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一年一签,按合同中一年总价款的 1/12 按月为单位向中标人结算, 每月服务费根据当月实际考评结果结 算,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
2 |
服务地点 |
主城区 7 条主干道、297 条辅路段、 367 个小区、5 个农贸市场、4 个大型 商超、10 所大中小学以及多个重点区域、重点路段。 |
3 |
服务期限 |
三年。服务合同采取 1+1+1 模式, 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考核服务质量,合格可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 类推。 |
二、项目概况
随着池州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文明创建不断深入,城市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在聚焦主责主业的同时,城管部门还须承担犬类管理、消防安全大排查、环保督查、疫情防控、防汛应急、清溪河洗浣治理、违建拆除等多项工作。面对主城区 7 条主干道、297 条辅路段、367 个小区、
5 个农贸市场、4 个大型商超、10 所大中小学以及多个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城管执法人员仍然捉襟见肘。经我局测算,需增加辅助岗位人员
100 名。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超过 200 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采购项目中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且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服务需求
1、服务范围
1.1长江路段(长江北路→长江南路全路段)
工作区域:长江北路→长江南路全路段东西两侧(含学校周边、商业街区周边、广场周边),全长约 4600 米。
工作时间:06:30-21:30
1.2翠微路段(齐山大道嘉旗景观酒店→西门转盘周边)
工作区域:齐山大道(嘉旗景观酒店)→南门转盘→大润发、红光菜市场、通达广场→西门转盘周边,全长约 3000 米
工作时间:06:30-21:30
1.3秋浦路段(九华山大道→西门转盘)
工作区域:九华山大道路口→秋浦东路→秋浦西路→西门转盘周边, 全长约 4400 米
工作时间:06:30-21:30
1.4蓉城路段(长江北路三中周边→翠柏北路青阳路市场周边、地区医院北门周边)
工作区域:长江北路(三中)→蓉城路(青阳路市场周边、地区医院北门周边),全长约 800 米
工作时间:06:30-21:30
1.5百牙路段(九华山大道 十中→百牙路→昭明大道)
工作区域:九华山大道(十中周边)→百牙路→昭明大道(西北外环),全长约 3000 米
工作时间:06:30-21:30
1.6翠柏路段(清风西路→翠柏北路→翠柏大市场、毓秀门菜市场周边→ 南门转盘)
工作区域:清风西路→翠柏北路→翠百大市场、毓秀门菜市场周边→ 翠微路(南门转盘),全长约 2500 米
工作时间:06:30-21:30
1.7虎泉路段(长江路苏宁电器周边→百牙西路→虎泉路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翠微西路通达广场周边)
工作区域:长江路苏宁电器周边→百牙西路(池州职业学院)→翠微西路(通达广场周边),全长约 1700 米
工作时间:06:30-21:30
1.8机动、调休、轮班人员(兼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城市管理需要,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2、服务要求(质量、成果等要求)
管理区域范围的市容秩序、拆违控违的巡查、处置、上报等工作,及时处置巡查发现的问题,对无法及时处置到位的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城管执法队员、网格长协调解决;协助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按要求办理、反馈各类问题,对各类突发问题,要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同时,负责巡查发现本网格内除本职工作之外的突发情况,上报网格长,具体内容如下:
2.1日常管理
2.1.1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对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占道作业行为进行劝导、劝阻,并负责整改到位。
2.1.2乱堆乱放:劝导处理经营户门前占道堆物,销售、修理的非机动车停放门前等,保持道路通畅。
2.1.3流动摊点:劝导、劝阻流动摊点至疏导点,并进行不定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2.1.4乱搭乱建: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参与违建巡查和处置,服从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安排,协助拆除道路两侧、住宅小区的乱搭乱建。
2.1.5乱停放:劝导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线内,对停放有困难的,服务人员协助停放好。
2.1.6乱晾晒、乱拉挂:对未按规定的各种晾晒,如树树之间、电线杆之间、绿化带上、市政设施上等乱晾晒现象,以及乱拉各种横幅,主要是场地出租、开张祝贺、商业促销等未经审批的,服务人员要进行劝导,对有碍市容观瞻的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清理到位。
2.1.7乱张贴:为了宣传商品和销售张贴的宣传广告,服务人员都要进行取缔。清除乱张贴,应不破坏材质原貌,不留痕迹,及时清理遗留物, 不得污染、破坏周边的环境、不得破坏周边绿化、植物。
2.1.8露天烧烤:对露天烧烤要进行宣传、教育和劝导,并进行不定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2.1.9摊点疏导点:包括早点摊、小百货、水果摊、各种修理等,要按照各自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2.1.10路面污染:路面沙石等抛洒污染要在 60 分钟内清理(含督促清理)完毕或立即通知协同单位清理。
2.1.11行政许可事项监管:按城市容貌标准辖区内店面装潢、店招改造应有行政许可,服务人员对占道施工、乱堆放物料、装修拆除承重墙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具有发现、报告、制止、管理到位的职责。
2.1.12烟花爆竹禁燃:及时劝阻酒店、市民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 对不听劝阻的,立即取证并联系辖区城管执法人员予以处罚。
2.1.13规范犬类管理:加强辖区内犬只管理,及时收容流浪犬、无主犬。
2.1.14建筑(渣土)垃圾和餐厨垃圾运输:按要求加强对建筑(渣土) 垃圾和餐厨垃圾的规范运输的全程监管,发现情况应立即取证,并及时联系辖区城管执法人员予以处罚。
2.1.15瓶装燃气配送点监管:加强辖区内液化气配送点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违规储存液化气或超经营区域销售配送瓶装液化气的,及时报告辖区城管执法人员或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加强对占用道路、绿地施工的全程监管,确保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杜绝未经许可擅自施工。
2.2辅助执法
2.2.1协助区城管执法局和属地镇街开展执法和保障活动。
2.3应急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置
2.3.1协助区城管执法局和属地镇街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2.3.2做好区城管执法局和属地镇街交办的其它工作。
2.4遇有重大保障任务或重点中心工作,上岗人数及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3、服务标准
3.1辖区范围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在人行道停车线内,无停车线的,禁止停放,无占用盲道现象。
3.2辖区范围沿街店面无出店经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现象(含洗车、修车等)。各经营户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店内进行,以墙面为界。店外无煤炉、拖把等摆放、堆放物。
3.3辖区范围无乱贴乱画现象(含沿街店面玻璃门上),严禁在城市绿化树木、电线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上乱拉绳索、管线、无乱挂衣服、毛巾、拖把等现象。
3.4辖区范围内无未经许可设置的流动摊点,临时许可的摊点(群)应在指定的地段、时段规范摆放。无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擦鞋卖艺等。
3.5辖区范围在建工地进出口道路要硬化,有冲洗设施,无带泥上路现象。渣土车辆按照许可的路线。
3.6无未经许可的占用道路和绿地施工的行为。占道施工、沿街店面装潢、改造应有行政许可、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无乱堆放物料现象。
3.7无未经许可的商业促销行为。已许可的应与现场商业促销行为相符。
3.8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符合户外广告改造路段标准,无破损、无缺字、无错别字等现象;布幔、条幅悬挂有序美观。
3.9无毁坏公共设施及园林绿化现象。对损绿、毁绿(含砍树、伐枝、撞坏树木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3.10辖区范围内无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街空调水和落水不得凌空排放。
3.11无烟花爆竹燃放现象。及时劝阻酒店、市民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 对不听劝阻的,及时联系辖区城管执法人员予以处罚。
3.12犬只管理规范,流浪、无主等犬只及时收容。
3.13责任区内建筑(渣土)垃圾和餐厨垃圾规范运输。
3.14瓶装燃气配送点规范运营。加强辖区内液化气配送点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违规储存液化气或超经营区域销售配送瓶装液化气的,及时报告辖区城管执法人员或辖区城管执法中队。
3.15按规定着装,队容队纪严谨,文明劝导,无暴力和酒后管理行为。
4、人员要求
4.1长江路段(长江北路→长江南路全路段) 人员配置:18 人
4.2翠微路段(齐山大道嘉旗景观酒店→西门转盘周边) 人员配置:12 人
4.3秋浦路段(九华山大道→西门转盘) 人员配置:18 人
4.4蓉城路段(长江北路三中周边→翠柏北路青阳路市场周边、地区医院北门周边)
人员配置:8 人
4.5百牙路段(九华山大道 十中→百牙路→昭明大道) 人员配置:12 人
4.6翠柏路段(清风西路→翠柏北路→翠柏大市场、毓秀门菜市场周边→ 南门转盘)
人员配置:12 人
4.7虎泉路段(长江路苏宁电器周边→百牙西路→虎泉路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翠微西路通达广场周边)
人员配置:5 人
4.8机动、调休、轮班人员(兼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人员配置:15 人
注:中标人派遣所有人员年龄须在 18 周岁(含 18 周岁)至 55 周岁(含55 周岁)之间。
五、报价要求
预算价 720.00 万元,最高控制价 720.00 万元,超过最高控制价作为无效标处理。
人均费用测算表
项目 |
单位 |
市容管理员 |
领班岗 |
队长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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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
基本工资 |
元 |
37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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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津 贴 |
元 |
1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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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 |
水、电、住宿 |
元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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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贴 |
元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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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助费 |
元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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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三节) |
元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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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
元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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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服费 |
元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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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
元 |
10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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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75 万) |
元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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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
行 政 管 理 (2%) |
元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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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4%)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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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金 (5%) |
元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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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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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元/ 人 /月 |
6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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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数 |
人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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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元/月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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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年服务费总价) |
元/年 |
¥:72000 元/年/人 |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