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注:
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供应商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仅适用于 C1 类评标办法)
5.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开发软件的源代码。(仅适用于 C1 类评标办法)
6.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7.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服务)标注“▲”。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 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 ≤ 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 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 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 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Y) |
|
|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 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 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 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 990 万元为 3 年总价,投标人以费率形式进行报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990 万为采购人暂定的上限投资金额,分两项,日常养护费3 年 750 万(不审计);市政设施专项维修 3 年 240 万,不可竞争,工程量按实计量,按最新定额信息价编制清单,进行决算审计)。服务费计取方式:第一项日常养护费=750 万*中标费率;第二项市政设施专项维修费用=工程审计决算价*中标费率,总量不超过 240 万。
1、本项目日常养护范围:包括日常雨污水检查井井盖维修与更换、道路雨水蓖维修及更换、道路侧石、主干道及非机动车道沥青及混凝土道路坑洞、损坏树池维修和更换、人行道大理石、烧结砖、面包砖八字砖等维修及更换、原道路标线养护施划、绿化隔离护栏维修及更换、防撞柱维修 及更换 、道路路铭牌维修及更换、市政道路桥涵、市政桥梁养护(包括护栏出新、锥坡及附属设施维修)夏季应急防汛、冬季抗冻抗雪(含物 资采购等)、铁路桥涵立面真石漆日常养护等、市政道路、背街巷停车标线出新、侧石反光漆出新(注意:原侧石如迎宾大道等已涂刷反光漆重新进行出新时不另行计价,后期重新规划施划的按照定额进行计价)、背街巷杆线整治等数字化案卷处置等。范围较广,维修点分散,中标单位需服从采购人的安排,以上内容不进行重新计价,不纳入专项维修范围。且包含零星市容抄告处置维修和日常巡视(不另计价),请各单位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谨慎报价。
2、市政设施专项维修:单项控价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的专项维修或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此项工程量结算价编制依据:
本服务项目组价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新计价依据(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企业管理费、利润、施工组织措施费率、不可竞争费按照安徽省最新计价规范计取。
税金按照国家相关税率计取。
人工费按照安徽省住建厅公布的同期《安徽省建设人工工资指导价》执行。建筑工程材料价按照该笔费用发生当月《芜湖工程造价信息》的 信息指导价为准。如《芜湖工程造价信息》无相应价格的,按照铜陵、马鞍山、宣城、合肥的顺序查找同期信息价,按此法查找时,以首先查出的建筑材料信息价进行结算。如查不到信息价,由业主确定询价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询价确定。经以上询价方式确定的材料价计价组价时不参与下浮。
工程量按实计量。
最终结算价按上述结算方法计算的结果合计(M)乘以中标人填报的投标费率。例如投标费率为 80%,则服务项目决算价=M*80%。
3、服务期:合同总服务期 3 年,一年一签,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
二、 服务内容、报价形式及结算方式
1、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任务为日常养护和市政设施专项维修):
(1)区管道路范围内经采购人(委托人)安排的设施养护(养护道路明细表),三年不超过 750 万。
(2)市政设施专项维修,三年不超过 240 万。
(3)汛期防汛应急、冬季扫雪除冰等工作。(附属服务,不另外计价)
(4)采购人(委托人)交办的其他零星任务(附属服务,不另外计价)
2、采购范围:区管道路范围内经采购人安排的设施养护,区管道路约 68.53 万㎡路面(含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过水桥涵等道路附属设施,区域包括:北侧以蟠龙路为界限,东侧以 G329 公路为界限, 西侧以青弋江为界限,南侧延伸至皖赣铁路线,该区域内道路、人行道、广场(含商业广场)、节点小公园等全区域所有范围(养护范围具体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日常养护维修,汛期防汛应急、冬季扫雪除冰、数字化抄告等工作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零星任务等。汛期防汛应急、冬季扫雪除冰等工作(应急设备、材料等都在养护总包内, 不再另外重复计价)。采购人(委托人)交办的其他零星任务。
3、报价、结算与支付
(1)报价:以费率形式报价。
(2)结算与支付:分两块进行结算。
日常养护:日常养护费用方面按 3 个月一轮进行拨付工作,服务费用不因政策性变化或市场变化调整。服务费每 3 个月支付一次,支付的费用为该项投标报价 3 个月服务费用总额的 80%,余款 20%作为年终考核使用,合格后方可进行支付工作;
市政设施专项维修:市政设施专项维修费用方面,项目完成后,按最新定额信息价进行清单编制,开展决算审查,支付进度: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 6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竣工验收后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合同中约定。
三、 人员、设备及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1 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安全员 1 名(须提供相关安全员证书)
(3)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和资料员至少各 1 名。
(4)提供与业主专属对接的办公文员(专科学历及以上)1 名,并能常驻采购人单位,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人员工资由中标单位派发,工资待遇不低于 3000 元/月,在业主对该文员考核合格后方可派发工资。文员办公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供采购人统一调配。
(5)除上述人员之外,另需建立不少于 2 个专业的市政巡查、维修队伍(分别配备不少于 4 名人员,共 8 人及以上)。如遇特殊情况,要求人员相应增加。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统一着装。中标单位进场之后日常需在队伍中安排 2 名值班人员进行应急值守和巡查工作。
*综上所述,本项目人员合计为:不少于 15 人,其中持有道路养护工证的不少于 8 人(提供证书扫描件)。第(1)、(2)项人员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自开标之日起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设备投入要求:
中标单位需自行配备 2 辆专属巡查车和一辆工程车(车辆载重不低于5t)供本项目使用,车辆日常管理及养护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场地要求:
中标单位进场前在湾沚区城区设立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项目部。(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格式自拟)
4、其他要求:
(1)养护考核方面,第一项日常养护方面,每个月末由采购人组织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支付养护费。年终由采购人组织年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支付年度剩余考核费用。第二项市政设施专项维修方面,完成工程量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过程中由采购人抽取监理进行日常监管工作。
(2)所有中标单位提供的自有或租赁的车辆、机械等设备的日常维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3)中标单位对后期第三方单位移交的道路须无条件接受处置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养护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章,格式自拟)
4、为保持湾沚区城北片区范围内市政道路设施完好,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具体巡查要求如下:
(1)中标人须做好区管范围内市政设施日常巡查工作,一经发现擅自占用、开挖路面以及破坏路灯、雨污水管网、绿化等违法行为,须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留下影像资料并立即报告采购人。
(2)巡查中发现由于市政设施损坏、遗失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时,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必要时现场安排专人看护,主干道必须在 24 小时内修复,次干道必须在 48 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不得超
过 72 小时,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修处理,通知交警部门协助疏导交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
(3)发现养护范围内井盖缺失和损坏的,立即做好安全围护措施,需在 2 小时内恢复到位。
(4)若中标人巡查不到位造成安全、经济责任的,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5)做好巡查和处理日志记录工作。
(6)如遇紧急事件如积水、暴雪、狂风等极端自然天气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安排,禁止推诿。
注:巡查费用包含在工程费用中,不另外计费。
5、养护要求
(1)道路养护维修标准
路面平整完好、无隆起、无坑洼、无破损,路面无积水现象,道路侧平石整齐无缺损。道路路面(含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每处破损面积不超过 1 ㎡,整条路面破损面积累计不超过 1%。
沥青路面
a、沥青路面必须进行经常性和预防性养护,当路面出现裂缝、松散、坑槽、拥包、啃边等病害时,应及时进行保养小修。
b、沥青混合料外观应拌合均匀、色泽一致,无明显油团、花白或烧焦。
c、铺筑沥青混合料时,大气温度宜在 10℃以上;低温施工时应有保证质量的相应技术措施;雨天时不得施工。
d、沥青路面严禁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修补。
e、当沥青路面摊铺面积大于 500 ㎡时,宜采用摊铺机铺筑。
f、沥青路面维修边线、纵横缝接茬须使用机械切缝。
g、采用铣刨机铣刨的路面,在修补前应将残料和粉尘清除干净,喷洒粘层油乳化沥青后摊铺沥青混合料。
水泥混凝土路面
a、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块破损时应及时维修,防止破损范围再扩大。
b、应进行周期性的灌缝,对路面发生的病害及时进行处理(灌缝工程量一并纳入养护范围,不重新进行计价)
c、水泥混凝土路面必须经常消除泥土、石块、砂砾等杂物,严禁在路面上拌和砂浆或混凝土等作业。
d、对有化学制品或油污污染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及时清洗。
人行道养护
a、人行道养护包括人行道道面、盲道、无障碍坡道、进出口斜坡、侧石、踏步等。
b、人行道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保持平整稳固,排水良好。对商业网点、敏感地段和人群集散点等区域的人行道应提高巡检频率,及时消除病害,保障行人安全通行。
c、人行道养护维修使用不低于原结构强度的同类材料,结构和色彩应与原结构一致或接近。处理好道面与盲道、井盖及其他设置物之间的衔接,使其和顺相连。
缘石养护
a、缘石应保持清洁,无污秽、破损、缺失。
b、混凝土缘石应经常保持稳固、直顺,发生挤压变形,拱胀变形应予以调整,调整后的缘石应及时勾缝。
c、更换的缘石规格、材质应与原路缘石一致。
d、花岗石、大理石类的缘石其缝宽不得小于 3mm,最大缝宽不得超过1Omm。
树池、踏步养护
a、树池边框维修更换应与人行道相接平整。
b、混凝土树池出现剥落、露筋、翘角、断裂、缺失应及时维修更换。
c、踏步破损或失稳,应及时维修,维修踏步每阶高度应一致。
d、绿化护栏歪斜、损坏的需及时处置
e、树池黄土裸露区域需及时增设树池盖板,养护过程中出现树池盖板损坏的需及时更换(盖板样式由采购人确认),费用不重复计价。新增的树池盖板按照定额价格进行支付。
对区管市政设施的数字化城管抄告、12345 政府热线、12319 市民投诉等问题,中标人必须高度重视,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并及时回复。对超期整改和被驳回案卷,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处罚。
雨水检查井及收水井盖、井圈养护要求
a、井盖与井圈间隙:检查井井盖与井圈应配套,井圈与井盖间隙不得超过 1cm。
b、井盖与井圈高差:检查井井盖与井圈应配套,井盖与井圈高差不得超过±2cm。
c、检查井井圈与路面高差:检查井井圈安装高度应于地面相持平, 井圈与路面的高差不得超过相应标准 3cm。
d、检查井井盖标识:为方便清晰辨认检查井下管道属性,井盖维修更换时标识应于管道属性相同。
e、井盖破损、缺失:井盖缺失或有明显缺损、深度裂缝等情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须及时维修更换。
f、井盖松动:井盖承载力、稳定性、结构强度等需满足规范与市政设施质量要求,车辆经过时不得出现跳动、声响(需及时进行处置)。
g、收水井眼:收水井井眼不得堵塞,确保道路积水能够及时流入收水井。
6、道路路名牌养护要求
a、对城北片区 150 套道路路名牌进行日常养护工作,包含城北片区未移交的道路,路名牌杆子要笔直、铭牌指向要正确,面层膜损坏是要及时更换。涉及到后期新建道路移交的需一并纳入养护范围,不重新计价。
7、日常塌陷处置
如遇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塌陷损坏是,施工单位需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维护并做好相关警示工作,排除安全隐患。若为道路基础损坏造成的道路塌陷,施工单位有义务进行维修并恢复原状,若涉及地下管网原因造成的塌陷问题,施工单位需第一时间弄清状况后报采购人,由采购人分派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工作。
8、市政桥涵日常养护
桥梁要求铺装完好,桥面主体平整无塌陷、坑洞,栏杆无生锈现象, 护坡完好,桥体无明显裂缝,世纪大道黑桥档桥涵、芜湖路下穿桥涵立面真石漆完好,定期清理污水渍。
9、防汛、抗冻、抗雪及防风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如遇汛期、大雪等自然灾害天气,施工单位需安排值班人员履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并听从采购人安排,原则上如遇突发、紧急情况,每日不得少于 10 名应急人员进行现场处置,相关排水机械、挖机等需随叫随到。冬季抗冻、抗雪时需提前准备足量的工业盐、融雪剂、铁锹等应急物资,并安排足量铲车听从采购人进行调配。
10、基础资料、台账管理
(1)每天做好详细的巡查日志,以备采购人不定期抽查。
(2)每月 25 日上报本月养护维修工程的完成情况,同时上报下月养护维修计划,将任务分派到周计划里。
(3)中标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市政设施检测和普查,在每季度初有针对性的自行编制安排所管辖范围内的养护计划,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养护计划进行调整,交由采购人审定,作为考核依据。
(4)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应当及时做好维修记录,对有关市政设施养护的计划、统计、竣工档案等信息资料应按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整理。
11、安全文明施工
(1)按作业程序组织实施,坚持文明施工,穿着工作服、带安全帽;施工围挡标准需参照芜湖市湾沚区施工围挡设置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
(2)作业时做好安全圈围,夜间做好警示照明;
(3)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不留残留及污染路面。
(4)如因巡查道路隐患不到位、道路安全隐患处置不及时、施工安全圈围设施不规范等导致的道路安全事故,相关事故处理由中标单位负责,相关事故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考核标准
为切实加强我区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以良好的市容面貌提升我区形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芜湖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
(二)考核评分办法
1、采购人按照考核评分表每季度对养护单位进行考核打分。
2、中标人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养护内容完成情况及下季度养护计划报备采购人,接受监督考核。
(三)考核结果运用
1、日常每月月底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取该季度内每个月的平均值为该季度最终的得分,考核分值总分在 90 分-100 分时,扣除分数按每分 200 元扣除,综合考核分数在 80-90 分时,累计扣除分数按每分 500 元扣除;综合考核分数在 70-80 分,累计扣除分数按每分 1000 元扣除; 综合考核分数在 70 分以下,累计扣除分数按每分 2000 元扣除。
2、连续三个月考核在 70 分以下,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注: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各项工作安排及遵守招标人各项工作制度及管理规定。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日常养护及市政设施专项维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服务 |
|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名称 |
▲1 |
日常养护及市政设施专项维修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