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1.各标段项目概况
1.1国道 307 线甜水河至灵武公路与宁东铁路大枣线交叉工程:新建 6-32 米简支T 梁双线大桥 1 座,新建 2-16 米框架中桥一座以及改建段沿线轨道及三电迁改等。
1.2灵武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 170 亩。拟建灵武市第一再生水处理厂(第五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规模 10 万 m³/d,新建集污提升泵站一座及集污管网等配套设施。
1.3灵武市第七中学建设项目概况:规划总用地面积66780 平方米(合 100 亩),总建筑面积 18781 平方米,建设内容:拟建行政办公楼一栋,教学楼四栋,综合实验楼一栋,风雨操场一栋(配建体育看台、400 米田径运动场), 篮球场六个,排球场四个;新建学校大门,围墙,停车场以及绿化工程、道路硬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1.4灵武市“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项目概况:包括 农村和城市 2 个区块。
1.4.1农村供水区
农村受水区包括 7 个乡镇 70 个行政村和大泉林场良繁场, 共 16.69 万人、11 个自来水工程。本项目农村供水体系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干管支干管 292 公里、智能水表 43527套,配套分水井、计量井等总计 6539 座(其中分水井 153座,消防井 504 座,排气井 193 座,放空井 42 座,联户水表井 5163 座,大户水表井 267 座,分区计量井 198 座,入村计量井 19 座)。农村供水本项目传输网络包括 1 处调度中心、173 处管网监控站点和 43527 处入户计量点的数据传输。管网分水口监控点 326 处、管道压力监测点 28 处、水质在线监测站点 15 处、泵站自动化 19 处。
1.4.2城市供水区
受水区共涉及 1 个街道 15 个社区 1 个农场,共 158 个小区55219 户 13.0 万人。此外城区共有学校幼儿园、企业、公共事业、绿化等用水户 844 户。本项目建设城市管网 84 公里,管径 DN300~DN600,其中更新改造管网 59 公里,管网延伸 25 公里(供水环网 307 以北、加上西昌黄河东盛路)安装远传水表 51214 块,大户配套安装超声波水表 844 块。传输网络 178 处管网监控站点。配套分水井、计量井等总计1287 座。
2.采购人要求
2.1第三方服务单位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新 修订的《审计法》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2.2不得超越投资审计监督职责负责承担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标底审核、物资采购、材料价格认定、隐蔽工程验收签字、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决策和管理活动。
2.3投标文件的实施方案应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审批、征 地拆迁、生态环境、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提出创新的审计理念和审计方法。(跟 踪审计内容亦围绕上述内容展开)
2.4跟踪审计内容原则上不包含结算审核。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由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核,在预估结算审核费用低于同期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时,中标咨询机构可继续负责结算审核工作。费用参考同期财政部门结算审核费率计取或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宁价费发[2010]87 号)的 50%(含基础收费与审减收费)计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2.5中标单位应根据委托单位安排开展工作。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深入被跟踪审计项目现场收集相关依据、证明材料和出具报告等。
3.跟踪审计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
备注:自服务合同签订起至被跟踪审计工程项目完成建设单位验收,主要由被跟踪项目施工工期决定。
4.其他要求
4.1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及效率,本项目中,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参与不同标段,但只能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包括使用审计所需要的工具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4.3投标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 在行业内未发生不良行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构通报或惩戒的。
4.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5付款方式:按双方协商约定的合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