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的需求等
南京市地质条件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较重,特别是每年汛期在强降雨及连续降雨情况下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工作环节多、专业性强等特点,根据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要依托专业队伍技术优势,为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
一、项目背景介绍(过去三年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调查水平明显提升。地质灾害“三查”常态化开展,2019-2021 年间,累计派出技术人员 1.9 万余人次,排查、巡查、核查 9000 余点次,编制排查、巡查、核查等各类报告 99 份。
二是灾害认定科学准确。三年共接报 207 起疑似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经技术服务单位现场调查分析,认定 114 起为地质灾害险情或隐患,并提出针对性防治建议,排除 93 起疑似险情。
三是监测预警成效显著。针对威胁大、难治理的地灾点,技术服务单位积极指导各区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工作,2019-2021 年累计对 23 处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此外技术服务单位成功申报省地勘基金,建成南京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补齐监测预警短板。
四是险情响应迅速专业。为保证汛期险情调查及时有效,技术服务单位制定了值班制 度,接报险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当地政府开展应急消险工作。三年间累计共编制消 险方案 16 份,有序指导险情处置。
五是宣传培训全面到位。三年来,在技术服务单位的支持下开展地质灾害相关宣传活 动和防治知识培训,对日常防治和群测群防体系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六是综合分析深入透彻。三年来,技术服务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相关研究工作, 总结分析南京地区现有地质灾害防治成果,研究探索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形成系列成果,为后续工作提供借鉴。
二、下一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工作打算
根据 2021 年 12 月核查统计数据,全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220 处,其中滑坡 129 处,崩塌 69 处,地面塌陷 22 处,总威胁人数 1337 人,潜在经济损失约 2.2 亿元。目前,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普查办的部署,正在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精细调查工作,隐患点数量可能有大幅度增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根据“十四五”期间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新要求,我处与江北新区规划资源局、各区分局就下一阶段技术服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征求了意见,一致认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已有工作成效良好,继续以政府采购技术服务的方式开展下一阶段地质灾害年度技术服务工作十分必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下一阶段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承担南京市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市及各区联合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复查,对各区上报的疑似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 查,查明各隐患点基本情况,编制市及各区年度排查报告。
2.承担南京市地质灾害日常巡查工作。对所有隐患点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做好记录, 并根据降雨等因素动态调整巡查频次。非汛期全部隐患点每季度巡查一次,汛期重点隐患点 每周巡查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按照市及各区要求,随时协助开展巡查。分别编制市及各区 年度巡查报告,巡查记录表。
3.承担南京市地质灾害核查工作。核查工作自每年 9 月底开始,11 月下旬结束。对全市已有点和新增点进行复核,对查实的隐患点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核实并提出防治建 议。分别编制市及各区年度核查报告。
4.承担南京市地质灾害认定及入库工作。判别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报告,经专家审核后提交入库。
5.承担南京市地质灾害核销工作。核查结束后,按省厅相关规定对全市满足核销条件的隐患点及时核销,编制南京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报告。
6.根据排查结果,协助市局及各分局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指导 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
7.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工作,协助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
8.组建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专家库,制定相应制度,为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9.协助组织开展地质灾防治相关业务培训、宣传工作,每年培训不少于 100 人次。
10.协助市及各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信息更新。
11.负责险情调查与应急技术支撑工作。接到灾、险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 展调查评价,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编制调查简报。
12.发生险情后,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险情处置方案,指导抢险、避险等工作。
13.编制南京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年度工作总结,提交项目成果,由主管部门 组织项目验收。
三、投标报价:
本项目总价包干,报价为每年度报价:投标总价一次报定不得更改,总价除包括南京 市地质灾害防治年度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外,还包括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作及服 务期间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外调经费、车辆、会务、论证、评审、验收、差旅、保 险、利润、税金、通讯、办公设备、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 费用,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四、合同签订
1、本次采购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 2 年,服务年度分别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每年合同服务时间为一年,当年合同履行完毕,下一年度合同续签与否,由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年度服务情况自行决定,合同价款原则上参照上一年度。
2、本项目年度出资比例: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资 100 万元,其余部分由南京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分局(雨花台分局、栖霞分局、江宁分局、浦口分局、六合分局、溧水分 局、高淳分局)、江北新区规划资源局按照相应比例出资;本项目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 除与南京市规划资源局签订本项目合同外,还应与各个出资单位分别签订相应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