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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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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7310001500320 发布时间:2024-07-31 文档页数:48页 所需下载券:10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45200.00

采购包1(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前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成交供应商完成本合同中所有节水载体创建,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后,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注:(1)成交供应商请款时需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并配合提供请款相关资料。(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以财政资金下达指标为准。成交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2期:支付比例20%,项目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市级技术审查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注:(1)成交供应商请款时需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并配合提供请款相关资料。(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以财政资金下达指标为准。成交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期:支付比例30%,项目通过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技术审查后,并通过财审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财审金额剩余资金。【注:(1)成交供应商请款时需提供依法纳税的全额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并配合提供请款相关资料。(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以财政资金下达指标为准。成交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验收要求

1期: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文件中《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行程安排、自评估报告、工作视频、汇报ppt、发言稿件等),负责全程验收指导工作。确保通过清远市水利局技术审查,通过省级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1、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2、在服务期间,必须由成交人负责在服务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由成交人负责。服务期间,要与采购人协商,以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1.00

1,245,200.00

1,245,2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预算(元)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1项

1245200.00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商。

附表一:

1.项目概况: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是国家、省、清远市各层面节水行动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通过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对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广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粤水节约〔2021〕10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粤水节约〔2022〕5号)《清远市节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连南瑶族自治县作为清远市2024年达标创建工作任务。

2.具体要求:

序号

具体要求

1

服务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8﹞7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21〕338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粤水节约〔2022〕5 号)》《水利部关于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连南瑶族自治县拟于2024年12月15日前创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中标单位须按照项目具体情况,编制日程计划表,并严格按照进度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要求创建工作方向准确,具有针对性,必须确保如期完成节水型社会的达标建设任务,将项目服务内容要求如下:

 

(1)创建工作汇报视频制作

创建过程的跟踪拍摄,制作连南瑶族自治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汇报片。

 

(2)必备条件

1)制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达标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

2)评价年县域用水总量和强度符合控制指标要求。

收集清远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方案、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的控制指标的文件;配合完成水资源消耗和强度双控行动指标计算说明;完成收集、复核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GDP、用水量统计结果文件。

3)评价年县域地表水、地下水用水总量和强度符合控制指标要求。

4)协助连南瑶族自治县完成评价年内未发现节水重大问题等相关材料。

5)收集连南瑶族自治县节水工作“三定”方案及节水工作人员组成等相关证明材料,协助完成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关文件。

 

(3)评价指标

1)收集整理连南瑶族自治县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清单及相关报告、材料,收集整理近两年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记录,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2)收集连南瑶族自治县取水户名录、城镇非居民用水户名录,确定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取水户和非居民用水户名录,提供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技术指导,确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名录,核定其用水计划,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3)收集复核清查连南瑶族自治县灌区名录,调查农业灌区用水计量情况及计量水平,对取水计量、取水设施耗电量需折算为计量水量,分析计算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收集复核连南瑶族自治县工业企业用水户名录及用水情况,分析计算连南瑶族自治县工业用水计量率。

4)全面复核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收集整理相关工作材料与文件,收集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文件;收集农村供水工程水费台账和收缴凭证;收集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相关文件,清查2023-2024年度有关水资源费的征收情况。

5)收集水资源论证报告、相关规划编制等材料,复核节水评价制度落实情况。

6)复核连南瑶族自治县本级负责监管执行的2020年至2023年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清单目录,收集清单中项目实行节水“三同时”证明材料,包括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证明文件。

7)收集并整理连南瑶族自治县节水载体名录,并按照节水载体建成率的要求,推进完成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成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月均取用水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数量与重点用水行业企业总数的比值),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数量与公共机构总数的比值),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与居民小区[8]总数的比值).

8)收集和整理目前连南瑶族自治县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分析计算连南瑶族自治县供水管网漏损率,协助出具供水管网漏损率证明文件。

9)筛选连南瑶族自治县区域内不少于10个公共场所和不少于10个新建居民小区开展节水器具抽查,抽查用水器具的型号、数量,现场调研拍照,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分析其是否满足节水器具要求,并完成器具调查表。

10)调查收集连南瑶族自治县区域内具备非常规水源利用条件的用水户名录及相关数据;收集各个污水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情况及再生水利用情况,分析计算再生水利用率,并协助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11)协助落实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2024年度节水宣传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工作:

①收集近年来连南瑶族自治县开展的有关节水宣传活动报道、图片、文字等宣传材料,制作2023-2024年度节水宣传材料,协助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的节水宣传活动;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不少于3次的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②制作调查问卷,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连南瑶族自治县公众节水意识调查。

 

(4)协助开展加分项工作

1)收集整理有关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资料;

2)收集有关资料,说明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节水标杆示范作用;

3)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5)编制验收材料,配合省厅的验收工作。

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节约〔2023〕245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成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材料,并配合完成广东省水利厅的相关验收工作,确保完成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2

 

成果要求:

1、提交《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2、协助出具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分情况及逐项说明材料、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总结、自评估报告及工作汇报视频短片;

3、在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申报及验收阶段给予技术方面的必要指导和协助。

4、确保完成连南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3

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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