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项目背景
“十三五”以来,象山县渔业按照“优质、高效、绿色、生态、安全”要求,积极推进水产养殖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形成了集约化养殖、海水围塘多营养级生态养殖等多元化养殖模式格局。2020年全县水产品总产量59.04万吨,渔业产值106.40亿元,占全县大农业总产值72.94%,为渔业增效、渔民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水产养殖发展特别是集约化养殖模式的发展也给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未经处理的养殖尾水直接排放,不仅恶化养殖环境,同时加剧附近水域的富营养化。近年来,宁波在全面控制陆源污染的同时,强化治理水产养殖自身污染,探索开展养殖尾水全域治理。
石浦镇位于浙江沿海中部、象山半岛南端,北接新桥镇、定塘镇等乡镇;西扼三门湾;南与鹤浦、高塘隔港相望;东临大目洋、猫头洋,素有“浙洋中路重镇”之称。石浦镇为全国六大中心渔港之一、国家二类开放口岸、浙江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和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宁波市首批卫星城市建设试点镇。 石浦镇水产品总量基本维持在每年30万吨左右,水产加工是石浦镇的支柱产业之一,占全镇工业经济近四成份额。为加快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宁波市政府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宁波水产养殖绿色转型发展,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解决养殖尾水直排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海渔业函[2018]9号)、《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浙海渔业[2018]19号)的有关精神和《市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甬农发﹝2021﹞37号)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石浦镇水产养殖现状,制定《象山县石浦镇养殖尾水治理方案》。
1、《关于全面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海渔业函〔2018〕9号)
2、《浙江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试行)》(浙海渔业〔2018〕19号)
3、《市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涉农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甬农发﹝2021﹞37号)
4、《宁波市涉养入海闸养殖尾水排放要求(暂行规定)》(甬海办〔2017〕58号)
5、《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6、《宁波市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方案(2018-2022)》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按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要求,通过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环境,节约使用投入品和清洁化生产,切实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提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生态环境体系,推动现代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实施宁波市养殖尾水治理方案5年行动计划,在全面开展养殖尾水调查、监测和尾水处理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以点带面,不断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尾水治理技术,至2022年底,规模以上海淡水养殖实现尾水治理全覆盖,养殖尾水全域零直排。
四、养殖尾水现状
石浦镇海水养殖池塘一般以滩涂贝类、虾蟹为养殖品种,主要在大潮讯期换水,每次换水量视养殖水质略有不同,一般放水至露出滩面。淡水养殖一般不进行换水,养殖过程中以补充为主,仅在养成收获时,进行排水。故养殖尾水主要来自于池塘水体。
根据2020年8月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对涉养闸的水环境现状进行跟踪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除打鼓峙北侧塘1个采样点无机氮指标(3.1 mg/L)略高于标准(≤3.00 mg/L),其他采样点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宁波市涉养入海闸养殖尾水排放要求(暂行规定)》(甬海办〔2017〕58号)标准。这表明石浦镇综合养殖模式能有效消纳投入的营养物质,养殖尾水中污染物含量较低,因此养殖尾水治理可进行生态修复,以进一步提升环境水质为主。
石浦镇对涉养闸水环境监测数据表
采样点 |
pH |
化学需氧量 (mg/L) |
无机氮 (mg/L) |
活性磷酸盐 (mg/L) |
鸡头闸 |
8.3 |
4.7 |
1.2 |
0.05 |
下金鸡闸 |
8.37 |
2.2 |
1.4 |
0.05 |
前门塘东闸 |
8.39 |
4.4 |
1.4 |
0.03 |
泥礁闸 1 井 |
8.39 |
4.7 |
2.3 |
0.04 |
泥礁闸 3 井 |
8.41 |
4 |
2.1 |
0.05 |
泥礁闸 4 井 |
8.47 |
3.1 |
1.9 |
0.04 |
泥礁闸 5 井 |
8.4 |
2.8 |
2.2 |
0.06 |
泥礁闸 6 井 |
8.32 |
2.2 |
2.3 |
0.05 |
泥礁闸 7 井 |
8.33 |
3.7 |
2.5 |
0.05 |
坦塘 |
8.39 |
3.5 |
2 |
0.04 |
干湾塘闸二 |
8.32 |
3.6 |
2.4 |
0.05 |
干湾塘闸三 |
8.3 |
4 |
1.7 |
0.04 |
打鼓峙北侧塘 |
8.27 |
4.4 |
3.1 |
0.03 |
打鼓峙北侧塘 |
8.36 |
4 |
2.6 |
0.03 |
五、尾水治理方案
1、海水处理区构建
海水主要养殖模式为海水综合养殖池塘,养殖环境水质较好,拟以浮床植物生态修复手段为主进行养殖尾水治理。采用生物膜设施和耐盐植物生态浮床进行人工治理,并辅以滩涂天然湿地。
1.1生物膜设施
在排水沟渠或排水口附近铺设生物膜设施,形成养殖尾水处理区,用于去除水体中的溶解性氮磷和COD,并强化沉淀左右。生物填料选择生物球等材料,以利于微生物生长。
在进排水沟渠中,生物膜设施按照每7亩池塘1套进行铺设,设施全部铺设于生态沟渠中。池塘原位治理时,单个池塘不论面积应至少配置10套。每套生物膜设施面积按10平方米进行构建,生物球悬挂数量不低于每平方米8个(生物球直径7厘米),利用PVC管或其他永久性材料插底构建框架进行悬挂。
1.2耐盐植物生态浮床
在水处理区附近铺设耐盐植物浮床,浮床植物可选择北美海蓬子、海马齿或其他耐盐且根系发达的植物品种,植物种植于生态浮岛内。利用PVC管或其他永久性材料插底固定浮床,浮床布置于生物膜设施附近,每年至少收割1次,按生物膜设施面积10%进行配置。
因养殖品种、规模、基础条件等不同,可在采用原位生态修复和异位处理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养殖尾水处理,部分条件较好的养殖场可构建“三池两坝”尾水处理设施。具体构建方法如下:
2.1池塘原位生态修复
养殖开始之前进行清塘清淤,确保养殖塘初始水环境良好。在养殖过程中,以生态浮床为载体(2m×5m,采用PVC管和网衣构成),可种植大薸、狐尾藻、空心菜等水生植物。同时,在各养殖塘中搭配放养一定数量的滤食性鱼类(如鲢、鳙等)和碎屑性鱼类(如黄尾密鲴、沙塘鳢等),控制水体中藻类异常增殖。淡水生态浮床按每亩5套进行铺设(养殖面积7.5%)。
2.2尾水异位处理区
在养殖区域中选取若干养殖池塘作为养殖尾水异位处理区,构建由沉淀池、沙滤坝、生物曝气池和生态净化池组成的“三池两坝”处理系统。具体方案如下:
(1)沉淀池:悬挂软性毛刷(每15cm悬挂1串),一方面有利于沉积物附着,降低水体中悬浮物质含量,另一方面有利于形成生物膜降解有机物。同时在沉淀池中放置狐尾藻等漂浮植物,充分利用其吸收水体中的氮磷等营养物质。
(2)沙滤坝:采用空心砖主体结构,内铺设不同粒径的鹅卵石或碎石,表面种植美人蕉、鸢尾、冬麦草等水生植物,用于分隔不同水处理区。
(3)生物曝气池:采用微孔曝气、生物挂膜等的方法充分发挥微生物作用,有效转化水体中的有机物、降低氨氮等指标。
(4)生态净化池:全池种植净水植物,布设生态浮岛和喷水机,同时全池放养少量鲢、鳙、螺蛳等,构建立体生态位处理。
六、尾水治理区域
根据现场勘察,石浦镇拟进行养殖尾水治理的区域(如下图所示)约4225亩,海水池塘养殖区约为2606亩,淡水池塘养殖区约为1619亩。海水养殖模式主要为滩涂贝类、梭子蟹和虾类的生态综合养殖。根据养殖现状,淡水养殖模式主要为淡水鱼,将需进行养殖尾水治理的区域划分为海水连片池塘区域和淡水池塘区域。
石浦镇养殖尾水治理区域分布图(黄色框内为治理区域)
(1)连片海水池塘治理区域
依据现场勘察,直接从海区取水而无进排水沟渠,或进排水沟渠兼有泄洪排涝功能的连片海水池塘养殖区域作为原位治理区,全部进行养殖池塘原位处理。主要采用生物膜设施,辅以耐盐植物浮床,通过在排水口附近构建水处理区,进行养殖尾水的原位治理,同时结合天然滩涂湿地和浅海区贝藻养殖进行水质净化。
该治理区域面积168亩,共2个区块,单个池塘不论面积应至少配置10套生物膜设施和10%生物膜设施面积的生态浮床,具体实施如下:
1)生物膜设施
在排水沟渠或排水口附近铺设生物膜设施,形成养殖尾水处理区,用于去除水体中的溶解性氮磷和COD,并强化沉淀左右。生物填料选择生物球等材料,以利于微生物生长。
治理区域共11个池塘,每个池塘铺设10套生物膜设施,共计铺设110套。每套生物膜设施面积按10平方米进行构建,生物球悬挂数量不低于每平方米8个(生物球直径7厘米),利用PVC管或其他永久性材料插底构建框架进行悬挂。
2)耐盐植物生态浮床
在水处理区附近铺设耐盐植物浮床,浮床植物可选择北美海蓬子、海马齿或其他耐盐且根系发达的植物品种,植物种植于生态浮岛内。利用PVC管或其他永久性材料固定浮床,浮床布置于生物膜设施附近,每年至少收割1次,按生物膜设施面积10%进行配置。
治理区域如下所示:
该区域面积61亩,共5个池塘,共计铺设生物膜设施50套,生态浮床共计铺设50平方米。在排水口处构建设施自身面积5倍区域形成的尾水处理区面积约4.1亩,占总养殖片区面积的6.8%。
1)生物膜设施
在养殖塘排水口处铺设生物膜设施,形成养殖尾水处理区,用于去除水体中的溶解性氮磷和COD。生物填料选择生物球等材料,以利于微生物生长。每套生物膜设施面积按10平方米进行构建,生物球悬挂数量不低于每平方米8个(生物球直径7厘米),利用PVC管或其他永久性材料插底构建框架进行悬挂。
2)耐盐植物生态浮床
在生物膜设施附近铺设耐盐植物浮床,浮床植物可选择北美海蓬子、海马齿或其他耐盐且根系发达的植物品种,植物种植于生态浮岛内。利用PVC管或其他永久性材料固定浮床,每年至少收割1次。
工程量清单
编号 |
类 别 |
规格 |
单 位 |
数量 |
1 |
海水生态浮床 |
10 平方米 |
套 |
5 |
1.1 |
八孔人工生态浮岛 |
100cm*50cm,内孔径16cm,HDPE材质,配双色盆 |
片 |
100 |
1.2 |
PVC管材 |
25mm,厚度2mm |
m |
70 |
1.3 |
弯头接头 |
25mm |
个 |
20 |
1.4 |
耐盐植物种子 |
北美海蓬子 |
克 |
1000 |
1.5 |
自锁式尼龙扎带 |
4*250mm,200只/包 |
包 |
5 |
1.6 |
热镀钢管 |
32mm,长2m |
根 |
20 |
2 |
生物膜设施 |
10平方米 |
套 |
50 |
2.1 |
PVC管材 |
75mm,厚度3.6mm |
m |
750 |
2.2 |
弯头接头 |
75mm |
个 |
200 |
2.3 |
尼龙绳 |
1.5mm |
m |
1500 |
2.4 |
生物球 |
直径76mm,带生化棉 |
个 |
4200 |
2.5 |
自锁式尼龙扎带 |
4*250mm,200只/包 |
包 |
50 |
2.6 |
热镀钢管 |
32mm,长2m |
根 |
200 |
3 |
尾水指示标牌 |
|
个 |
1 |
具体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