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技术参数
产品要求:婴幼儿全眼科(包括眼底、角膜和眼外)成像
1.摄像系统:高清CMOS 摄影机/高分辨率真彩 CMOS 传感器。
1.1成像方式:一次性快门成像及视频影像拍摄,单次摄像持续时间:60 秒以内。
☆1.2 拍摄方式:无线。
1.3拍摄控制方式:多功能摇杆/脚踏。
1.4对焦方式:自动对焦/手动对焦可选
1.5摄像头:采用 CMOS 高清摄像系统,光学镜头采用≥130°。
☆1.6 成像分辨率:标准高清影像分辨率≥800 万像素。
1.7实现主机和手持端显示器之间的信息同步,可查看、选择性保存所拍摄的图像
1.8可自动调节白平衡。
2.光源:光源类型符合国家《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的半导体光源。
☆2.1 光源类型:LED 光源且符合IS015004-2 眼内专用 LED 光安全标准。
2.2光源强度:亮度可调,≤2000lux,光源显色指数:Ra≥84,色温 3000K。
2.3光源寿命:≥1 万小时。
2.4产品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
2.5产品通过具备中国计量认证 ILac-mra 机构的检测。
3.集成彩色液晶显示器,支持触屏操作可试教。
4.计算机 1 套:
4.1采用通用操作系统:windows 操作系统。
4.2硬盘 1TB 或以上。
5.软件系统
5.1智能数字影像软件系统,提供中文/英文可选界面,支持中英文输入。
5.2患者数据库管理系统,提供患者信息输入、编辑、检索。
5.3支持多种拍摄模式,包括格式化的新生儿和早产儿普筛模式,自由模式,独立使用模式。
5.4提供对比阅片和全屏阅片两种模式。可对比同患者不同日期和不同患者之间的图像,同时提供清晰度高的局部放大图像。
5.5提供图像编辑功能,可对图像进行对比度、亮度、红绿蓝三色调节,以及对病变部位添加诊断说明标识。编辑后的图像保存后将自动显示编辑次数,便于和原始图像区别。
5.6提供即时图像打印功能,可选择单眼或双眼打印,以及选择是否打印患者信息。
5.7提供检查报告的填写、存储、查看和打印功能。
5.8触屏操作可录制、查看、删除、回放视频;单次录制视频时间为 0-60 秒,为不低于 1080P 高清无压缩视频,视频存储在机箱的可移动数据存储介质内;同时可以从视频中截取标准分辨率影像并存储。
5.9提供手持端独立使用模式下,患者信息批量无线导入至手持端,以及手持端独立使用后,影像数据无线回传至机箱。
5.10投标设备为该品牌最新机型。
5.11无配套耗材使用,如有耗材,终身免费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