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高新区和205国道等道路清扫及中转站管理市场化外包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06551 发布时间:2020-03-08 文档页数:71页 所需下载券:10
高新区和205国道等道路清扫及中转站管理市场化外包

采购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
注:1、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物业管理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带来的运营成本上涨等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否则,造成的经济风险责任自负。
3、中标的物业公司不得转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单位应现场踏勘,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人报价中如有漏项、漏算、少算等内容均视为投标人报价的技术策略并视为默认,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和物业管理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物业经费或索赔的要求。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请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


高新区和205国道等道路清扫及中转站管理市场化外包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卫管理水平,提高道路保洁和垃圾中转站管理作业质量,现制定芜湖市弋江区环卫道路清扫和垃圾中转站管理市场化外包运作方案,包含主次道路清扫保洁、垃圾中转站的管养、小区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具体见道路面积、垃圾中转站一览表)
一、对投标人的要求
1、中标企业必须在中标后30天内在弋江区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关作业车辆停放场所,并在弋江区缴纳税金。
2、道路清扫应以机械化作业为主。
*3、禁止挂靠和委托,项目负责人及经营管理层(4人及以上)必须在投标单位工作满2年,并提供合同、工资证明、社保记录。
*4、车辆、设备投放要求:大型洒水车5台(8吨以上)、大型洗扫车5台(8吨以上)、电瓶保洁车40台、密闭挂桶式电动垃圾清运车2台、皮卡巡检车2台、护栏清洗车1台以及垃圾中转站的监控设备17套(每个中转站监控设备不得少于3个,监控系统后台必须同时提供给环卫所使用)、全自动高压喷雾除臭设备11套。投标单位须在中标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所有车辆设备的购买发票,发票的购买日期必须为中标之日前30日内或中标之后30日内,中标人须按市场评估价格优先租赁招标人现有车辆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无条件完全兑现本项目内容及作业标准要求,必须包含与上述作业内容相关的一切经费。
6、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0日内完成所有交接工作,正式进场作业。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中标单位在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聘用,购买相关保险,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如果不能购买或没有办理相关保险的,其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8、中标单位必须做好环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所有聘用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安全事故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善后以及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二、项目承包费
1、道路清扫保洁费用由人员工资、社保、意外伤害险、福利(一线工人工资及福利、意外伤害险与全区标准统一)、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过节费、降温费、劳保用品、车辆油费、车辆维修保养及保险费、gps使用费、车辆折旧费、渣土、建筑装潢垃圾清理费、果皮箱、垃圾桶更新、维护费、工具材料费、工作服、应急设备购置费、项目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所有相关费用组成。
2、垃圾中转站管理费用由人员工资、社保、意外伤害险、福利(一线工人工资及福利、意外伤害险与全区标准统一)、法定假日加班费、工具、水电、监控设备、除臭设备、液压油更换、维修费(垃圾压缩设备、维护、维修;配件的更换;除臭设备维护、维修、更换;站内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更换(如:水电、下水道、门(含电动门)窗、围墙、屋面内外、墙面、指示牌等);除臭液、消毒液、灭蚊、灭蝇(灭蝇笼)、灭鼠(毒饵站)、场地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工具材料费、工作服、项目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所有费用组成。
3、小区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三、承包范围
1、道路清扫保洁。高新北区、205国道等主次道路,总面积:288.4万㎡(含绿化带面积),其中道路清扫面积为195.5万㎡。
2、垃圾中转站的管理。17座中转站的管理。
3、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中标单位必须在弋江区选取2个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
四、承包服务期限及预算
服务期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一年后经业主单位考核通过后,再签订。(注:服务期满后,车辆、设备、人员均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和安置,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补偿)。
项目预算:14736464元/年。
五、承包内容
(一)道路清扫保洁
1、本项目承包范围内及可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服务,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公共敞开地)、绿化带、人行天桥、平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道、高架路、立交桥、公交站台、窨井口、大绿化等,作业范围长度以起止地点为长,宽度是以街道两边临街房屋门点墙对墙为宽;道路两侧建筑基线之间的所有地面、绿化、广场及设施,一把扫帚扫到底的保洁作业模式;
2、作业服务范围内所有门店的垃圾上门收集,应使用密闭挂桶式电动垃圾车收运;
3、作业范围内的果皮箱、垃圾桶的更新、清洗、维护和垃圾收集;
4、作业范围内主次干道、绿化带、可视范围内公共敞开地等散落的白色垃圾、石砖、枯树枝、落叶和其他漂浮物及杂物等垃圾的清捡、保洁、清理等工作;要求路面见本色,行为规范见文明,达到道路无砂石、灰尘,标线清晰,垃圾及时收集,无白色污染,环卫设施清洗及时,干净整洁;
5、道路及人行道内绿化的清洗,所有各类隔离带、防护栏、垃圾桶、果壳箱等设施的清洗;
6、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其他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7、作业范围内乱倒、偷倒的渣土、建筑、装潢等垃圾的清理;
     8、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日常清洗、洒水;
     9、作业范围内共享单车的规范摆放;
10、恶劣天气应急保障工作,雨天道路积水清理,雪天道路积雪清理,并按招标单位要求购买、储备扫雪车等应急保障物资,以及恶劣天气应急保障工作(铲雪、防内涝等),中标单位配备单人吹雪机5台(费用自行承担);
11、渣土、砂石等路面污染的清理以及承包道路内所有市区两级城管数字化抄告问题(含渣土污染等)按时按质按量整改,尤其要保证每月督办案件的按时按质整改;
12、高温和扬尘天气,洒水和降尘工作;
13、夏季保洁至23:00,冬季保洁至22:30;
14、弋江区城管局、环卫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重大节日保障、临时性突发应急任务等)。
(二)中转站管理内容
1、内容:主要负责对弋江区17座垃圾中转站的保洁、管理、维护(1.中转站管理员要负责管理、维护好中转站内设施设备及门前三包区内的公共卫生,每天打扫内外卫生,擦洗站内设施设备、冲洗、清扫地面,始终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优良;2.要及时维修维护、更换已损设施设备,以保证中转站正常使用;3.管理人员和代运驾驶员及环卫人员应互相监督,以保证中转站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环境卫生良好。)
2、范围:垃圾中转站、建筑物及附属物周边5米内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等清理、清扫、保洁。
(三)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
负责在弋江区选取2个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每个住宅小区规模不得低于1000户,试点小区运行工作方案必须经城管局审核认定后进行实施,垃圾分类处置试点工作必须在中标后4个月内正式运行,最终以通过市、区两级主管部门验收为准。此项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作业时间及质量要求
(一)道路清扫保洁
1、清扫保洁方式
每天普扫二次和连续性保洁,并根据路面情况增加普扫次数, 实行24小时保洁。
2、清扫保洁时间
(1)人工普扫时间:第一次普扫为冬季凌晨4时30分至7时30分,夏季凌晨4时至7时;第二次普扫为12时至14时。人工保洁时间:全天24小时保洁。
(2)机械化作业时间:洗扫车、洒水车全天24小时作业。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保部门发布的的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增加洗扫洒水频率。冬季2℃(含2℃)以下低温天气,停止机械化涉水作业(如遇特殊情况,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3)夏季高温期间,每天安排洒水车增加洒水降温频次,灰尘大时加大洒水降尘频率。
3、冲洗时间及频次
(1)冲洗时间:凌晨22:00一7:00时,如遇数字化抄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保障等特殊情况按照招标单位通知要求进行随时冲洗。
(2)冲洗频次:机动车道每天全部冲洗一次,淤泥渣土要及时组织人员清洗,确保冲洗干净。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每周全部冲洗二次。冬季2℃(含2℃)结冰天气,停止涉水作业(如遇特殊情况,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同时组织人工对未涉水的作业区域进行人工普扫,作业质量不得低于机械化作业质量。
4、质量要求
按照“七净七无”的标准(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实现“以克论净”的目标,示范路、一二级道路具体标准按照芜湖市道路保洁精细化作业规程要求执行。
5、作业模式
(1)按照或优于区环卫所制定的机扫、冲洗模式。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采取大小机械进行机械清扫。全路面采取电动三轮保洁车巡回保洁;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挂通式电动垃圾清运车清运,禁止敞口运输车辆进入垃圾转运站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密闭率达到100%。
(2)所有环卫车辆和监管人员配备GPS设备,实现对环卫设备、人员和作业质量等情况全程动态监控,确保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保质保量完成。
(二)垃圾中转站管理标准
1、中转站作业时间
早上5:30—晚间22:00,全天候开放。午间11:30—13:30、晚间17:00—18:30可适当调休,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在位,遇特殊情况及时开放。
2、管理规定
(1)垃圾中转站保持24小时站内值守,按时上岗操作,遵守操作规程,定人操作,严禁酒后操作或他人替代操作。
(2)垃圾中转做到日产日清、随到随运,做好垃圾日产进出记录并定期上报区环卫所。
(3)垃圾中转实行分类清运,原则上代运的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及装潢垃圾不予接运,按环卫所明确的接运单位实施接运,不得私自接运。 
(4)站内保持干净,无污泥、积水;内墙面、天花板、门窗无积灰、污迹、蜘蛛网;无乱涂乱画,外墙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随脏随扫。及时冲洗站台内外,保持站内设施设备干净整洁,无明显臭味;污水及时排除,并要符合环保要求等。周边5米内无散落垃圾,污水和杂草。
(5)定期消毒,每周消毒2次。夏季增加消毒次数,每天不低于1次,下水道及时清理疏通(每半月疏通一次)。按要求做好环保工作,定时开启除臭喷雾设备,确保中转站无异味。
(6)爱护站内公物和设施设备,节约水电,不得私自给外单位接电和用水。加强安全防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设备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行,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机件,发现故障及时上报,及时维护并做好维修记录。压缩设备的液压油每年更换1次,并报环卫所备案。
(7)文明作业,热情服务。着装整洁,不得赤膊、穿短裤、穿拖鞋进入中转站。不得无故与代运驾驶员、环卫工人发生矛盾,严禁向垃圾中转单位或环卫工人吃拿卡要。
(8)确保环卫工人休息室正常使用,定期清扫,保持室内整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9)雷雨天关闭电闸、避免设备遭雷击损坏。
(10)管理员要定时检修设备,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和修机水平,能排查常见故障。
(11)管理员不得在站内收拾废弃物;垃圾中转箱在中转途中不得泼洒、滴漏污水和垃圾。
(12)中转站内严禁赌博,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压缩箱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站在压缩箱上面或里面。
(14)中转站设备和设施维修,垃圾站停电等情况下,保证垃圾应急中转和日产日清。
(15)垃圾站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
(16)恶劣天气要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如雨雪天气、结冰、内涝等)以及环卫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用工标准及管理责任
(一)用工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最少用工人数为230人,其中一线工人210名,驾驶员20名(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按此要求配备人员,承诺函格式自拟)。
*2、17座垃圾中转站最少用工人数为37人,其中垃圾中转站工人34人,维修工3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按此要求配备人员,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60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916.92元∕人∕月,意外伤害险购买金额不得低于500元∕人∕年。(投标人提供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将根据中标单位实际购买情况据实支付。先按当年的社保基础扣除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用工人数社保费用,再依据中标人实际参保人数支付费用。超龄人员按每人每月50元给予补贴。(投标人提供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二)管理与责任
1、中标单位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购买“五险”和意外伤害险,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制订管理措施,并交弋江区环卫所备案。(注:必须接收现有路段、垃圾中转站的环卫工人)
2、中标单位管理人员不能充作环卫作业人员,原则上所聘人员的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热爱环卫工作。
3、中标单位须按核定作业方式、作业人数配备环卫作业人员与车辆,严禁以兼职、代班形式,故意减少作业人数与车辆,“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定标准、”的原则,实施环卫保洁网格化管理,落实单元网格人、车,确保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保证作业队伍的稳定,确保作业质量。
4、招标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及时更换不适合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中标单位应负责做好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交通安全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实践指导,做到遵纪守法,服从各项工作安排,做到行为规范文明。
5、未经许可,严禁中标单位及所聘人员私自收费,为单位和个人代、转运垃圾。
6、在承包期间内,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中标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招标单位。
7、中标单位要加强环卫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标单位及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交通、安全事故和劳动纠纷等相关法律责任,均有中标单位承担。严格按招标单位的要求,制定各类规章制度,做好各类软件资料,随时接受检查,及时完成时限报送相关工作材料。
8、中标单位必须按全区服装统一的原则,定期为一线环卫工人配发统一款式、质地、数量、材料的作业服装(夏装、春秋装、冬装、雨衣、雨鞋、帽子等)并报招标单位备案,环卫工人工作时要着装整洁规范,不得敞胸露怀、趿鞋、挽袖、卷裤脚;不得聚众闲聊,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中标单位必须逐月将一线工人的工资福利按标准发放,并报招标单位备案。
10、中标单位必须制定对一线环卫作业人员的考核奖惩制度,逐月落实考核,兑现奖惩。(并报招标单位备案)
11、合同期满后中标单位应如数移交由招标单位提供使用的各类设备设施,如造成损毁,经查明原因是由操作员操作不当引起的,中标单位需原价赔偿。
八、资金来源
本外包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九、奖惩措施
1、弋江区城管局环卫所制定《弋江区主次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中转站管理考核办法》,对清扫保洁质量和中转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一考核,次月15日前将上月的考核抄告问题及扣分情况整理汇总,形成文件上报区分管领导,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得分,70分以上为合格。
2、弋江区环卫所对中标单位每月一考核,费用按季度拨付。费用根据公司季度考核总得分,得分在85分以上,全额拨付季度费用;得分在70-85分之间,以85分为基础,每扣1分扣除季度费用的1%;得分在70分以下,定为不合格,季度费用按照70%拨付。
3、对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公司,弋江区环卫将给予表彰。
十、解除合同
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区城管局环卫所有权解除合同。
1、中标单位因管理问题被媒体曝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中标单位违反劳动纪律、法规或规章,不能妥善解决与作业工人之间劳资争议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用该承包范围内同一设备参加芜湖其他标段公开招投标或使用的;
4、中标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或乙方拖欠任何一名员工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乙方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
5、一年内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的;
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车辆、设备和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安置,并重新进行市场化招标。解除合同后撤场需按照城管局环卫所通知要求进行。
十一、其他
1、所有交付中标单位使用的环卫作业车辆、设备、工具(易损易耗品除外)以及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设备等,合同期满后如数上交,因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到位的、造成损坏丢失的,一律由中标单位修复或按现价赔偿经济损失。
2、中标费用在承包期内不再做任何调整,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包括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纳基数)、环境、物价和市场的变化带来的运营成本上涨等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承包期内不能因政策、环境、物价和市场的变化上涨向业主提出增加费用,如遇人员工资、社保等政策性调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调整到位,招标单位不再另外增加费用。
3、投标单位可自行现场踏勘,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人报价中如有漏项、漏算、少算等内容均视为投标人报价的技术策略并视为默认,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和管理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经费或索赔的要求。
4、运作过程出现项目增减,根据变化情况进行相应增加或核减费用,道路面积增减可根据该项目投标报价中分项报价明细表70%调整合同价格;垃圾中转站增减可根据该项目投标报价中分项报价明细表95%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5、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非工亡、工伤,中标单位应积极救治并主动承担社会义务和责任,化解矛盾,因矛盾化解不到位造成多次上访的,区城管局、环卫所在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所有救治赔付费用,并将中标单位纳入非诚信单位上报市公管中心。

 

 


                               

 

 

 

 

 

 


高新区、205国道等道路清扫面积一览表

号 道路名称 起——止 长
(m) 总宽
(m) 面积
(㎡) 绿化带宽
(m)绿化带面积(㎡)
 
1205国道峨山路——南陵渡桥12500516375007+539930
2白马山路205国道——花津南路3000391170007+1875000
3595路205国道——垾桥5003115500
垾桥——火龙村委会8003124800
4老芜石路火龙村委会——卡子口2300920700
5龙岗大道595路——火龙岗小学4823014460
6湾石路205国道——竹丝港桥20001734000
7火龙经三路白马山路——海螺600159000
8纬十三路漳河路——花津南路100025250004+2125000
9漳河路延伸段白马山路——浅湾小区1500162400015+1139000
10花津南路白马山路——鲁石路100041410002.52500
11卡子口桥北段卡子口桥北段(由南向北)西侧辅道40072800
卡子口桥北段(由南向北)东侧辅道40072800
12卡子口桥面6015.6936
13龙卡路峨山东路——火龙安置北区1000515100044000
14峨山东路东延伸段中江大道——断头路1100626820044400
15峨山路高速入口峨山东路——高速入口30044.513350
16支二路花津南路—漳河路—长江南路120012144001922800
17花津南路峨山路—白马山路34603512110040138400
18漳河路(经二路)峨山路—白马山路280029812003+2475600
19滨漳路天井山路—峨山路100016160001414000
20晴云路(繁纬路)天井山路—峨山路600169600148400
21火炬一路珩琅山路—天井山路4002510000124800
22火炬二路珩琅山路—天井山路40014.5580041600
23汽配路长江南路—花津南路210016.534650918900
24长江南路峨山路—白马山路21004696600918900
25创业路珩琅山路—汽配路40021840041600
26创业支路创业路—中山南路3001236006.51950
27兴业路长江南路—花津南路170012204001322100
28恒昌路漳河路—花津南路1000121200013.513500
29久盛路长江南路—漳河路6001272001710200
30中山南路峨山路—珩琅山路160025400003657600
31天井山路(东)长江南路——205国道34004615640052176800
32天井山路(西)长江南路—晴云路口6001810800137800
33征帆路滨漳路—峨山路650159750
34瑞江汽车长江南路—瑞江汽车40020800093600
35珩琅山路长江南路—205国道310028868003196100
36吴梅山路花津南路—站前路8291814922
37天子港路珩琅山路—南昌路11253236000
38南塘湖路南延伸段南塘湖路桥面5501688002.61430
弋江南路桥——卡子口桥80024192002620800
卡子口桥——回然园东门10001515000
39卡子口桥南段卡子口桥南段(由南向北)西侧辅道3009.52850
卡子口桥南段(由南向北)东侧辅道4009.5380022230
合计1955318928940
总计(㎡)2884258

 

 

 

 

 

 

 

 

 

 

 


弋江区垃圾中转站一览表
序号 位    置 规模 工艺 设备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成/改造时间 建设/改造投资(万元) 备注
(t/d)(m2)(m2)
1港西中转站(港西十一万伏变电站西南侧)20分体式2台96702903201180
2三潭中转站(花津桥桥下)20连体式2台740740201365
3九龙中转站(儒林西苑小区东南角)20连体式2台300180201160
4 春城中转站(江南春城小区西侧) 40 分体式 2台 550 380 2008 40 备用连体箱1台
5花津中转站(中心血站北侧)20连体式2台400260201160
6   鲁港中转站( 经二路鲁港小学东侧) 30 分体式 2台 360 650 2007 50 备用连体箱1台
7  高新中转站(天子港路天子桥东侧)30分体式2台360420200935
8善瑞中转站(圣体湖畔小区15连体式2台450450201325
9 元山中转站(弋江南路立交桥北侧) 20 分体式 2台 800 1150 2014 80 备用连体箱1台
10松韵中转站(松韵小区东南角)18连体式2台120300201130
11白马中转站(纬十二路)10分体式2台12008082015120
12塔影中转站(经二路浅湾安置区北侧)5连体式2台260360201020
13新义中转站(洋河路新义村部东侧)5连体式2台260360201020
14围山中转站(芜马高速马塘平山和火龙岗围山村交界)5压缩车2台260360201020
15石硊中转站(高新南区纬三路石硊安置区北侧)10连体式2台260360201020
16商贸中转站(南瑞纬三路与弋江南路交叉口西北侧)5连体式1台5050201010
17仓津桥中转站(仓津桥档)20连体箱2台50040201740
 


弋江区主次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主次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推行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创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根据《芜湖市城市管理考评标准》,结合全区主次道路全部市场化运作的实际,制定主次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承包弋江区主次道路清扫保洁的市场化公司。
二、考核内容
1、本项目承包范围内及可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服务,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公共敞开地)、绿化带、人行天桥、平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道、高架路、立交桥、公交站台、窨井口、大绿化、水系岸坡等,作业范围长度以起止地点为长,宽度是以街道两边临街房屋门点墙对墙为宽;道路两侧建筑基线之间的所有地面、绿化、广场及设施,一把扫帚扫到底的保洁作业模式;
2、作业服务范围内所有门店的垃圾上门收集,应使用密闭挂桶式电动垃圾车收运;
3、作业范围内的果皮箱、垃圾桶的更新、清洗、维护和垃圾收集(注:果皮箱的数量不得低于现有作业路段的数量);
4、作业范围内主次干道、绿化带、可视范围内公共敞开地等散落的白色垃圾、砖石、枯树枝、落叶和其他漂浮物及杂物等垃圾的清捡、保洁、清理等工作;要求路面见本色,行为规范见文明,达到道路无砂石、灰尘,标线清晰,垃圾及时收集,无白色污染,环卫设施清洗及时,干净整洁;
5、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清洗,所有各类隔离带、防护栏、垃圾桶、果壳箱等设施的清洗;
6、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的夜间冲洗;
7、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其他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8、作业范围内乱倒、偷倒的渣土、建筑、装潢等垃圾的清理;
     9、恶劣天气应急保障工作,雨天道路积水清理,雪天道路积雪清理,并按要求购买、储备扫雪车等应急保障物资,以及恶劣天气应急保障工作(铲雪、防内涝等);
10、渣土、砂石等路面污染的清理以及承包道路内所有市区两级城管数字化抄告问题(含渣土污染等)、每月督办案件按时按质按量整改;
11、高温和扬尘天气,洒水降尘工作;
12、弋江区城管局、环卫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重大节日保障、临时性突发应急任务等)
三、考核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暗访、上级督办、媒体曝光、社会监督、数字化抄告等方式,拍照记录,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扣分。
四、作业时间及质量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方式
每天普扫二次和连续性保洁,并根据路面情况增加普扫次数, 实行24小时保洁。
2、道路清扫保洁时间
(1)人工普扫时间:第一次普扫为冬季凌晨4时30分至7时30分,夏季凌晨4时至7时;第二次普扫为12时至14时。人工保洁时间:全天24小时保洁。
(2)机械化作业时间:洗扫车、洒水车全天24小时作业。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保部门发布的的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增加洗扫洒水频率。冬季2℃(含2℃)以下低温天气,停止机械化涉水作业(如遇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
(3)夏季高温期间,每天安排洒水车增加洒水降温频次,灰尘大时加大洒水降尘频率。
3、人工冲洗时间及频次
(1)冲洗时间:凌晨22:00一7:00时,如遇数字化抄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保障等特殊情况按通知要求进行随时冲洗。
(2)冲洗频次:机动车道每天全部冲洗一次,淤泥渣土要及时组织人员清洗,确保冲洗干净。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每月全部冲洗二次。冬季2℃(含2℃)结冰天气,停止涉水作业(如遇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同时组织人工对未涉水的作业区域进行人工普扫,作业质量不得低于机械化作业质量。
4、道路质量要求
按照“七净七无”的标准(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实现“以克论净”的目标,示范路、一二级道路具体标准按照芜湖市道路保洁精细化作业规程要求执行。
5、道路作业模式
(1)按照或优于区环卫所制定的机扫、冲洗模式。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采取大小机械进行机械清扫。全路面采取电动三轮保洁车巡回保洁;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挂通式电动垃圾清运车清运,禁止敞口运输车辆进入垃圾转运站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密闭率达到100%。
(2)所有环卫车辆配备GPS设备,实现对环卫设备和作业质量等情况全程动态监控,确保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保质保量完成。
6、生活垃圾收集标准及要求
(1)垃圾收集作业时间根据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及制定的垃圾清运次数安排。垃圾收集不得影响居民出行和日常生活。
(2)装卸垃圾应符合操作规程,轻拿轻放、文明作业。
(3)收集作业(含桶车对接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将可移动
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做到车走地净,无遗留垃圾。
(4)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期(每日不少于两次)擦洗、及时维修、
更换,确保整洁,无破损。
(5)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点(站)应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
(6)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过程中严禁落地倒运垃圾,严禁焚烧垃
圾。
(7)城市生活废弃物收运工作,应做到定时定点、日产日清。无堆积、滞留污染城市环境现象,生活废弃物清运率应达到100%。
    7、生活垃圾转运标准及要求
    (1)垃圾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出车前检查车况,保持性能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上喷印的单位名称清晰。
(2)垃圾清运车辆应采取密闭方式运输,按时排尽污水箱中的
污水,行进中应保持压缩箱后盖关闭密封,严禁抛、撒、漏现象,严
禁超高、超载行驶。
(3)垃圾运输至指定地点,严禁乱倒、乱卸。
五、考核运用
弋江区环卫所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考核抄告问题及扣分情况整理汇总,并按所扣分值以百分制计算进行扣罚。

 

 

 

 

 

 

 


附件:2
弋江区主次道路清扫保洁考核项目和扣分标准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扣分标准

 


1 清扫保洁方式及时间 每天普扫二次和连续性保洁,并根据路面情况增加普扫次数,实行24小时保洁。人工普扫时间:第一次普扫为凌晨4时至7时;第二次普扫为12时至14时30分。人工保洁时间:保洁时间为7:00—12:00、14:30-23:00。 上午7:30、下午14:30之前未完成清扫,路面有积存垃圾和漂浮物的,每路段每次扣2分;午间、晚间及双休日未按要求清扫保洁的,依据道路卫生质量标准扣罚。
2 岗位责任制及规范文明作业 根据环卫定额标准,对承包路段合理配置车辆、设备及环卫清扫保洁人员。清洁工人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与区环卫所统一标准,工作服上加印有清洁公司名称。清洁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乙方要加强求对环卫工人的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工人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在清扫中间护栏时要提高警惕,注意来车,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泥土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未按照核定人数、时间、路段进行连续性保洁、晚间保洁、24小时保洁的,每少1人扣2分。保洁人员着装和佩戴标志统一,上岗时无正常理由未穿戴规定的环卫工作服,雨天打伞作业、穿拖鞋作业的,每人次扣1分。保洁时串岗、聊天、干私活、擅自离岗,每人次扣1分,无人守岗、提前离岗、在岗但不履行职责,发现一人一次扣1分。保洁人员违反交规,翻越护栏或无故闯红灯的,发现一次扣2分。实行标准化作业,清扫保洁人员焚烧树叶和垃圾的,每次扣4分。清扫保洁人员将清扫保洁垃圾、积灰尘土、杂物倒入绿岛、墙边、路边,或将垃圾扫入街头绿化带和下水道及河道沟渠,每次扣2分。未使用配备符合作业要求的作业工具,保洁车破损严重,车容不整洁的,每次扣1分。
3 道路卫生质量 普扫时,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道牙,门店门前,树根周围进行全面清扫,以七净七无”的标准(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实现“以克论净”的目标,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发现道路两边有暴露垃圾及机动车道,人行道内有乱倒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自责任范围向外延伸5米保洁,不够5米保洁到墙边,确保路面整洁。 路面及绿化带等处,按相应等级道路保洁标准,散落垃圾、烟蒂等每处扣1分,类推。成堆垃圾小于0.3㎡的,扣1分,超倍的扣2分,类推。 可视范围内有散落垃圾或成堆垃圾小于0.3㎡的,各扣1分,超倍的扣2分,类推。其它未达到“五无五净”标准,每处扣1分。花台、花坛不洁每处扣1分;护栏不洁的,每20米扣1分。当街燃放烟花鞭炮或沿途抛洒冥纸,15分钟内未清理干净的扣1分
 
4 垃圾清运和环卫设施管理 普扫在早上7:30之前完成,保洁垃圾及时清运,严禁,暴露堆放在路面,对夜间保洁垃圾和门店垃圾进行清运到附近中转站,做到垃圾不过夜,运输车辆整洁,车况良好,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飘,洒、拖挂、不得乱倒乱抛,无污水滴漏,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垃圾箱(筒)每天需清洁箱体一次,箱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压,溢满,周围地面,不得有垃圾抛落,堆放。禁止环卫工人在垃圾箱(筒)垃圾收集站点内翻捡废品,禁止用箩筐或编织袋装垃圾,如发现垃圾箱(筒)损坏或被盗情况,应立即向区环卫所反映。 未按照“三定”原则上门收集垃圾的,每次扣2分。垃圾未送到垃圾中转站而随意倾倒的,每次扣1分。垃圾斗车未密闭、不整洁,运输过程抛洒滴漏、拖挂垃圾的,每次扣4分。发现垃圾桶、果皮箱不整洁、不美观,有倾斜、歪倒现象,未及时关门、垃圾外露等现象的,每次扣1分。没有及时清掏垃圾,造成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的,每只扣1分。 维护好道路两侧垃圾桶、果皮箱,发现有人破坏未制止或不举报,垃圾桶、果皮箱失盗或遭受严重破损,无任何作为,每次扣1分。
5 机械化洗扫和洒水 道路机械化作业实行夜间清洗、冲洗作业,白天清扫保洁工作制度。机械化作业时间:洗扫车作业时间,上午7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晚上:24:00时一7:00时,水车作业时间:24:00时一7:00时。夏季高温期间6月15日一9月15日,每天安排3次以上洒水降温工作,灰尘大时加大洒水降尘频率。冲洗时间及频次,冲洗时间:凌晨22:00一7:00时。冲洗频次:机动车道,每天冲洗2次,余泥渣土要及时组织人员清洗,确保冲洗干净。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每月冲洗2次。机械化作业车辆原则要满勤上路。
机械化作业要确保道路无积尘、泥沙、土绺,无漏洗痕迹,无积水,道牙净、雨水口净、路边石净,路面和交通标志线见本色。夜间道路清洗实行领导带班工作制。车道先用水车冲洗至少一遍,再用洗扫车清洗。六车道以下(包括六车道)的道路冲洗采用水流直冲方式,禁止横向冲洗。行道清洗采用水车加人工的方式进行(行道清洗,除司机外每车不得少于2人)。道路环卫机械化设备的完好率和规范操作实行定量不定期专项检查。设备完好率要求达100%。道路清洗工作计划每天上报区环卫所。 道路侧边石有泥砂、积尘、积尘的,每20米扣1分。施工地段污染1小时内没有清洗干净的扣2分。道路泥沙、油渍每平方米扣1分。道路交通标志不洁每20米扣1分。无故夜间鸣笛投诉的每车次扣2分。无主次道路、人非道清洗工作计划的每月扣10分;未按冲洗机动车道、人非道计划完成冲洗的,每车次扣2分。清扫途中丢段,每段扣2分。无GPS轨迹的,每车次扣1分。无GPS装置的扣5分。高温天气未洒水降尘的,每次扣1分。车身不洁的每车次扣1分。因临时处理突发事件后,未完成正常作业计划或未安排车辆完成当天作业的每车次扣2分。
6 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作业公司服从区环卫所管理,对待抄告问题应研究分析,及时整改到位,杜绝反复。坚持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上报。 日常业务考评,区环卫所发现问题,要求作业公司在规定时限整改到位,一般问题在10分钟未及时处理,每次扣1分。重大问题在30分钟内未及时处理,每次扣2分。日常考评中同样问题二次抄告的3倍扣分,三次抄告的5倍扣分。节假日和重宾保障时,未按区环卫所统一布置,做好环卫日常清扫和环卫保障工作的,每次扣4分;出现严重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如遇有关部门不及时清理下水井污泥、花坛绿地改造、乱倒渣土等突发问题导致道路和两侧有垃圾死角而无力迅速解决时,应及时向环卫所上报,同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如不能在限期内解决,每处扣1分。日常工作期间和重要保障时,项目经理和业务主管电话、对讲机不畅通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和标准为一线工人配发统一服装的,一次扣10分;未按要求和标准为一线工人发放工资及福利的,一次扣10分。未按环卫所规定时间上报各项计划及材料,一次扣2分。
7 上级考核和社会监督 作业单位自觉接受市区监督和社会评价,主动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取良好社会效应。 有新闻媒介批评曝光,上级部门批评、市民投诉等问题,经查证属实,每次扣4分。同一问题受理两次以上仍未解决的,扣10分。数字化案件未处理或造成返工的,每起扣2分并处以5000元罚款;由区城管办、文明办等各项考核抄告问题均予3倍处罚。由市级各项考核抄告问题均予5倍处罚。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