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主要负责东华门街道办事处社会面管控和城市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安保工作,共计 40 人,不包食宿。其中单项控制价:2641.67 元/人*月,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服务地点:东华门街道管辖区内
三、服务期限:2022 年 7 月 16 日至 2023 年 7 月 15 日(共计 12 个月)
四、服务人员:40名
五、预算金额:126.8万元
六、服务内容及岗位职责:
本项目的保安员主要负责东华门街道办事处社会面管控和城市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安保工作。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统筹安排保安公司的工作范围且不调整单价。如遇大型活动需要临时加派勤务人员,采购人将提前 5 个工作日内通知,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并保证完成大型活动期间的保安工作。
供应商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保安人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指导。
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劳动法。采购人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及管理,有权随时要求供应商调换或增减保安人员。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换不合格保安人员,供应商不得拒绝。
因供应商或保安员的原因导致发生包括保安员本人在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或其他刑事或民事案件,采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赔偿。
供应商保安人员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指定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 24 小时有人员看守。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水电安全以及疫情防控等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生火情、人员伤亡、破坏现场等严重事件,由供应商负全责。勤务保障人员定员到岗,做到不缺岗、不空岗,工作到位,值班巡逻认真,处理突发事件时依据甲方方案及时处理。
供应商负责支付在采购人服务的保安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福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供应商为聘用人员承担的费用,保安员如果在岗中发生意外,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保安员在岗中发生舆论舆情,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供应商应提供保安的执勤服装和必要工具,保安人员工作时应统一服装。
供应商负责保安人员的岗位培训、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工作违纪问题的处理。供应商应及时撤换采购人提出的不称职保安,并及时进行替补、轮训和改进服务质量(在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调换到位),否则按违约处理
供应商保安因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由供应商按照国家工伤的有关政策规定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非因工致伤、致残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及供应商保安应妥善使用住宿地点内的各项设备、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发生火灾、水灾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避免违法违纪等事件的发生。如发生上述事件,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供应商在参与服务重大活动、节假日等服务保障工作时,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费。
供应商在服务保障期间,在职责内如被市级检查出现一次问题扣除 1000 元,区级
检查出现一次问题扣除 500 元,采购人督查出现一次问题扣除 200 元。
六、人员配置要求
(一)人员要求:
(二)工作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安排和调整,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采购人于每月 5 日以支票方式支付成交人保安服务费(如有变动,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总报价应为服务的所有费用报价,费用种类至少应包扩:保安员基本工资、保险费、管理费用、培训费用、服装装备费、税费(说明:如所报费用缺少上述几项, 则报价无效)。除上述费用外,如还有其他费用产生,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产生费用进行列支并报价,但均含在总报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