前注:
2、标★设备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视为技术参数不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未标★技术参数允许偏离,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偏离说明,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约定方式联系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 解和接受,开标后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具体要就如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濉溪县水务局实施的一项独立行政许可事项。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是濉溪县水务局作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 89 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5〕58 号)精神和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要求,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审,服务单位为 1 家供应商。
一、服务需求
采购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规定,开展 濉溪县水务局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含变更)的技术评审工作,提出每个已受理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评审意见,明确水土保持方案是否满足批准条件。具体工作内容:
(1)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安徽省市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的有关要求,配合濉溪县水务局不断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流程。
(2)对生产建设单位送审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否受理。
(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与水土保持有关的施工工艺及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隐患程度和项目规模及复杂性,濉溪县水务局确定安排评审专家的类型、数量和是否需考察工程现场;对设有大中型弃渣场、涉及生态红线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复杂性的项目 必须现场查看。
(4)根据濉溪县水务局技术评审任务安排,及时提出评审会议安排表,通知参 建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并提前 3 天将方案资料送至每位评审专家,会前提出审查意见。
(5)组织评审专家考察工程现场。
(6)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议,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标 准等要求, 严守生态红线, 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并确定是 否需要再次进行技术评审;并整理归档每宗生产建设项目评审会议资料。
(7)对按专家意见修改形成的报批稿初稿进行技术复核, 复核合格的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严把审查质量关,确保每个方案的技术评审程序及结论均能通过业主主管部门的验收, 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不能通过验收的,扣除该项目的服务费用,并将结果上报中标单位资质监管部门备案。
(8)协助有关单位,按要求录入生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资料。
(9)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方案编制单位半年和全年编制质量的考评工作及评审专家的考 评工作。
(10)对实行承诺制管理的企业, 配合主管部门对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 进行 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二、报价要求
单项最高限价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15000 元/项,预估 24 个,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年度最高限价 3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