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本技术规格书只是设备及安装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该设备设计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负责。
2、采购的设备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征得采购人认可。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参数、数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货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报价。希望投标人以精良的货物、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
4、本招标项目为平阳县公安局视频智能分析系统二期项目,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技术及售后服务等。
5、投标人所投产品及主要部件的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数量、单价、合价、厂商、产地、质保期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及要求应予以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注明。
本期建设目标如下:
(1) 对视频智能分析系统中的视频分析算法,从管理、调度和准确率等方面进行优化。提高算法管理的易用性,让管理人员可以方便地对算法进行上线、下线;开发一层算法调度引擎,根据系统负载对算法的下发进行自动调度,并实现算法分析任务的高可用性;对结构化检测算法和特征提取算法进行优化,解决业务运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 打通多源数据瓶颈,融合全网信息,提高多维数据综合应用能力。在一期的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基础上,将视频专网和公安内网打通,结合人员档案库(常住人口库、重点人员库、涉案涉嫌库)实现系统抓拍信息的自动聚档,依据聚档信息建立布控和实战应用,加深视频信息挖掘潜力,提升案情警情响应速。
(3) 提升平台的管理和运维能力。对平台的用户、资产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优化用户登录方式,实现U-key登录。开发数据采集、汇聚和处理组件,收集平台运行数据,面向普通用户和管理人员提供多维度数据展示,让平台使用者能够快速浏览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发现系统异常问题。
(4) 拓展平台服务能力。依托现有视频结构化业务能力,构建算法管理平台,支持对多种类算法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算法训练平台,为后期构建新的算法和算法能力提升提供支撑。
(二)总体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整体系统的设计能力,在审核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现设备数量、参数指标不匹配或无法达到招标文件的总体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本招标文件所列设备清单为基准清单,投标人中标后要根据实际点位环境、系统要求、所投设备的性能指标配合招标人作进一步的细化设计,细化设计与基准清单不符的,以细化设计为准并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整体系统效果能符合实际需求。
2、所投产品的应详细列明投标设备的所有技术指标(包括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随机软件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同时还须包括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主要技术资料和性能的详细描述,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详细的交货时所配文件清单、主要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名和主要技术参数)等,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规格、参数、数量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货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报价。希望投标人以精良的货物、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
4、投标人所投产品及主要部件的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数量、单价、合价、厂商、产地、质保期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及要求应予以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注明。对于设备列表中所列的设备指标与服务说明均为基本、关键性指标,所有指标必须为实标参数,支持随时随机抽检。如在查阅招标文件发现因目前技术限制无法满足或者严重偏离客观实际的,必须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不得以任何行业规则、惯例、成本等原因不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或者为响应招标文件虚标设备参数,对于认为文字描述不够具体或者意思表达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向招标人咨询,对于所提供产品的实际技术指标不确定的,中标人必须先自行检测。
5、如招标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采购机构参考;中标人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中标人须按项目需求提供,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此项目整体(包括所有设备及服务)服务3年,投标人在保修期间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双方的约定做好维保服务工作,如服务未能达到考核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维保人员并接受由招标人选择维保人员。
7、要求投标人提供应急预案,提供20%免费移机服务,以支撑招标人在应急情况下的增加点位、移机、应急解决故障等。
8、在商务标中必须明确列出产品、维保等费用的详细报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采购内容及详细要求(以下所有参数是为了对拟报价的货物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更优的产品参加。产品性能是否更优由磋商采购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指标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分析算法模块 |
分析算法模块负责对视频流和图片流进行智能分析,包含以下功能: 1)视频流分析算法 ★对视频流进行处理,实现对行人、车辆、非机动车及人脸的全目标结构化和特征分析 2)算法优化定制 ★针对一期项目中的结构化和特征分析算法进行优化,要求整体满足公安实战应用需求 3)图片流分析算法 ★视频图片流智能分析算法授权,要求兼容一期算法,对视频图片流进行处理,实现对行人、车辆、非机动车及人脸的全目标结构化和特征分析 4)算法授权 ★提供2000路视频图片流智能分析算法授权,要求兼容一期2000路视频流算法,对视频图片流进行处理,实现对行人、车辆、非机动车及人脸的全目标结构化和特征分析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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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系统展示模块 |
对平台中的实时运行数据信息进行展示,包含以下功能: 1) 结构化展示功能 支持按照地点搜索视频,支持视频切换; 支持按照人脸、人体、机动车、非机动车实时展示结构化结果,包括抓图、原图和结构化信息; 支持对实时抓拍图进行搜图,支持对原图进行框选和搜图; 支持对实时结构化的统计信息进行展示,包括分析目标总数和各种类别的数量。 2) 布控预警展示功能 提供在线布控任务统计信息; 提供布控预警统计信息; ★以地图形式提供布控和预警信息展示; ★以滚动栏形式提供预警信息详细内容。 3) 系统运行展示功能 提供结构化服务器、存储服务器和管理服务器运行信息展示,指标参数包括CPU、GPU、内存、网络、磁盘等; 提供视频流状态信息展示; ★提供平台服务状态信息,包括消息队列、数据库、中间件等; 所有展示数据支持自定义时间和展现形式,支持数据导出,在运行过程中按照用户业务需求进行数据定制。 |
套 |
1 |
|
3. |
数据检索模块 |
以可视化方式为用户提供数据查询入口,包含以下功能: 1) 档案搜索功能 提供图片搜档功能,支持按照区域或离线文件搜索; 提供结构化搜档功能,支持按照区域或离线文件搜索; 提供地图可视化方式选择区域; ★搜索结果提供人员详细信息查询,包括人员基本信息、抓拍结果、人员轨迹、关联人体和非机动车信息。 2) 图片搜索功能 提供以图搜图功能,支持按照区域或离线文件搜索; 提供结构化搜图功能,支持按照区域或离线文件搜索; 提供地图可视化方式选择区域。 3) 结构化检索 提供结构化搜图功能,支持按照区域或离线文件搜索;提供地图可视化方式选择区域。 4) 身份检索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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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动聚档模块 |
包含以下功能: 1)自动聚档功能 基于新的软件框架,对一期功能进行优化,提供基于档案库(包括:常住人口库、重点人员库、涉案涉嫌库等)对抓拍图像进行自动聚档,将抓拍图片与档案信息自动关联;提供非档案库内人员的抓拍图像自动聚档。 2)档案集成定制 按照公安要求对实战业务要求的档案库进行集成(包括:常住人口库、重点人员库、涉案涉嫌库、公安视频监控一机一档、V3平台)。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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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布控预警模块 |
提供基于图片或者图片库的自动化目标检测,包含以下功能: 1) 布控任务管理功能 ★提供任务列表,支持按照名称、类型等条件搜索任务; ★提供任务详细信息展示,支持对任务进行暂停、删除等操作; 提供新建任务功能,支持以图片和图片库两种方式创建任务; 提供地图可视化方式选择任务区域。 2) 预警信息管理功能 ★以表格展示预警信息,支持按照任务名称、类型、时间等条件搜索预警信息,提供预警信息删除、确认、查看详情等操作; ★以缩略图形式展示预警信息,提供抓拍图和底图比对,支持按照任务名称、类型、时间等条件搜索预警信息,提供预警信息删除、确认、查看详情等操作; ★提供预警信息详情查看功能,展示包括任务信息、预警信息,支持预警信息删除、确认、查看详情等操作。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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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战应用模块 |
基于图片和档案信息实现应用实战,包含人脸1:1:分析功能、人脸1:N分析功能、人脸库分析功能、轨迹分析功能、落脚点分析功能、视频摘要分析功能、重点人员信息汇聚分析功能。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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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用户管理模块 |
1)用户管理 支持客户端用户和管理端用户管理,要求与公安系统用户进行统一认证集成; 支持用户权限管理,可根据菜单配置用户权限; 支持用户角色管理。 2)用户管理定制 按照公安要求对用户统一认证进行集成,包括U-key数字证书。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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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设备管理模块 |
1)设备管理 提供算法计算设备管理功能,系统管理员可通过管理端对设备进行维护; 提供视频流管理功能,支持批量导入、删除。 2)图片流接入定制 按照公安需求分别提供海康、大华、宇视摄像头GB-T 1400接入接口,包括:设备注册,设备连接,时间同步,取消注册,人脸数据接受,人体数据接收,车辆数据接收,非机动车数据接收,协助用户进行设备调试和测试。 3)数据传输流程定制 按照公安需求对视频专网和内网的数据传输流程进行定制,协助用户将应用服务设备并入公安内网,开发数据传输组件,实现视频结构化模块和应用服务模块间的数据互通。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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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算法管理模块 |
1)算法列表功能 ★提供算法列表,支持按照名称、类别、类型、版本、访问次数进行展示; 提供算法搜索功能; ★支持算法编辑功能,包括算法基本信息(包括算法信息、算法运行环境信息、算法示例数据、算法输出格式)、算法包(支持本地上传和远程上传); ★支持对算法进行上架、下架操作。 2)算法审核功能 ★提供算法编辑功能; ★提供算法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支持审核原因备注。 3)算法分类功能 ★支持自定义算法分类; ★支持不低于三级分类; 支持分类排序自定义功能。 4)算法部署功能 ★支持算法与设备绑定; ★支持部署过程和结果展示。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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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任务管理模块 |
1)任务列表功能: 提供算法任务调度功能,根据设备实时计算性能进行任务负载均衡; 提供算法任务列表功能,可展示当前算法运行情况; 提供算法任务管理功能,可在线停止、启动算法任务; 2)任务创建功能: 提供算法任务管理功能,可在线停止、启动算法任务; 提供独立解码配置功能; ★提供手动执行任务、周期性执行任务、业务类任务和数据轮询任务等类型; ★提供视频区域自定义功能; ★提供可视化算法流程定义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拖拽的方式定义算法流程,算法以图标形式展示在算法流程中,支持对每个算法运行设备、资源占用、运行参数、输入参数和输出参数进行自定义。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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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日志管理模块 |
提供用户登录日志; 提供后台管理操作日志; 提供算法任务运行日志; 日志内容可根据实际运维需求进行定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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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管理模块 |
提供项目添加、修改、删除等操作; 提供项目用户管理; ★项目成员可共享镜像、数据、开发环境模板、模型训练模板等资源。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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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容器管理模块 |
提供容器宿主机服务器添加、删除等操作; ★提供容器镜像查询、导入、导出、删除等,支持管理员和普通用户从个人电脑客户端向平台推送和下载镜像; ★提供容器实例创建、启动、停止、暂停、恢复和终止等,可通过WEB Console访问集群中任意一个启动的容器。 |
套 |
1 |
|
14. |
开发环境管理模块 |
★支持构建单节点或多节点集群环境,提供Jupyter、tty、VNC等多种接入方式,支持自定义开发环境启动项,完成无密码信任、应用软件自动化部署等工作。 |
套 |
1 |
|
15. |
系统监控模块 |
提供平台中各节点的负载、服务器上CPU、GPU、内存、磁盘、网络、显存等使用率信息; 提供训练作业、网络、存储和各软件组件的运行情况等,以及容器相关的系统日志等。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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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数据采集与处理模块 |
制定数据输入和输出的标准化格式,所有运维数据统一标准,要求格式完全相同; ★提供数据采集客户端,完成解析,并以标准化Jason格式提供给其他系统。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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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数据展示模块 |
系统提供全面的IT资源监控能力,提供监控模板和灵活的配置和扩展能力; ★提供灵活可配置的图表和布局展示,功能齐全的度量仪表盘和图形编辑器,为管理员提供在线配置数据源。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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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资产管理模块 |
★资产导入:支持物理机、虚拟机、数据库、SNMP网络设备、共享存储、并行存储、业务进程、网络服务、作业调度系统、中间件等资产信息的管理操作; 资产导出:系统支持全量的资产导出操作。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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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故障管理模块 |
管理可以根据采集组件采集到的所有数据进行故障阈值设定; ★支持用户自定义故障值,满足用户不同业务、不同场景均可灵活配置、准确识别故障; 根据管理员配置的恢复规则进行状态检测,对故障进行自动恢复; ★通过管理配置的自愈规则,系统在发生故障后自动执行自愈脚本/插件;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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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运维知识库模块 |
★通过用户填写、系统根据识别的故障自动创建的故障单进行故障解决方案的积累,在系统发生历史解决过的故障时,系统将在推送告警同时推送响应的解决方案。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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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所建设平台与平阳县公安局现有使用的平阳县“雪亮工程”视频智能分析系统无缝对接,因对接引起的其它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本项目除定制软件部分外其它软件为采购授权时必须附带功能,业主具有自主使用权,定制软件部分的所有权归业主所有,未经业主许可中标方不得对外进行二次销售等其它有损业主行为。
(三)项目要求
1、监控系统的总体架构和技术标准由招标人确定。
2、监控系统应遵循开放系统的原则,能提供符合国际标准和软件、硬件、通信、网络、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等方面的接口和协议,并为今后的二次开发预留接口和开放协议。
3、监控系统中图像数据的所有权归属招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私自泄露、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4、监控系统的账号管理权、图像应用及管理权归属招标人。
5、监控系统的杆件使用权归属招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在杆件上安装任何与本项目无关设备。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总价包干(包含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的配置要求仅是本项目的关键技术要求,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无法实施或者缺少相关设备和配件的情况,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更换或补充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相关设备和配件。
2、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供货时,采购人将进行如实核对,如查实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采购主管部门,废除其中标人资格并有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3、本项目采购人将对到货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供应商投标文件偏离表中未注明偏离,但实际到货设备达不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做验收不通过处理,对此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供应商到货及安装、退货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供应商须慎重投标。
4、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给予佐证。
5、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采购内容中带“▲”、“★”内容的相关承诺或证明资料。
6、本次招标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用明显字体予以声明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产品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或按财政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非现金形式提交)。采购人预付40%款项(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具体付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相关规定。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给予退还。项目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具体每笔款项支付视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而定或按合同约定)
2.维护期
2.1、维护期3年(采购内容中有明确的除外)。
2.2、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合同中规定的内容提供相应的维护期(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时间从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维护期内供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并负责有关费用。
2.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维护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3、技术服务及培训
为了预防系统出现故障,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设备运行状态,检查系统错误日志,排除潜在隐患,以确保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 硬件运行情况
(2) 软件运行情况
(3) 各功能的实现是否正常
(4) 各功能的运行参数是否正常
除此外,中标供应商技术中心(行使售后服务工作的部门)工程师应经常主动与用户相关管理部门及操作人员联系,及时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解决发现的问题,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3.2对系统运行维护人员技术培训服务
中标供应商应为系统提供全面的人员技术培训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和提出的相关需求,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并形成经用户方确认的培训记录。
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具体的培训计划(如:培训师资、教材、课程安排、培训人数、时间地点、日程、交通、食宿等)并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如果免费培训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3.3技术支持服务
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场地及设备服务(如迁移、改造、升级、重装等);
(2) 各种参数、数据备份与恢复服务、业务恢复服务;
(3) 系统软件改版升级服务,应用软件维护、升级、开发和功能扩充服务;
(4) 在出现紧急情况下迅速解决故障预案的现场服务;
(5) 整体系统改造、更新、维护服务。
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一小时内给予回复,四小时赶到现场协助用户解决问题。
3.4技术咨询服务
(1)中标供应商技术专家应为采购人提供全年7*24小时全天候的系统产品或技术方面的电话咨询服务。
(2)根据采购人要求、帮助采购人解决实际应用问题,并负责解释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及如何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专用的售后服务电话,责任工程师的手机、电子邮件地址等通讯方式,以确保7×24小时内随时可以联系到解决问题的责任人。
3.5售后技术服务流程
中标供应商技术中心作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的专职部门,应为采购人提供在维护合同中指定的维护服务包括:
一级服务:负责处理采购人一天24小时内的所有技术问题。
二级服务:处理一线工程师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如果问题不能在限定时间内解决,应上报,由资深工程师协助处理。如果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则由厂家处理直至故障排除。
3.6系统故障处理
(1)系统出现警告,不影响系统运行;7×24小时电话咨询,48小时内到达现场。
(2)出现部分设备损坏,系统正常运行;7×24小时电话咨询,12小时内到达现场。
(3)系统崩溃;7×24小时电话咨询,2小时内到达现场。
(4)到现场后,二天内无法解决问题须提供同档次机器供用户备用,7天内无法解决问题须调换设备。
4、安装调试
4.1.安装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4.2.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4.3.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单位需配合的内容。
4.5.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4.5.1.安装调试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5.2. 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验收
(1)所供设备在现场进行到货初步验收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交验收资料(有则提供包括合格证、原厂证明与质保函),采购人派员参加,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使采购人满意,其中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设备的存放点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供应商负责保管。
(2)安装范围包括设备本身及整个系统的安装。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过程中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共同对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理。
(3)安装完毕后,中标供应商应派遣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调试及试运行,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供应商或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用专用仪器进行测试,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测试和调试所需的人员、工具、材料、仪器及一切费用,并填写测试报告交由采购人存档。如需采购人派有关人员配合,中标供应商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前一周提出需配合工作人员的工种、人数等计划书交与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提前作好准备,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进行。
(4)设备经过试运行后达到并符合合同要求,其中故障和隐患均已排除或解决,并使采购人满意,所有的资料和图纸均已向采购人移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由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设备才视为接受。
5、完工期
签订合同后,最长不得超出120日历天。
四、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或服务
2.货物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施工、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施工、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进行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保期内系统的维保及维修;
5.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