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开发区“两规”一致性修改及大季家开封路两侧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共一个包。投标人须对招标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本项目包括三个部分,分别为开发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潮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大季家开封路两侧部分地块控规。
(一)规划背景
目前,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福山区土地利用规划均面临规划到期、用地规模不足等问题,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完成前,为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落地,解决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的审批、落地等问题,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求,对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一致性处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大季家开封路两侧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落实省市区的重大战略,改善民生,促进开发区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范围、研究对象
开发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项目的范围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福莱山街道、古现街道、八角街道、大季家街道,用地规模约为 228 平方公里。潮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的范围为潮水镇,面积约 129 平方公里。大季家开封路两侧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位于烟台福山区西北部,北起北京中路,南至青岛大街,西起济南路,东地块海滨路,总面积约 1.7 平方公里。规划结合《福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蓬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烟台化工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相关内容,编制本次开发区“两规”一致性修改及大季家开封路两侧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令第 7 号);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4 号);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12 号);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年);
《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烟台市城市发展战略研究》(2018);
《福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蓬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5)》;
《烟台市西部新港城总体概念规划》(2015);
《烟台化工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8]7 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烟台市申请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请示文件办理情况的汇报;
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四)规划原则
1.不突破“土规”确定的 2020 年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
2.不得与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相冲突;
3.不得突破“两规”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
4.不得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矛盾冲突。
(五)重点规划内容
●开发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
1.现行“两规”实施评估
对现行“两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摸清家底,为预支建设用地规模提供依据和支撑。包括对现行“两规”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简要阐明评估的主要结论。
2.“两规”协调性与修改的必要性分析
分析现行“两规”建设用地的用地面积、分布之间的矛盾冲突,确定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提出新增项目用地总规模,梳理与“两规”的符合性。对新增项目按照省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进行分类。
3.“城规”修改方案
明确修改地块的规模、布局、现状情况、修改前规划用地性质以及与“土规” 衔接情况。确保规划修改后用地布局的合理性和用地结构的科学性。
对现行“城规”的强制性内容的修改情况以及对现行“城规”的影响进行分析说明, 尤其是区域定位、发展方向、城市空间结构等的影响。
4.“土规”修改方案
分析修改地块与现行“土规”用地结构和布局之间的情况。落实修改地块的指标、位置、修改后用地性质等内容。对规划修改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尤其是规划重要指标、土地利用布局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5.“两规”修改后的一致性情况分析
阐释“两规”修改后,“两规”是否进一步协调衔接,“两规”原矛盾冲突图斑的处理情况。
6.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分析
重点阐述与空间布局、发展方向、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等方面的衔接情况。
●潮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
1.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摸清家底,为调整建设用地规模提供依据和支撑。包括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简要阐明评估的主要结论。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性与修改的必要性分析
分析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的用地面积、分布之间的矛盾冲突,确定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提出新增项目用地总规模,梳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对新增项目按照省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进行分类。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明确修改地块的规模、布局、现状情况、修改前规划用地性质情况。确保规划修改后用地布局的合理性和用地结构的科学性。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分析修改地块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结构和布局之间的情况。落实修改地块的指标、位置、修改后用地性质等内容。对规划修改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尤其是规划重要指标、土地利用布局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大季家开封路两侧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应在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的基础上,衔接相关专项,完成该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功能定位:结合发展定位、上位规划及周边功能研究,科学确定本片区的总体功能定位;
2.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利用该地块的区位优势和设施配套条件,综合考虑经济、功能、景观、设施配套等多种因素,基于产业发展与区域功能定位分析,预测各类功能用地规模,对各类功能用地进行合理布局,注重用地弹性控制;
3.“六线”规划:详细界定规划的“六线”,即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道保护蓝线、市政设施黄线、公共服务设施橙线、文保紫线;确定线位、规模及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4.道路交通规划:整合片区道路系统,深化道路网规划,明确各级道路红线、断面、控制点坐标及高程;
5.地块控制指标:进行地块合理划分,提出各地块控制指标。控制指标分强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强制性指标包括各地块用地性质、用地兼容性、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指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容量、建筑体量、建筑色彩、建筑风格和其他环境要求等。
(六)成果内容
●开发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项目
1.“两规”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包括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结论等。
2.规划修改方案。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两规” 协调性与修改的必要性分析,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分析;修改后对主要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等有关材料。
3.省级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支撑性材料。
4.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图、修改前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图。上述图件均应标注各项目用地位置。
5.电子文件为规划范围的可用于 gis 软件的 shp 格式文件。
●潮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包括规划执行情况、评估结论等。
2.规划修改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分析,与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分析;修改后对主要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等有关材料。
3.省级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支撑性材料。
4.图件。土地利用现状图、修改前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述图件均应标注各项目用地位置。
5.电子文件为规划范围的可用于 gis 软件的 shp 格式文件。
●大季家开封路两侧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图则和说明书。电子文件为规划范围的可用于 gis 软件的 shp 格式文件。
注:1、以上技术和要求仅供参考,投标人应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并完全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2、投标人所提供的成果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招标人使用该成果或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成果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中标单位须根据招标人对各阶段的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协助招标人向相关上级部门汇报。
4、本规划编制要求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