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采购需求由采购人: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下列采购需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宣城市青弋江、水阳江流域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项目
2、项目概况:为支撑长江重要支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宣城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河湖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及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开展宣城市青弋江、水阳江流域水系基本概况调查;流域人类活动影响调查;河湖水生态系统状况调查;流域生态服务及生态环境保护调控管理措施调查;水阳江及主要支流沿岸现存环境风险源和敏感受体及可供利用的应急处置空间调查等。摸清宣城市水阳江、青弋江水生态系统状况,综合评估水阳江、青弋江水生态系统健康等级,编制《宣城市青弋江、水阳江流域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报告》、《水阳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等,并提出相应措施。
3、项目单位: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4、项目预算:495万元
(二)项目需求
1、项目目标
(1)掌握导致国控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或浓度偏高的主要污染因子、污染来源及贡献比例、入河/湖特征。
(2)厘清水阳江及主要支流沿岸现存环境风险源和敏感受体。建立水阳江河流基础信息清单和可供利用的应急处理空间清单。
(3)摸清宣城市水阳江、青弋江干流、港口湾水库及南漪湖的水生态状况,研究其水生态指标的关键影响因子及水生态指标提升的空间。
(4)评估水阳江、青弋江、港口湾水库及南漪湖的水生态系统健康等级,识别影响其等级的关键影响因子,支撑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决策。
(5)提出宣城市水阳江、青弋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重点措施的建议;
(6)编制水阳江“南阳实践”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2、服务内容
2.1宣城市水阳江、青弋江流域水系基本概况调查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整理的方式,开展宣城市水阳江、青弋江流域水系基本概况调查。调查水阳江、青弋江流域的地理位置、所涉及县(市)区及其乡镇面积、流域的土地利用状况、水资源概况及河流水系的主要服务功能。调查港口湾水库、南漪湖的水面面积、湖库容积、出/入湖水量、多年平均蓄水量、多年平均水深及其变化范围、补给系数、换水周期等。基本概况调查还包括流域行政区划图、水系图、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植被分布图、土地利用类型图、主要水利工程位置图等图册资料。
2.2宣城市水阳江、青弋江流域人类活动影响调查
在对基础资料及数据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开展水阳江、青弋江流域人类活动影响现场调查,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流域社会经济调查;流域污染源调查与解析;水阳江干流、青弋江干流、南漪湖及港口湾水库主要入河/湖库的支流污染负荷的时空变化特征,重点调查与解析超标断面污染来源。
(1)社会经济调查
主要调查内容包括流域人口结构及变化情况调查(自然增长率、流域人口总数、常驻人口、流动人口、城镇人口、非农业人口数量等)和经济发展调查(国民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人均年收入、产业结构等)。
(2)流域污染源调查与解析
采用现场调查结合系数法,按控制单元分析污染源结构及分布图,分解到镇级行政区,开展污染来源核算和定量分析。主要包括工业点源、城镇生活污染、村落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田面源污染等调查统计分析,调查统计不同控制单元污染排放量及入河/湖量,污染源的空间分布及污染结构组成。
(3)水阳江、青弋江、南漪湖及港口湾水库主要入河/湖库的支流污染负荷的时空变化特征调查
对水阳江、青弋江、南漪湖及港口湾水库的主要入河/湖库的支流进行合理的布点,对一年中不同水文期水质进行根据监测,结合水水文参数(流量、水位等)的收集分析,计算不同主要入河/湖库的支流污染负荷量及时空变化特征调查。对水质超标或污染物浓度偏高的断面,开展加密监测,进行溯源分析。
2.3宣城市水阳江、青弋江水生态系统状况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水阳江、青弋江、港口湾水库和南漪湖及其主要入湖支流水质、沉积物、水生生物调查。
(1)水质调查
水质调查要充分结合宣城市的常规监测进行补充调查,主要包括水体的物理化学特征、营养盐及形态等相关分析性指标、富营养状况。干流、湖库及支流的水质总采样断面/采样点不少于110个,水质调查共涉采样断面/采样点布设方法、采样断面/采样点布设图、采样频次和分析测试指标四个方面。水质调查采样断面/点位、频次及调查指标要能反应水阳江、青弋江流域一年中不同水文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明显藻华的区域,增加对藻毒素等指标的监测。
(2)沉积物调查
沉积物调查包括河湖/库沉积物的物理指标、营养成分等,重污染区域应补充加密调查,补充特征污染指标及主要污染物形态监测,并分析污染层厚度。1年沉积物调查共2次,包括1次普查和1次加密调查。在流域内主干流及主要湖库中沉积物普查断面数原则上不少于水质监测断面数。加密调查视普查结果而定。
(3)水生生物调查
水生生物调查主要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大型水生维管束植物等,水生生物调查需突出建群种、指示性生物及其生境条件。在水阳江、青弋江、港口湾水库和南漪湖中浮游动植物、底栖动物调查断面及频次原则上与水质调查一致,并在常规监测点补充相关调查;大型水生植物调查样地的布置需根据现场水生植物分布区普查结果而定。水生生物调查时间频次上能够体现季节性变化。
2.4河湖流域生态服务功能及生态环境保护调控管理措施调查
(1)河湖流域生态服务功能调查
结合青弋江、水阳江现状,开展河流河湖生态服务功能调查,主要包括饮用水服务功能、栖息地服务功能、水产品供给功能、污染负荷拦截净化功能、人文景观功能等。
(2)生态环境保护调控管理措施调查
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方式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调控管理措施调查。其内容主要包括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生态修复、污水收集处理现状、监管能力、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
2.5宣城市水阳江、青弋江生态安全评估
河流生态安全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流域人类活动影响对河流水质的影响,河流湖库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流域生态服务功能现状,以及流域环境管理状况4个方面内容。选择评估模型,构建评估指标体系,计算指标权重和各层次的值,最终得出水阳江、青弋江水生态安全状况及评估整体水生态安全指数,评估水生态安全相对标准状况的偏离程度。
2.6流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识别及演变趋势分析
根据水阳江、青弋江生态安全调查评估的结果,分析现状生态环境主要问题及形成原因,形成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并对生态环境问题建立主次顺序。对流域生态环境演变的趋势进行分析。阐明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的识别方法。
根据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识别及演变趋势的分析结果,提出水阳江、青弋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建议。
2.7水阳江“南阳实践”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
以厘清水阳江主要干、支流沿岸现存环境风险源及可利用应急物资,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为目标,参考《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环办应急函〔2021〕179号)、《丹江口库区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汇编》(环办应急函〔2020〕593号)等,开展河流环境风险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绘制环境风险地图、应急资源分布图和事件情景应对示意图,形成“一河一策一图”,检验“一河一策一图”,推动成果应用。
水阳江流域风险分析主要围绕河流干流及其主要支流开展,覆盖流域范围内的重点环境风险源。应急处置方案实施范围包括河流(河段)干流上游和其一、二级支流,及部分重要的三级支流,具体实施范围应包括下表所列河流,且调研的河流长度不少于1000km。
表1水阳江“南阳实践”调研应包括的主要河流
干流 |
一级支流(14条) |
二级支流(19条) |
三级支流(2条) |
水阳江 |
西津河 |
金沙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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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溪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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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溪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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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坑水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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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盘山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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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塘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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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津河 |
中津河 |
虹龙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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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村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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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埠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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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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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墩河 |
万家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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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村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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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溪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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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门河—北河 |
北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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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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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江 |
东溪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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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峰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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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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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溪河 |
青溪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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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岗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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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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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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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公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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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城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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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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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鼓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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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山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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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析
1)河流基础状况调查
调查水阳江干流、一二级支流及其重要的三级支流河流基础信息,主要包括河流起点位置、重点位置、长度、水功能区、目标水质、水质现状、水文水系等。
2)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调查水阳江干流、一级二级支流及其重要三级支流上的环境敏感目标。
3)河流环境风险源清单调查
①点源调查内容:工业企业厂址和排放口的位置、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存储的风险物质类型及存量、主要风险环节、已采取或可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距敏感水域的距离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位置、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及数量、已采取或可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距敏感水域的距离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地理坐标、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及处理数量等。尾矿库的地理坐标、主要环境风险物质、距敏感水域的距离等基本情况。污水处理厂的厂址和排放口的位置、处理工艺、设计规模、处理规模、距敏感水域距离等。垃圾填埋场的场址和排放口的位置、渗滤液处理工艺、距敏感水域距离、已采取或可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等。其他点源风险源相关信息等。
②移动源调查内容:涉及环境风险物质运输的道路及水路运输载具,主要调查运输路线数量、地理坐标、经过的环境功能区类型、环境风险物质运输能力等。跨越流域的输油、输气管线等。
③其他风险源调查:包括上游输入性污染等其他河流风险源调查与分析。
④近五年突发环境事件调查。
4)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
依据环境风险源识别结果和历史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果,建立关键河段水动力和对流扩散模型,开展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包括源强分析、释放途径分析、后果分析。
5)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①环境风险源管理差距分析。分析流域内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应急管理与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分析道路、水路运输监控、路线以及管理制度等要求的落实情况。
②环境风险受体管理差距分析。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等有关规定,分析涉及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目标的监控、防护等要求的落实情况。
③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差距分析。重点分析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例如,分析流域能否通过筑坝、导流等方式对污染物进行拦截,通过上游调水降低水体中污染物浓度,通过投加反应剂、投加吸附剂等方式对污染物就地或异地处置;是否建设取水口应急防护工程;重点防控道路和桥梁是否设置导流槽、应急池。
④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差距分析。重点分析流域环境监测预警能力是否满足应急需要,例如,是否具备重要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并按有关要求开展应急监测;是否在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和连接水体建设监控预警设施。
⑤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差距分析。重点分析环境应急队伍是否满足本流域环境应急管理的需要,例如,按照有关规定、规划,分析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应急管理人员数量、学历以及培训上岗率等;参照《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分析专家库的建设情况;分析流域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救援队伍。
⑥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差距分析。重点分析本流域是否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例如,分析应急物资实物、协议及生产能力储备情况;重点防控区域如化工园区、化学品运输码头、水上交通事故高发地段以及油气管道等,是否就近储备吸附剂、围油栏、临时围堰等应急物资。
⑦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分析。重点分析存在跨界影响的相邻区域、相关部门之间是否签订应急联动协议、制定应急联动方案并建立机制保障实施。
6)河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议
基于环境风险评估结果,列举风险源清单、应急资源清单,提出流域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议。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依据《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环办应急函〔2021〕179号),从应急队伍、应急监测能力、应急物资、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等方面,开展应急资源调查。
1)应急队伍调查
调查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库、应急管理人员等情况。
2)应急监测能力调查
调查宣城市市政府及社会可调用应急监测机构、可监测指标等。
3)应急物资调查
调查市级、区县级应急物资建设现状及重点工业企业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包括应急物资库名称、位置、应急物资种类、储存量、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4)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调查
调查流域内水库、湿地、坑塘、闸坝(含拦河闸、泵站、橡胶坝、滚水坝)、引水式电站、坝式水电站、干枯河道、江心洲型河道、桥梁、临时筑坝点及其他设施的名称、中心经纬度等信息,对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的类型、地点、使用状态、容量等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并采集现场照片。
调查完成后,应将现场照片与信息录入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管理平台,形成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明确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建设或使用方法、运转方式等。
5)应急资源差距分析及完善建议
(3)水阳江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应用“南阳实践”,围绕“以空间换时间”的思路,落实好“找空间、定方案、抓演练”三个要素,依据《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环办应急函〔2021〕179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参考《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生态环境部〔2018〕1号),按照应急预案“重在应对,适当向前延伸至预警,向后延伸至恢复”的要求,明确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建设或使用方法、运转方式,结合环境风险源分布等情况,确定突发环境事件情景,针对如何隔离拦截污染团、如何控制清水等问题,编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4)应急演练
围绕“以空间换时间”的思路,以“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为技术支撑,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包括演练依据、演练方式、演练情景、演练内容与具体演练设计以及相关工作要求、进度安排等。并根据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编制应急演练脚本。
3、技术要求及成果要求
★3.1、技术要求
(1)项目中调查的采样断面/点位、指标和频次设置能够切实反映水阳江、青弋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项目中的调查、分析及评估方法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若国家缺乏相应规范的,应说明该方法的来源和权威性。
(3)调查和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完善。
(4)生态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合理,能够评估人类活动压力对流域干流或湖库的生态影响,并能够对干流/湖库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生态服务功能、调控管理进行评估。
(5)水阳江及主要支流沿岸现存环境风险源和敏感受体及可供利用的应急处置空间调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切实提升对水阳江及主要支流水环境风险应急响应能力。
★3.2、成果要求
本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的成果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提交《宣城市青弋江、水阳江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报告》(含相关附图、附表)。在满足生态环境部河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开展水阳江、青弋江流域基本概况;人类活动影响;水阳江、青弋江、港口湾水库及南漪湖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河湖流域生态服务功能及生态环境保护调控管理措施调查,在此基础上对水阳江、青弋江进行生态安全综合评估,并分析影响生态健康状况的关键因子及胁迫因素,提交《宣城市青弋江、水阳江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报告》。
(2)提交《宣城市青弋江、水阳江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数据册》,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调查、人类活动影响调查、生态系统状况调查、生态服务功能调查、生态环境保护调控管理措施调查系列数据表。
(3)针对宣城市水阳江编制形成“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包括以下成果:1)“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2)河流基础信息表;3)流域环境敏感目标清单;4)流域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5)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清单;6)流域水系图;7)流域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图;8)流域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图;9)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分布图;10)流域“南阳实践”一张图;11)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应对示意图;12)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析报告;1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手册。同时,针对上述“一河一策一图”成果,筛选典型事件,编制应急演练方案及脚本等。
4、项目周期、进度要求及质量要求等
4.1项目周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
4.2质量要求
开展的工作内容和提交的研究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及甲方的相关需求。
成交供应商须组织对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项目技术培训,确保参与人员能够熟悉相关工作技术要求,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
4.3验收标准和方式
采用专家审查会方式进行技术成果验收,通过专家审查后完成项目验收。
5、服务要求
(1)需要提交技术服务方案。投标人所编制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实用性,切实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2)需要提交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调查、分析、资料收集整理、评估报告及应急响应方案编制等各阶段进度科学、合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难点进度的控制须科学合理。
(3)项目成果报告及数据图册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国家相关指南规范的要求。项目成果达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有关部门及专家的技术审查要求。
(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期间至少安排1名环境类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跟踪项目的全过程实施与管理,以完成相关任务的实时对接,组织好项目成果的汇报。
★6、重要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级别的生态环境类相关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具有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级别的生态环境类相关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
7、投标报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95万元。报价涵盖: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人员费、食宿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仪器设备购置租赁费、试验费、调研费、复印费、咨询费、成果评审验收费、后续服务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各方面风险,综合报价。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授权委托书(按格式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级别的生态环境类相关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具有省部级或省部级以上级别的生态环境类相关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提供批复文件扫描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按采购需求提供)。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40%;完成中期调查,提交中期阶段性调查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并提交所有修改完善后的成果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
2、履约保证金:无。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