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1、国家相关的规划规范
投标人应充分参照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规范为研究工作的指引。
2、杭州市背景资料
采购人将为投标人适当提供杭州市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清单见下表),作为制定投标书的参考。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将向负责本项目研究的中标人提供全套资料,中标人对资料的审核、判断和引用负全部责任。
杭州市近年展开的规划项目文本、政策文件 |
完成时间 |
1.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方案调整 |
2018年 |
1、项目名称
《轨道站点交通配套分站优化方案》。
2、项目目标
根据社会体制改革领域重点任务和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的要求,持续推进开展公交、轨道、慢行“三网融合”治理工作,改善轨道站点周边交通出行环境,提升公交、地铁衔接品质,方便社会公众通过“走、骑、搭”的方式完成点到点的绿色出行。年内选取不少于9处轨道站点,依据公共交通融合发展导则的技术要求,按照一站一方案提出轨道站点优化实施方案,提出主要建设内容,制定任务分解表及任务实施计划安排,推进落实示范站点建设,强化轨道站点周边公交、慢行配套设施建建设,及相关服务品质提升。
3、研究对象和时限
(1)研究对象:
研究范围为杭州市区轨道站点。
(2)研究年限:
研究年限:2022。
4、研究主要内容
《轨道站点交通配套分站优化方案》必须满足,但不局限于以下涵盖主要内容:
4.1、杭州市年度城市及公共交通发展背景分析
对年度城市发展、公共交通发展现状背景开展分析,结合城市发展热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提出年度轨道站点交通配套分站治理的轨道站点。
4.2、年度轨道站点交通配套分站点现状分析
针对年度选取治理的轨道站点,开展综合调查,尤其是充分利用交通大数据分析轨道站点交通需求,及出行的可达性情况等,总结年度轨道站点交通配套分站点存在的问题。
4.3、年度轨道站点交通配套分站点治理目标
围绕2022年社会体制改革领域重点任务和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的要求,结合轨道站点实际情况,按照“一站一治理”的具体需求,提出年度轨道站点交通配套分站点的治理目标。
4.4、年度轨道站点交通配套分站点治理重点任务
以各个站点治理目标和存在问题破解为导向,综合从设施完善、服务提升、管理加强等方面制定具体治理任务,不断提升轨道站点周边,慢行、公交可达性和换乘的便捷度。
4.5、年度轨道站点交通配套分站点治理任务实施计划
根据社会体制改革领域重点任务和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的要求,以及研究提出的年度轨道站点交通配套分站点治理重点任务,制定实施计划一览表,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确保2022年完成治理要求。
5、成果质量与深度要求
(1)充分利用交通大数据,综合分析轨道站点交通出行现状,包括轨道站点慢行、公交可达性,轨道站点周边换乘现状特征,出行需求分布等。
(2)结合不同轨道站点服务功能定位,年度周边交通建设发展情况,提出轨道站点交通配套分站点年度治理目标,并适当结合周边用地发展与轨道网络整体建设,提出合理的远期配套衔接展望。
(3)按照“一站一方案”所提出的年度治理任务,具有可操作性,充分调研对接各个任务责任部门单位,细化明确具体的实施时间安排。
注:投标文件应能够对以上四个部分给出初步的技术方案研究(含研判、方案建议等),以便中标后与招标方协商后立即明确工作方向。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工作计划与阶段成果要求
7.1、具体要求
所有提交的研究报告和其它文件的质量和深度必须至少满足本章第5条规定的要求。如果所提交的报告书(含初稿)或文件依采购人指示经过三轮修订后仍未达到技术咨询委员会的要求者,采购人保留指定项目受委托研究单位更换技术人员的权利和终止继续执行合同的权利。对质量和深度的最终判断以技术咨询委员会的书面决定为准。
7.2、各阶段报告
(1)、工作大纲建议稿及工作大纲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即开展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一份工作大纲建议稿。采购人在收到建议稿后3个日历天内反馈意见。中标人应在收到反馈意见的5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修改后的工作大纲(签署合同时明确交稿时间)。
建议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技术要求,针对本次咨询工作重点提出对策:
a.把握好研究的方向和目标;明确工作方案和技术手段;
b.提出详细的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研究范围、课题、内容和深度;具体研究方向;主要技术方案和采用的技术手段;
c.现状勘察、文字资料收集和现场座谈会组织计划和具体安排要求;
d.详细的工作组织计划、人员分工、组织形式、管理架构和管理程序;
e.成果形式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表。
(2)、送审稿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正式成为项目受委托方后,应根据签署合同时明确的交稿时间完成本章第4.1-4.4条规定的全部研究内容,提交送审稿。采购人随后组织评审会,就送审稿内容进行技术咨询委员会专家评审和反馈。
(3)、就技术咨询委员会评审专家对终期报告送审稿的反馈意见的答复
受委托方在收到采购人对送审稿的反馈意见后1个日历天内给出书面响应。必须说明如何修订终期报告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4)、最终报告
在和采购人就上款所提及的受委托方书面答复取得一致后的3个日历天内,受委托方应向采购人提交完成修改后的最终研究报告(包括文本文件及电子文件)。
7.3 报告时间要求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工作大纲,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人后,中标人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方提交送审稿,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送审稿审查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形成送审稿,并确保通过专家组审查。
(3)、中标人应在送审稿专家评审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形成最终报告。
8、提交的研究成果数额要求
8.1、文本
文本规格:除另有规定外,所有文本都以A4格式提交。
文本 |
册数 |
工作大纲 |
10 |
送审稿 |
20 |
最终报告 |
20 |
成果文件 |
20 |
8.2、电子文件和多媒体
(1)、全部研究成果(含前期调研成果)相应电子文件的光盘2套;
文字文件:Microsoft Word 2003以上版本版式;
图形文件:AUTOCAD R14 以上版本的DWG格式;PHOTOSHOP 7.0以上版本的PSD格式及JPG格式。
(2)、项目调查数据汇总文件;软件的计算成果,包括中间、最终数据文件和参数文件等文件汇总的相应电子光盘各2套。
(3)、研究成果各阶段汇报材料的多媒体演示稿的相应电子光盘各2套。
9、阶段成果审查和成果验收
9.1 受委托方需根据合同及工作大纲中确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成果。采购人将委托技术咨询委员会进行审查和提出不同阶段的咨询意见,并组织项目技术咨询委员会对提交的成果进行相应等级和范围的评审和反馈。
9.2 采购人按需要可举行咨询会,在确定的时间之内,将意见反馈给受委托方,以便进行下阶段工作的开展。
9.3 在提交最终报告后,采购人将举办项目的最终评审及鉴定会,以确认成果的质量并审核合同履行的情况。
10、采购人与受委托研究单位
10.1 采购人
采购人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1)向受委托研究单位(简称受委托方)提供有关的基础资料。
(2)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配合受委任方工作;
(3)组织招集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座谈会;
(4)根据本技术要求的规定,组织专家对受委托方各个阶段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用书面形式通知后者;
(5)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采购人及其人员有义务对受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
(6)项目进度全程跟踪及质量的把握。
10.2 项目受委托研究单位
项目委任研究单位为本次投标的中标单位暨合同受托方(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10.2.1 受委托方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1人具备交通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有10年以上从事城市交通规划、评估项目经验,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主持过交通运行评估、交通配套优化等类似项目经验。中标后到项目完成最终稿之间,项目负责人在杭州的工作时间不少于90个日历天。
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少于7人,需有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相近专业背景,项目组其他团队成员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人员不得少于3人。每位主要技术人员在杭州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20个日历天。
(2)、项目配合人员
从事协调、配合工作的从业人员,需有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城市规划等相近专业背景,并有多年从事同类工作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团队在杭工作时间
中标后到项目完成最终稿之间,日均在杭团队工人员不得少于7人。
(4)、其它规定
采购人保留中途更换受委托方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的权利。受委托方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本项目的工作人员。
10.2.2 受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依项目合同和相关规定,按时提交各阶段的服务成果(纸质报告、电子文档),并对这些服务成果负最终和全部责任。
(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对各阶段成果的书面修改意见,对服务成果作出相应的修改,直至这些服务成果获得采购人的批准。
(3)受委托方有义务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协助采购人就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事宜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4)受委托方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对本项目的进展及其内容保密。受委托方严格依国家保密法执行保密工作。
(5)采购人提供的、由受委托方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资料以及数字化和纸质地图,不得被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并在项目结束后由受委托方全部归还给采购人,不得保留任何相关副本。受委托方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和国际知识产产权和版权法的有关规定。
11、报告版权问题
本报告最终版权归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所有。
12、说明
项目完成以后,中标服务方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对研究成果进行讲解、说明等服务。
(三)服务标准
项目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四)投标人在投标方案中需提供服务组织方案,服务组织方案需包含:
1. 杭州城市交通发展现状分析;
2. 杭州公共交通融合发展背景与问题分析;
3. 对项目目标、任务的理解;
4. 技术路线;
5、研究重点、难点及工作方案;
6、其它有助提高项目的建议;
7、工作计划;
8、质量保证及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