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在营商环境评价、文明城市评选等重大工作中都将信用建设作为重要指标,并开展城市信用环境监测。党的十九大报告也从多个方面强调了诚信、公信力和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任务。在浙江省数字化改革“152”工作体系中,信用作为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重要模块,也将发挥基础支撑作用,在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五大应用系统,创造更加有效的多层级、多部门协同数字化应用场景。
1.1 政府部门用户。改造平台用户体系,通过接入“浙政钉-组织架构和用户体系”,用户使用浙政钉扫码直接登录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首次使用需进行角色绑定。
1.2 法人及个人用户。接入 “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单点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用户单点登录”组件或接口实现公众用户的单点登录认证,政务服务多应用间,用户只需要登录一次就可以访问所有信任的应用。
2.1 网站移动端适配。根据国办对政府网站考核要求,做好网站的移动端适配,将现有栏目(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信用动态、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首页栏目和子栏目及详情页)依据移动端的特点进行栏目拆分设计和实现。
2.2 适老化改造。增加老年人模式,进入老年模式后,提供特大字体,以支持老年人感知网页内容、获取服务。
依据数据局政府网站集约化考核要求,将信用杭州网站与集约化平台对接,将新闻类数据推送至集约化平台。
目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部门数据共享交换统一改为数仓接入模式,原有前置机交换模式将在过渡期结束后停止推送,需改造现有数据交换模式。
证明事项领域和用途配置管理,支持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领域的管理,以及用途(如上市融资、招标投标、评优评先等)的维护,可对领域与用途的关联关系进行动态配置。
依据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所需检查信息,通过IRS平台申请共享接口或批量数据,并完成相关的接口开发或周期化数据对接工作。
报告申请。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单点登录”功能,实现实名认证,市场主体在线填报无违法违规证明信用报告申请单,提交申请。
在线查询。平台收到申请后,依据无违法违规事项证明事项配置的数据清单,实时获取证明数据,在线展示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需添加防伪水印,并支持PDF文件下载。
“浙里办”APP实名登录用户,在线填写报告申请单,提交业务申请,平台生成报告后在界面中进行展示。
将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封装为组件,并在IRS中上架,对有需要接入组件的部门/系统进行开放。
建立公共信用专题智治门户,总体概况展示杭州市信用排名,杭州区县信用监测排名,总体信用数归集情况,并从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商务诚信层面分类展示杭州的整体信用状况。
照乡镇(街道)进行分项展示当前在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信用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特色和亮点。
(1)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对口指定一名服务负责人,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事宜,明确工作流程和任务责任人;
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7*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请求。
(2)质保期要求
项目验收后2年。
(3)故障响应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持服务,服务采购方系统一旦出现故障,无论故障性质及来源,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作出判断;
提供故障报告(对故障处理进行总结)并提供故障解决后的培训。
(4)安全性能要求
系统处理能力,系统平均每天可容纳访问用户数量大于800,平均并发线程数大于100,单台服务并发线程大于150。
系统响应,登录、录入、修改、删除等事务性操作平均响应时间<3秒;单笔记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3秒;统计或大数据量查询,涉及到大数据处理,平均响应时间<=15秒。
系统稳定性,系统可用率大于等于99%(正常运行时间/故障时间),年故障率小于24小时。
系统容量,动态用户(在线用户):>800。并发数:>100。
(5)知识产权要求
项目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提供项目的所有源代码和开发文档,甲方有权对软件进行修改。
(6)等保测评要求
项目建设需满足等保三级测评要求。
(7)其他要求
1)测试要求需明确测试内容、步骤和工具;
2)验收要求需明确验收的条件、方法、标准、流程和文件;
3)提供培训服务,包括明确培训工作的目的、对象、方式、内容。
4)投标人需提供总体设计,要求提供下面三点设计图,并附有总体设计阐述(包括设计思路、设计原则、设计方法、设计架构、规范角度):详细总体框架设计图、技术架构图、业务流程图。投标人并能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给出解决方案。
四、项目团队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类似的平台项目建设经验。
2、团队成员需具有高级软件工程师、ITSS服务经理、数据库工程师、高级信用管理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本项目执行行业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项目结束后,将由采购人按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文进行履约验收,未完成的合同内容需出具公证处公证履约保证函后作为项目支付的依据。
本次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合法等额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50% 第二期付款: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系统设计、开发、实施,通过初验后进行试运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30% 第三期付款:试运行一个月,系统正常稳定,乙方提交全部验收材料,并通过正式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20%。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