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充分发挥地质工作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行性作用,按照自然资源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省级地质调查“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在总结“十三五”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需求,统筹谋划“十四五”全市地质勘查工作部署,研究编制烟台市地质勘查规划。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 年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科学编制地质勘查专项规划,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统筹谋划,做好“十四五”地质勘查专项规划编制,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引导地勘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地质工作转型升级,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烟台市“十四五”地质勘查规划(包含烟台市财政项目和探矿权)。
三、规划依据
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山东省地质调查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地质工作的意见》、《2020 年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十四五”地质勘查规划》。
编制烟台市“十四五”地质勘查专项规划,明确烟台市“十四五”地质勘查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地质工作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先行性作用,强化全市地质勘查工作、增加后备资源储量、统筹谋划全市地质勘查工作部署。此外,本规划还将作为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地质勘查活动的重要依据,指导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政府财政安排的地质工作资金按照规划合理安排和部署,商业性地质勘查符合规划要求。
(一)规划内容要求
要围绕强化全市地质勘查工作、增加后备资源储量、优化调整空间等内容,明确主要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的确定矿产资源勘查重点区域。按照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明确《规划》总体目标,提出规划的重点任务,提出《规划》调控指标,制订规划区划分原则, 合理确定各类规划分区,明确保障《规划》实施的管理措施,同时建设矿产勘查规划数据库。
1、细化落实上级规划
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合理确定规划目标,确保上级规划在本行政区内的有效落实,保障规划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实现,市级规划要细化和落实上级规划的目标指标、规划布局与分区、重大工程等内容,确保各级规划之间的衔接一致,避免矛盾和重复。
2、统筹生态保护工作
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建立完善矿区生态保护责任机制、配套支持政策的具体管理措施,落实上级规划提出的生态保护重大工程,结合实际,提出本级规划具体的重点项目,并明确时序安排和有关措施。
3、矿产勘查布局
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要求,明确矿产资源勘查调控方向;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矿产资源相关产业空间布局,确定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产业发展重点区域;科学布局和合理划定本级勘查规划区块,并明确相关管理措施。
①烟台市地质勘查规划文本和图件成果;②烟台市地质勘查规划附表;③烟台市地质勘查规划说明;④烟台市地质勘查规划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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