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背景
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市“十四五”时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按照《宁波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我市将推进14个省级“污水零直排区”镇(街道)创建。为更加高效地推进2022年度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对照《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等要求,拟以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2年度镇(街道)“污水零直排”评估工作,对生活小区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和其他类(如农贸市场、医院、学校、餐饮、洗车场所、建筑工地等)三大单元开展台账和现场核查评估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形成评估报告。
(二)项目主要内容
实施范围:列入2022年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14个镇(街道);对已完成创建的130个省级“污水零直排区”镇(街道)进行“回头看”,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40%。
(三)工作内容
每个被评估的镇(街道)随机抽取辖区内的生活小区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和其他类(如农贸市场、医院、学校、餐饮、洗车场所、建筑工地等)及工程质量、主干管网和长效管理等进行评估。生活小区优先抽取老旧小区,工业企业优先抽取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制革、食品等主要涉水重污染行业企业或主要行业企业,农贸市场及周边、一条街(包括餐饮、洗车店、理发店、洗浴店等,尤其背街小巷)为评估重点,从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排水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长效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对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镇(街道)进行评估,确保建设工作达标完成。通过对三大单元开展台账和现场核查评估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形成评估报告。
(四)服务期限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五)项目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包括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情况完成评估并形成市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将作为2022年宁波市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任务考核验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