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提交初步成果(按照《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提供所对应的数据指标)后15日内再支付合同额的40%,提交最终报告(《遥感调查测评报告》)后15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 |
2 |
服务地点 |
巢湖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二、项目概况
巢湖市建城区面积约76平方公里,现对巢湖市建成区进行园林绿化遥感调查与测评工作。
三、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
针对巢湖市园林绿化遥感工作,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要求的国家园林城市绿地建设多项指标,对巢湖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绿地绿化进行遥感测试、分析计算,提供相应绿地建设各项指标数据,并提供《巢湖市园林城市绿化遥感调查测评报告》。
2、服务要求
2.1采集对象
采集对象为绿地植被以及与之相关的地物。绿地植被图斑包括两大类:绿地(占地)图斑和绿化(覆盖)图斑。
绿地:绿地是指地面植被占用的地面(用地)范围。一般是指经过城市规划和绿地规划确定的绿地用地。一般栽种有包括乔灌木(花卉)、草地等植被。
绿化(覆盖):绿化是指植被按照垂直(正射)投影所覆盖的范围,都是面状。
2.2绿地分类
(1)公园绿地;
(2)单位附属绿地;
(3)居住区附属绿地;
(4)道路附属绿地;
(5)生产绿地;
(6)防护绿地;
(7)广场用地。
2.3 需要采集的其他要素
(1)林荫路(包括公园主次园路林荫化率,单位及居住区主要道路林荫化率和城市道路林荫化率);
(2)河道绿地;
(3)室外停车场:用于统计停车场绿化达标率。
2.4需要提供的数据指标
(1)建成区绿地率;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4)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5)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
(6)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
(7)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
(8)城市林荫路覆盖率;
(9)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
(10)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
(11)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
2.5技术要求
(1)地物要素须按要求分层提供,且须保证属性信息完整、准确;
(2)数据几何位置在限差之内,属性一致;
(3)要素表达清楚,属性信息完整,无遗漏或多余、重复现象;
(4)地物要素取舍合理,符合标准要求;
(5)各要素间拓扑关系正确,线段相交或相接,无悬挂或过头现象,连续地物保持连续,无错误的伪节点现象。
3、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4、服务标准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
《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 51163-2016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13990-201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B/T 15968-2008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住建部 建城〔2022〕2号)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总价报价方式。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费用价格,承包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人工费(含所用工人工资、福利、社保等)、管理费、施工费、服装费、办公费、购买抽取样品的费用,复检费用和设备使用折旧损耗及维护费、消耗品、油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以及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及“营改增”税收费用调整等所有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包括但不限于物价上涨、工资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因素增加费用。
3、供应商应到项目所在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和特点,便于报价。磋商时,供应商报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作为成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五、其他要求
1、人员配备要求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本项目的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4人,具有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以上人员为本项目最低要求,如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需增加人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增加相应岗位人员,但不增加费用,此风险由供应商综合考虑。
备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磋商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2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社保证明材料缴纳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否则响应无效。
2、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项目实施中应配备充足的仪器设备等。
3、项目实施中遇临时性工作需调整服务时间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