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3、供应商须完成下列项目:设备设计、制造、试验、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备品备件、验收、售后服务、维修等各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相关文件的提交、与技术规格一致的设备图表及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运杂费、保险费、进口关税(如有)、增值税、海关费用(如有)、检验检疫费用(如有)、材料损耗费、采购保管费、安装费、调试费、检验费、培训费、维修保养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风险和用户移交使用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等直至设备试运行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建设单位的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除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承包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采购人除协助提供设备存放场地以外,设备制造、运输、装卸、调试验收及保修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二、 采购总内容(以下所有参数是为了对拟投标的货物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相当的产品参加。产品性能是否相当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一)空调技术参数要求
1 |
▲匹数 |
3P |
2 |
冷暖类型 |
冷暖 |
3 |
▲能效等级 |
二级及以上 |
4 |
电源 |
220V-50Hz |
5 |
压缩机形式 |
直流变频 |
6 |
额定制冷量(W) |
≥7200W |
7 |
额定制冷功率(W) |
≤2600W |
8 |
额定制热量(W) |
≥9000W |
9 |
额定制热功率(W) |
≤3200W |
10 |
最大循环风量(m3/h) |
≥1200 |
11 |
外机最大噪音dB(A) |
≤57 |
12 |
内机最大噪音dB(A) |
≤48 |
13 |
扫风方式 |
上下左右 |
注:表格所列各种型号款式的空调须注意以下事项:
1、▲上表中能效等级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适用气候类型为T1的房间空气调节器。
2、 ▲空调设备采用的冷媒必须为环保型冷媒。
二)服务技术要求
1.设计规范要求
(1)本项目所有设备(含所有所需的辅件)需配齐、拆卸(旧空调的拆卸)、安装、调试到位,以构成一套完整实用系统。如有任何遗漏,由中标人免费补齐,因此需要各投标人事先对场地进行现场工勘,根据用户实际需求和实际工勘结果,在现有方案基础上,完善设计。
本次投标报价所有机型须包含风口、风道、铜管(尤其需要关注铜管使用的长度和数量)、信号线、水管、插座、开孔(不得破坏原设施)以及室外机吊装、槽钢基础和室外铜管桥架等一切安装所需费用;并提供远程通讯协议或标准网关协议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需慎重考虑。
(2)▲ 投标总价应包括运抵各学校(采购人下属使用学校)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金、保险、备品备件、附件等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
(3) 所投产品及主要部件均须为在售主流产品(若有停产,征得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用不低于原投标产品档次的同品牌替上),并提供备件、附件和耗材的供应。所投空调生产日期需在合同签订之日止半年内生产的,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中标人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4)本次招标的供货除包括上述设备外,还应包括随机的辅助设备、专用电线电缆插座、空调出风口挡风板、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含维修网点在内的服务手册等)、设备运行所必需的随机消耗材料,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5) 所投设备应详细列明投标设备的所有技术指标(包括所投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随机软件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同时还须包括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主要技术资料和性能的详细描述,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详细的交货时所配文件清单(含序列号和序列号照片)、主要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名和主要技术参数)等,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6)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通知文件精神,制冷空调设备为政府集中采购的节能产品,所投产品必须是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7) 投标人及厂商必须保证所有投标产品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销售的产品,并保证所有投标参数真实可信,同时承担以非法产品或虚假参数应标所带来的一切法律风险。
2.施工安装的标准和要求
(1)中标方的施工及安装设计方案须提交给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GB 1779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进行安全规范安装,空调安装设计应符合校园安全要求,并科学预留教室新风系统安装空间。
(2)施工和安装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及安全操作证——《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工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有关证书,杜绝无证操作。
(3)空调机安装件的质量、设计、加工制作、安装和使用等要求按照《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件温州行业规范》(温家电协[2008]4号)规定执行。
(4)空调铜管材质必须是优质铜材料,壁厚、直径均需满足国家标准,所投铜管品牌须为所投空调品牌原装配套品牌。
(5)中标方必须落实以上施工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并承担施工及安装的安全责任。
(6)一楼空调的安装:外机须安装在人员不能接触到的位置。中标供应商施工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3. 监测与验收要求
(1)抽查与评价:按照《浙江省房间空调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GZ385203房间空调器188-2020)对教室空调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和评价。
(2)货物验收:清点验收设备及相关物品,所有设备(含所有所需的辅件)必须符合装箱单所列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书承诺。
①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
②须写明设备的品牌与规格,须为国家强制3C认证目录产品,要有3C认证证明。
(3)施工与安装质量验收:对照施工与安装设计方案,空调施工和安装的质量验收必须在施工完毕后3天内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设备方可通电正常运行。
(4)功能与性能验收:各项功能和性能验收必须试运行一个月后,由使用方组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验收。验收试结果与投标参数不符,将做违约处理,并保留以诉诸相关法律进行处理的权利。
4.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应按照温州市地方标准DB 3303/T 009—2018《家用电器售后服务规范》执行,并具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1)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标准服务。在标准服务基础上,投标人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投标货物制造厂商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供应商也应就投标货物的品质和服务建立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对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负责。
② 投标人应明确说明此次投标的服务策略,提供此次投标货物的服务计划(售后服务内容、等级、相关服务指标、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情况及其联络信息)。
③ 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用户在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技术服务热线支持应是中文服务。
④ 在投标货物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5*8小时的现场质保和技术支持服务,对故障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以内到现场,8小时以内解决问题;不能当场修复的,必须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使用。如果逾期未作出响应,供应商应承担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⑤ 当投标货物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时,供应商应当免费在当日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货物运抵发生故障的货物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⑥ 质保期内所有因更换或修理设备或部件而导致设备停止运行的时间应从其质保期内扣除。
⑦ 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
⑧ 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最终用户提供书面许可,否则不可使用此范围外的其他(非新的)配件。
⑨ 供应商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升级方案。
⑩ 在质保期内,供应商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设备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应商仍须对因投标设备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相应责任。
(2) 如果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设备故障,投标人应及时予以响应(免费上门服务),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保修期从设备上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对设备服务要求的有效响应将被视为投标人对其所投标设备的服务承诺,如果中标,须将服务承诺列入合同的设备服务条款。
(4)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设备产品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应设备厂家原装正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培训要求:要求中标人提供各设备培训,直到用户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为止。
(6)▲本次投标所有产品要求提供6年整机免费保修。
(7)▲6年内在每年5月份前进行空调免费维护保养(包括添加制冷剂和清洗消毒等)
5.智能控制要求
预留互联通讯端口,具有为集中智能控制提供通讯数据端口,并可整合到校园数字大脑中,并提供远程通讯协议或标准网关协议文件。
三)采购清单(以实际为准)
学 校 |
空调安装教室数 |
空调设备数 |
空调预算(万元) |
平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
18 |
36 |
16.2 |
平阳县昆阳镇第一小学 |
37 |
74 |
33.3 |
平阳县昆阳镇新城小学 |
35 |
70 |
31.5 |
平阳县昆阳镇实验小学 |
27 |
54 |
24.3 |
平阳县鳌江镇第一小学 |
25 |
50 |
22.5 |
平阳县鳌江小学 |
60 |
120 |
54 |
平阳县鳌江实验小学 |
36 |
72 |
32.4 |
平阳县萧江镇第一小学 |
19 |
38 |
17.1 |
平阳县萧江镇第二小学 |
15 |
30 |
13.5 |
平阳县麻步镇中心小学 |
18 |
36 |
16.2 |
平阳县水头镇第四中学 |
13 |
26 |
11.7 |
平阳县闹村中学 |
3 |
6 |
2.7 |
平阳县水头镇第三小学 |
27 |
54 |
24.3 |
平阳县腾蛟镇第一小学 |
38 |
76 |
34.2 |
平阳县郑楼中心校 |
36 |
72 |
32.4 |
平阳县榆垟中心校 |
27 |
54 |
24.3 |
平阳县山门粟裕红军小学 |
25 |
50 |
22.5 |
平阳县昆阳镇第二中学 |
26 |
52 |
23.4 |
合计 |
485 |
970 |
436.5 |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包干(包含本项目的供货、运输、安装等所有内容)。招标文件的配置要求仅是本项目的关键技术要求,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无法实施或者缺少相关设备和配件的情况,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更换或补充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相关设备和配件。本项目包干,所需辅材均需包干计入投标价。
2、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供货时,采购人将进行如实核对,如查实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采购主管部门,废除其中标人资格并有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3、本项目采购人将对到货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供应商投标文件偏离表中未注明偏离,但实际到货设备达不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做验收不通过处理,对此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供应商到货及安装、退货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供应商须慎重投标。
4、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给予佐证。
5、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采购内容中带“▲”内容的相关承诺或证明资料。
6、本次招标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用明显字体予以声明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产品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本次采购的货物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供应商须提供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货物,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商务条款
1、质保期
1.1、▲所有设备质保期6年(采购文件技术参数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质量问题由供应商免费更换。
1.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签订合同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各实际使用学校(单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经最终验收完成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履约保证金(如为银行保函的则须重新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保函)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无质量与售后问题7个工作日内退还。(具体每笔款项支付视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而定或按合同约定)
3、培训
3.1(1)货物的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指导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2.旨在提供更好的其他方式培训。
4、送货地点:
本次采购涉及平阳县所属多所学校,要求供应商送货到各个学校。各个送货地点路途较远、较为分散,供应商投标应充分考虑送货与安装风险。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的送货安装计划。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送货安装时间计划表。计划中必须包括人员配置、车辆安排等详尽的计划。供应商须写明如果达不到送货安装承诺后采购人对自己的惩罚措施。
5、安装调试与安装标准:提供现场的安装调试直至合格。提供的货物与安装应符合招标文件与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出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
6.完工期
完工期:供应商提供最短完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
7、验收
中标供应商已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的货物,并经采购人组织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若因中标供应商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四、工作范围:
根据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
2.货物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维护等。
3.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