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2年南浔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标项 |
项目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
一 |
2022年南浔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1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50.0000万元 |
|||||||||||||||||||||||||||||
二 |
2022年南浔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2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50.0000万元 |
|||||||||||||||||||||||||||||
▲注:本项目先开标项1,再开标项2,磋商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项的投标,为确保项目质量及进度,同一磋商供应商只能按开标顺序中其中一个标项,不可重复承包。 |
标项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规则》,湖州市南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决定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消防现场评定工作,并形成意见或报告,作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的依据。现场评定的民用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评定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价0.5元/平方米。
本标项采购预算:50万元(50万元/年),服务期内服务费用达到采购预算额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最高限价(费率)为审核单位审核价格的100.00%,磋商供应商的投标费率超过最高限价(费率)的,即投标费率高于100.00%的(例:投标报价为100.01%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各磋商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结合可竞争性项目的让利优惠进行报价,其市场风险由入库单位承担。
▲注:1.本项目综合单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一个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评定费、材料设备费、水电费、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管理、利润、规费、加班费及后期维护、税金、本项目投标费用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2.最终结算按“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中标费率×实际发生量”;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服务范围:特殊建设工程(民用建筑)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2.服务工作内容:
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规则》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并出具评定报告。
(三)、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时均需提供)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3)供应商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应当不少于 3 人。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供应商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具有 2年以上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或者现场评定经历,主持过不少于 3 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或者现场评定工作, 近 5 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5)供应商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 1 人。其中,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不少于 2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6)供应商仪器、设备、设施配备完整,满足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或者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要求。
(7)供应商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三百平方米;
(8)供应商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9)供应商应应当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10)供应商本项目负责人在评定过程中必须到场;
(11)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评定工作,不得与本项目有任何的业务来往,不得接受有关单位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利益;
(12)供应商应对出具的有关数据、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13)对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供应商应为项目业主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14)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业主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5)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16)合同终止后,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供应商不得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17)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应当由不同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负责。
2.服务人员要求
(1)现场评定人员不少于该项目所涉及专业数量且每个专业不少于1个专业技术人员(指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供应商单位内执业的人员),同时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2)也可有采购人向供应商建议选择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3.项目须执行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0〕5号)
(4)《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
(5)其他国家和地方要求执行的法律法规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即合同款的20%)。合同款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共支付二次,每次支付合同价的50%(预付款同时分二次扣回)。成交单位在每个付款周期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上报当期应付款项支付凭证给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根据考核情况付款(考核内容根据工作内容、人员安排等制定)。
4、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报价应当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中的所有工作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员费用、办公费用、交通、设备、管理费用、税费、利润以及完成合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相关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成交供应商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廉政承诺书,恪守职业道德,守住廉政底线,且需采取项目隔离制度(即第三方服务机构与服务项目不得直接联系,相关意见反馈必须通过采购方相关科室进行)。成交供应商负有对员工进行纪律教育的义务,承担员工因纪律问题引发不良后果的责任。
标项2:
(一)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规则》,湖州市南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决定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消防现场评定工作,并形成意见或报告,作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的依据。现场评定的工业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评定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价0.5元/平方米。
本标项采购预算:50万元(50万元/年),服务期内服务费用达到采购预算额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最高限价(费率)为审核单位审核价格的100.00%,磋商供应商的投标费率超过最高限价(费率)的,即投标费率高于100.00%的(例:投标报价为100.01%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各磋商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结合可竞争性项目的让利优惠进行报价,其市场风险由入库单位承担。
▲注:1.本项目综合单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一个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评定费、材料设备费、水电费、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管理、利润、规费、加班费及后期维护、税金、本项目投标费用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2.最终结算按“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中标费率×实际发生量”;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服务范围:特殊建设工程(工业建筑)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2.服务工作内容:
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规则》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并出具评定报告。
(三)、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时均需提供)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3)供应商除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应当不少于 3 人。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供应商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具有 2年以上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或者现场评定经历, 主持过不少于 3 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或者现场评定工作, 近 5 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5)供应商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不少于 1 人。其中,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不少于 2 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
(6)供应商仪器、设备、设施配备完整,满足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或者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要求。
(7)供应商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三百平方米;
(8)供应商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9)供应商应应当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10)供应商本项目负责人在评定过程中必须到场;
(11)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评定工作,不得与本项目有任何的业务来往,不得接受有关单位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利益;
(12)供应商应对出具的有关数据、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13)对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供应商应为项目业主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14)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业主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5)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16)合同终止后,未经项目业主同意,供应商不得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17)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应当由不同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负责。
2.服务人员要求
(1)现场评定人员不少于该项目所涉及专业数量且每个专业不少于1个专业技术人员(指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供应商单位内执业的人员),同时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
(2)也可有采购人向供应商建议选择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3.项目须执行的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0〕5号)
(4)《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
(5)其他国家和地方要求执行的法律法规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即合同款的20%)。合同款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共支付二次,每次支付合同价的50%(预付款同时分二次扣回)。成交单位在每个付款周期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上报当期应付款项支付凭证给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根据考核情况付款(考核内容根据工作内容、人员安排等制定)。
4、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报价应当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中的所有工作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员费用、办公费用、交通、设备、管理费用、税费、利润以及完成合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相关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成交供应商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廉政承诺书,恪守职业道德,守住廉政底线,且需采取项目隔离制度(即第三方服务机构与服务项目不得直接联系,相关意见反馈必须通过消防科进行)。成交供应商负有对员工进行纪律教育的义务,承担员工因纪律问题引发不良后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