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项目说明: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等 4 项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鲁环发 〔2019)143 号) 《山东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方案》(鲁环函〔2020〕185 号)《关于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2〕65 号)、《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资环指〔2021〕42 号)文件要求,东营市 2022 年重点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的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评估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分析地下水污染原因,提出污染防控对策建议,编制东营市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调查评估报告、污染整治方案等。
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2〕65 号) 文件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等4 项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技术规范,完成全市 2 个危险废物处置场、3 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编制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建立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采样、数据分析、编制调查评估报告、编制填埋场污染整治方案、东营市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报告、建立相关数据库、图集等。
注:以上工作内容需全部通过专家评审。
五、工作任务
(一)A 包调查单位工作任务
1、查清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信息。
2、编制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
3、根据技术方案要求,环境监测井建设包括环境监测井设计、施工、成井、抽水试验等内容,参照《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 0148-2014)、《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2014)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并制定监测井建设方案、采样方案、制定样 品分析方案、制定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建立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数量以 省级技术组最终要求为准);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保存与管理、样品检测依 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等文件要求,完成现场采样、开展样品采集、保存、流转、样品实验室分析等 工作。
4、收集、整理分析水文地质材料、土壤污染资料、土地利用情况和污染源等相关信息,分析污染物类别、污染物浓度值,评估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分析地下水污染原因,编制调查评估报告,编制污染整治方案。
5、调查评估技术方案、调查评估报告、污染整治方案、数据库和图集等均通过专家评审并满足省级技术组相关要求。
6、方案、报告评审专家费由调查单位承担。
7、根据省级技术组要求,完成招标单位安排的其它地下水调查相关任务。
(二)B 包质量控制单位工作任务
1、按照《关于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2〕65 号)文件要求,开展质控检查。
2、按照筛选原则对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名录和信息进行审核, 确保信息全面准确,无重大遗漏。组织调查评估技术方案、调查评估报告、污染整治方案专家评审工作。
3、对调查技术方案(监测井建设方案、采样方案、制定样品分析方案、制定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调查评估报告(地下水质量状况、地下水特征污染物检出情况、超标因子及倍数、超标原因分析、对周边生产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下一步工作建议)、污染整治方案(填埋场基本情况、地下水污染状况及成因分析、地下水污染风险分析、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对策、地下水污染整治措施等,明确整改时限、资金安排、责任单位等)编制内容进行把关,确保方案、报告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达到省级技术组成果提报要求。
4、对监测井建设质量、现场采样、样品保存、流转及检测数据分析等各个环节完成质量检查和质量评估,质控工作的工作量比例不低于项目总工作量的20%(对监测点位进行不少于 20%的监测质控且保证每个填埋场至少 1 个质控点位)。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控措施,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质量控制,检测数据的采样及对比分析,对调查单位、检测单位实验室、检测成果开展核查、审核、评价。
5、监督督促调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东营市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地下水调查评估报告、污染整治方案、污染源数据库、图集等市级成果集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6、编制东营市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报告。
7、质量控制报告专家评审费由质控单位承担。六、技术成果
(一)A 包调查单位技术成果
1、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及调查评估报告、污染整治方案
(1)编制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案(包括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方案、采样方案、制定样品分析方案、制定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
(2)编制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包括(根据调查成果与资料搜集,开展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评价,查找地下水污染问题和成因分析,识别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等特征。确定调查对象及周边地下水污染主要问题。根据污染源分布和污染物特性,识别地下水污染分布特征,分析调查区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地下水污染的途径和方式, 初步判断地下水污染原因及可能对下游敏感受体的影响)。
(3)编制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整治方案,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填埋场污染整治对策、建议以及具体整改方案、措施。
2、图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件
(1)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
(2)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井点、居民点、饮用水水源等敏感点分布图。
(3)新建地下水监测井分布图、采样布点图、钻孔柱状图、成井结构图、现场洗井、采样照片。
(4)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成果图。
(5)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水文地质图、地下水三级水文地质 分区图。
(6)地下水污染风险分析成果图。
3、数据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基础数据
(1)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信息。
(2)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地质、水文地质信息。
(3)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监测井点位信息。
(4)地下水监测点及监测数据信息。
(5)应该包含图集所有相关内容。
4、份数要求:电子版的成果一套,包括文本、图集、数据库,纸质版最终按省级技术组要求为准。
(二)B 包质量控制单位技术成果
1、报告
东营市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报告。
2、各调查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1)根据《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对监测井的设计、施工、成井、洗井等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检查是否科学性、合理性,出具验收报告。
(2)现场采样过程的质量控制影像资料。
(3)现场抽检样品的相关影像资料、检测报告。
(4)现场质量控制日志、现场检测记录单。
(三)其他要求
1、调查单位、质控单位应充分了解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质控检查要求,及时掌握国家和省下达的最新要求,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技术支持、调查开展、现场质控、成果集成等各相关工作环节应明确专人负责。对所从事的技术工作承担法律责任和保密义务,符合国家地下水调查数据信息的保密要求。
2、调查评估单位确定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质量要求、完成时限和惩处措施,按省级要求进度和质量完成任务。出现问题或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并采取措施且能够到达工作现场。
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工作内容建立相关档案,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交接记录、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质控记录、质控报告等。
4、成交供应商需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应熟悉项目有关业务,根据项目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需随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办公。
5、成交供应商在本项服务期限内,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的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 且更换人员的技术资质与工作经验须与原工作人员水平相当。
6、采购人对检测数据、方案、报告成果有异议,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检测数据出现较大偏差或经技术比对仍不能与质量控制单位检测数据相匹配时,检测实验室必须重新安排复测。
7、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成果提交或不能满足省及技术组要求,经修改后仍不能满足提交条件的,立即解除成交供应商的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返还采购人已支付全部款项,并按合同约定数额支付违约金。
8、承诺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审核的合格率、闭环率要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
9、调查单位、质量控制单位完成采购人安排的除东营市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以外,其它地下水相关工作(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等)。
七、现场条件:已具备项目进行条件。
八、服务期限:
1、2022 年 6 月底前,编制完成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调查评估技术方案,并组织通过专家评审。
2、2022 年 7 月底前,完成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布点采样及样品数据分析工作,并提交省级技术组。
3、2022 年 8 月底前,完成危废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并组织通过专家评审后,成果提交省级技术组审核。
4、最终服务期限时间节点按省级技术组要求为准。
5、调查单位配合质控单位做好调查评估技术方案、调查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协助投标供应商完成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后续新增工作任务和要求。对能力验证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九、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返还已支款项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十、磋商费用: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