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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城市道路精细化洒水作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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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7270000287812 发布时间:2022-07-27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道路精细化洒水作业项目

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说明

一、项目概况:根据芜湖市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相关要求,围绕城市道路精细化洒水作业需求,按照要求的作业区域路线、作业时间和相关频次持续作业,提升城市道路精细化洒水作业水平。

二、服务要求

1、作业内容:城市道路精细化洒水作业

2、作业范围:

序号 道路名称 起止             长度(公里) 备注

1  长江南路 临江桥南桥碑—红花山路 3.1 雾炮

2   三潭路 长江南路—漳河路       3.2 洒水车

3  南塘湖路 利民路—红花山路 1.2 雾炮

4  红花山路 南塘湖路—长江南路 2.3 雾炮

5  箱子拐路 长江南路—道台衙路 0.44 路面养护车

6 商业街 长江南路—九华南路    1.3 路面养护车

7 利民路 长江南路—南塘湖路    2 雾炮

8 马仁山路 长江南路—九华南路 1.6 雾炮

9 中山南路 利民路—红花山路 1.5 雾炮

10 中山南路 中山桥南—利民路 1.1 洒水车

11 迎客松大道 九华南路—南塘湖路 0.4 雾炮

12 道台衙路 三潭路—利民路     1 路面养护车

13 花津南路 利民路—红花山路 1 雾炮

14 花津南路 三潭路—利民路    1 洒水车

15 禹王宫 三潭路—商业街      0.53 洒水车

16 九华南路 利民路—红花山路 1.3 雾炮

17 九华南路 三潭路—利民路  0.7 洒水车

合计 23.67

 

3、作业时间、内容、质量:

(1)雾炮

作业内容:包括利民路、九华南路、马仁山西路、花津南路等路段,每天不间断开展雾炮降尘增湿作业,时间为:7:00至19:00。

质量要求:路面无浮土,不见干地,抑制扬尘扩散。

(2)清洗

作业内容:包括利民路、九华南路、马仁山西路、花津南路等路段。使用清洗车和养护车协助雾炮作业对道路干燥部分如路沿死角进行湿扫补充,每天不间断开展机械清扫作业,时间为:7:00至19:00。

质量要求:路面无浮土,不见干地,抑制扬尘扩散。

4、作业规范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应认真组织弋江区城市道路精细化洒水降尘作业实施,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突出目标导向,科学、有效组织洒水降尘作业。

(2)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同等级专业驾驶证并经过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熟练掌握车辆的机械性能和技术参数,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做到认真操作,节能高效,安全驾驶,按时检修,定期保养。

(4)作业过程中要有鸣笛提示音,限速作业,人流车流多的地方要注意缓慢行驶。

(5)接到招标人应急保障任务后,应在半小时内响应及时赶赴现场,并认真完成应急保障任务。

三、用工标准及管理责任

*1、用工标准:

总人数不少于12人,其中驾驶员10名、主管(文员)2名。

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购买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意外伤害险购买保额不得低于50 万元∕人∕年。

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将根据中标单位实际购买情况据实支付。先按当年的社保基础扣除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用工人数社保费用,再依据中标人实际参保人数支付费用。(投标人提供以上用工标准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管理责任:

(1)中标单位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购买“五险”和意外伤害险,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制订管理措施,并交招标人备案。

(2)中标单位管理人员不能充作一线作业人员,原则上所聘人员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3)中标单位须按核定作业方式、作业人数配备作业人员与车辆,严禁以兼职、代班形式,故意减少作业人数与车辆,保证作业队伍的稳定,确保作业质量。

(4)招标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及时更换不适合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中标单位应负责做好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交通安全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实践指导,做到遵纪守法,服从各项工作安排,做到行为规范文明。

(5)中标单位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中标单位及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交通、安全事故和劳动纠纷等相关法律责任,均有中标单位承担。严格按招标单位的要求,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做好各类软件资料,随时接受检查,及时完成时限报送相关工作材料。

(6)中标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发统一款式、质地、数量、材料的作业服装并报招标单位备案,作业人员工作时要着装整洁规范,不得敞胸露怀、趿鞋、挽袖、卷裤脚;不得聚众闲聊,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中标单位必须逐月将一线工人的工资福利按标准发放,并报招标单位备案。

(8)中标单位必须制定对作业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逐月落实考核,兑现奖惩。

(9)合同期满后中标单位应如数移交由招标单位提供使用的各类设备设施,如造成损毁,经查明原因是由操作员操作不当引起的,中标单位需原价赔偿。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1、车辆设备投放要求:

纯电动多功能抑尘车1辆,总质量:≥18000kg,整备质量:≥12130kg,雾炮射程:≥100m;

纯电动低压清洗车2辆,总质量:≥18000kg,整备质量:≥8420kg;

纯电动路面养护车2辆,总质量:≥2670kg,整备质量:≥2080kg。

须2022年6月1日以后购置车辆,以车管所登记上牌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无条件完全兑现本项目内容及作业标准要求,必须包含与作业内容相关的一切经费。

3、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所有交接工作,正式进场作业,否则视为弃标。

4、中标单位在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聘用,购买相关保险,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如果不能购买或没有办理相关保险的,其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中标单位必须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所有聘用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善后以及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五、 项目承包费

1、道路精细化洒水作业费用由人员工资、社保、意外伤害险、福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过节费、降温费、劳保用品、车辆燃料费、车辆维修保养及保险费、gps使用费、车辆折旧费、工具材料费、工作服、应急设备购置费、项目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所有相关费用组成。

*2、所有投入本项目的机动车商业险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50万元/辆/年。(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承包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一年后经业主单位考核通过后,再签订。(注:服务期满,中标人为该项目投入的车辆、设备、人员均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和安置,中标人无权限招标单位主张任何补偿)

七、奖惩措施

1、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共同制定的考核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对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考核抄告问题及扣分情况整理汇总,并按百分制计算得分,70分以上为合格。

2、对中标单位每月一考核,每月从服务费中抽出中标金额的2%作为考核经费。

考核采取100分制,实行倒扣分,分数对应月度考核费用,每1分对应考核费用为:月度考核费用/100。

考核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每扣1分,乘以对应月度考核费用比例系数为:0.5

考核得分在80-90分(含80分),每扣1分,乘以对应月度考核费用比例系数为:1

考核得分在70-80分(含70分),每扣1分,乘以对应月度考核费用比例系数为:1.5

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扣除当月全部月度考核费用。

月度考核得分确定后,以得分所在档位对应的比例扣除月度考核费用,不得采用分段分比例扣除。

一年累计3次得分在70分以下或连续两个月得分在70分以下的,解除合同。

合同期内十二个月考核平均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同时结合项目管理实际等其他情况后,方可续签合同;十二个月平均考核低于80分的,不再续签合同。

八、终止条件

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中标单位因管理问题被媒体多次曝光或省、市、区领导严厉批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中标单位违反劳动纪律、法规或规章,不能妥善解决与作业工人之间劳资争议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用该承包范围内同一设备参加其他标段使用的;

4、中标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或乙方拖欠任何一名员工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乙方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

5、三次考核不合格的;

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车辆、设备和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安置,并重新进行市场化招标。解除合同后撤场需按照招标人通知要求进行。

九、其他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管理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带来的运营成本上涨等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否则,造成的经济风险责任自负。

2、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人报价中如有漏项、漏算、少算等内容均视为投标人报价的技术策略并视为默认,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和管理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经费或索赔的要求。

3、经费在承包期内不再做任何调整,中标单位承包期内不能因人员工资、管理费等政策性文件向业主提出增加费用。若中标人在合同期内遇到因政府原因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等费用,该调整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外增加费用。

4、接管时间: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与业主办理委托合同的各项手续,30日内办完进场,否则解除合同。

5、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人必须服从市、区统一安排,增加作业人员,延长作业时间,所需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费用不作增加。

6、所聘员工在工作中上、下班途中等发生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中标单位应积极救治、处理、赔付并主动承担社会义务和责任,化解矛盾,因矛盾化解不到位造成多次上访的,招标人有权从项目服务费中扣除所有救治赔付费用,并将中标单位纳入非诚信单位。

*十、特别约定

付款方式按年中标价除以8个月(4月至11月)付款,另4个月(1月至3月,12月)按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应急保障任务要求开展作业,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采购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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