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磋商响应报价应包括服务费、交通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响应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招标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4本次采购产品均为国产产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1.5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6服务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服务并安装交付使用。
2.报价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西宁市人民公园2022年环境卫生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概况
西宁市人民公园清扫保洁范围:保洁面积共193547.56㎡。其中:道路28270.16 m2、广场29770.07 m2、水域3667m2、绿地131316m2 、公厕6座624.33㎡(后门公厕、东门公厕、转马公厕、桃花园公厕、码头公厕、健身中心公厕)等公共区域及园内垃圾清运工作。
1、道路28270.16㎡、广场29770.07㎡、绿地131316㎡。
2、水域保洁管理,主要含水禽湖、桃花园小湖及溪流、江河源广场喷泉、游客服务中心水系、西湖东湖沿边0.5米范围水面等共3667 m2。
3、垃圾清运处置。以上区域清扫保洁范围内所有的生活、经营、绿化等垃圾的清运收集以及外运处置。
4、公厕清扫保洁及管理。园内已建成公厕六处共624.33 m2,,(后门公厕、东门公厕、转马公厕、桃花园公厕、码头公厕、健身中心公厕)的清扫保洁、日常管理、日常维护修缮和化粪池清理等(不含大修和改建)。
二、责任区域
清扫保洁范围:保洁面积共193547.56㎡。其中:道路28270.16 m2、广场29770.07 m2、水域3667m2、绿地131316m2 、公厕6座624.33㎡(后门公厕、东门公厕、转马公厕、桃花园公厕、码头公厕、健身中心公厕)等公共区域。
三、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环境卫生质量要求
1.1公园开放时间内,园区各个区域内保证无生活垃圾、石砾砖块、粪便、鼠洞、口香糖、油污、乱张贴、乱涂画、蚊蝇易滋生地及影响景观的枯枝落叶等杂物,做到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1.2公园入口、道路、广场和亭、廊、园林小品等开放空间场所,要保证地面整洁,铺地不破损、剥落,无废砖块、水泥、石灰等施工痕迹残留物等痕迹。
1.3建筑物墙面干净整洁,无污垢、无乱吊挂、乱涂画、无张贴、无蛛网。
1.4保证园内建筑小品、座椅、园灯、指示牌、音响、健身器械、围栏等干净整洁,上述设施出现倒伏、残损要及时修复或上报处理。
1.5确保道路无积雪(冰)或积水。做好夏季雨天后地面无积水及冬季的扫雪除冰工作。
1.6园区内垃圾实行日产日清、不过夜,并及时清运至指定收集点,垃圾桶表面无污渍、油渍,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垃圾。禁止出现垃圾溢出及垃圾散落情况,垃圾箱门随时关好。
1.7垃圾清运车辆应保持车体整洁、无异味,采用封闭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场所处理,不裸露、吊挂,防止沿途飞扬和泄漏,并在规定时间内清理拉运。
1.8垃圾收集点实行定期清洗和消毒处理,确保无明显异味,地面无污迹、无积水,地面保持本色。
1.9禁止在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及水域内倾倒污水、废水、垃圾和其它废料,禁止在园内掩埋和焚烧垃圾。
1.10公园内保洁工具和设备不外露,不堆放于绿地内,实行定点摆放和归纳。
1.11公园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应督促、协助园林部门及时清理,及时保洁。
2.水域管理质量要求
2.1公园水域须保持清洁,无蚊虫孳生、无臭味,水面无漂浮杂物。
2.2景观水池、溪水、泉眼及流经处均须做到水质清澈,水边、水面无垃圾漂浮。
2.3喷泉须保持水质清澈、喷泉周围无积水、池边干净,池内水面无垃圾漂浮。
3.公厕管理质量要求
3.1厕所卫生做到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断板洁净,无灰尘污迹,无乱涂画,蛛网,积尿,积水等物。 蹲位整洁,大、小便器内无积存垢渍,外墙、屋顶及责任区域内整洁,无杂物堆积。管理间物品摆放有序、整洁。 每日喷洒灭蝇消毒药物,做到随有随灭。
3.2厕所的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的使用功能,内外部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面镜、挂衣钩、烘手机、冲水设备无损伤,无积灰等污物。
3.3按照公厕开放时间实行全天候保洁,随脏随保。
3.4厕所化粪池要密封,不满溢,并定期清理。
4.其他管理质量要求
4.1每季度使用高空作业设备对全园树挂进行清理一次。
4.2夏季每周使用洒水设备对全园主要道路(主干道除外)进行洒水作业不少于3天(一天一次)。
四、清扫保洁工作要求
1.公园日常清扫保洁时段划分:夏季(4月-10月)为5∶30~20∶30,冬季(11月-3月)为6∶00~19∶00,早7点前完成基本的清扫工作,全天进行保洁作业。公园园事花事活动与节假日期间加强清扫保洁力度。
2.公园主入口、广场、道路和开敞空间等场所,每月必须用高压冲洗设备冲洗一次,保持本色。
3.园内健身设施、座椅、标识牌、垃圾箱等设施的表面每天至少擦拭1次;园林建筑小品、园灯、围栏等每周至少清洗擦拭1次,确保无污物残留及张贴、涂画等。
4.园内垃圾清运车辆每天运送垃圾后必须定点摆放,并进行清洗或擦洗,保持外表整洁、标志清晰、无臭味,破损需及时修补,保持原色。
5.园内垃圾中转站做到当天的垃圾必须及时装进转运垃圾斗,并及时清运,中转站内无垃圾积存堆放;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遇到特殊情况时要使用篷布进行覆盖。垃圾中转站要每日(4-10月)喷洒消毒液、灭蚊蝇药水,视情况每周进行1次清洗。
6.保持湖、池、溪、喷泉水面清洁,设专人每天清捞保洁,观赏水池、喷泉、溪水、鹅卵石驳岸每个月清洗一次。
7.公厕开放时间为每年夏季(4月-10月),每日早6∶00~22∶00;冬季(11月-3月),每日6∶00~21∶00。做到即开即有管理人员,除遇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关停公厕。
8.开放时间段内全天实施保洁。要求白天每半小时进行一次擦拭,高峰时随时进行保洁,每天喷洒消毒药水不少于三遍。
五、环卫清扫保洁工作作业标准
环境卫生及养护管理质量符合《西宁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西宁市市级公园考核办法》等相关办法、标准、制度。
六、其他要求
1.环卫清扫保洁员须着工作服上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安全生产。
2.环卫清扫保洁员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不离岗、串岗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定期对环卫清扫保洁员进行安全生产等培训、教育。
4.建立环卫清扫保洁工作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和预案,若出现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集中组织人员开展工作。
5.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6.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向人民公园以书面形式上报工作情况。
服务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