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优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方式方法,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依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年1月2日发布实施)、《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和《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司发〔2015〕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22-2024年度(2年,以周期年为计算单位)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律师进行招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是一项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通过招投标产生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司法局与项目中标的律师事务所签订《采购合同》后,由律师事务所派遣律师每个月到签约社区(村)开展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围绕社区(村)委员会公共管理和社区(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法律问题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每个律所最终只能中标一个分包,中标律所为签约的社区(村)指派服务的律师应当在签约时不满70周岁、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每个律师服务不超过3个社区(村)提供法律服务。
本项目服务期为2年(2022-2024年,以周期年为计算单位)。
二、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根据通州区各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分布情况,分为10个分包进行服务采购,采购金额合计1126万元。详细分包情况如下:
分包编号 |
分包服务区域 |
区域内服务社区总数 |
区域内服务村总数 |
年度补助金额(元/年) |
第1包 |
漷县镇 |
3 |
61 |
573000 |
第2包 |
西集镇、新华街道 |
8 |
57 |
577000 |
第3包 |
张家湾镇、潞源街道 |
5 |
57 |
553000 |
第4包 |
潞城镇、中仓街道 |
12 |
54 |
582000 |
第5包 |
于家务乡、永乐店镇 |
2 |
61 |
565000 |
第6包 |
马驹桥镇、通运街道 |
21 |
45 |
573000 |
第7包 |
宋庄镇、杨庄街道 |
17 |
47 |
559000 |
第8包 |
台湖镇、九棵树街道 |
25 |
41 |
569000 |
第9包 |
永顺镇、玉桥街道、潞邑街道 |
42 |
21 |
525000 |
第10包 |
梨园镇、北苑街道、临河里街道 |
40 |
26 |
554000 |
合计 |
175 |
470 |
563000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的;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律所为单位进行联合,并推出一家律所作为牵头方;牵头方律所依法注册执业律师人数不得少于10名,每个联合体依法注册执业律师人数合计不得少于21人;一家律所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一个联合体覆盖律所不得超过5家。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7、出现特殊情况,区司法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四、服务内容
(一)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1、配合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
2、为调解重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3、协助社区(村)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社区(村)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二)服务社区(村)依法治理
1. 帮助社区(村)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 为社区(村)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3. 为社区(村)招商引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等重大项目谈判,签订涉农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 协助社区(村)处理辖区发生的群众涉法涉诉上访,提供法律咨询;
5. 协助社区(村)处理涉及社区(村)的重大敏感性、群体性案件(事件)。
6. 完成街道(乡镇)临时布置的涉及社区(村)依法治理的其他工作。
(三)为社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1. 解答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并配合街道(乡镇)将咨询情况录入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2. 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由法律援助中心按标准另行支付);
3. 为刑释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四)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工作
1. 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 为辖区内中小学生和企业职工开展法治讲座;
3. 协助社区(村)制作法治宣传品,推动社区(村)法治文化建设;
4. 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五、服务要求
(一)规范服务方式
1. 每名社区(村)法律顾问应当以方便群众为原则,每月提供不少于1次、5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年服务时长不少于60小时,其中应当每月开展1次现场法律咨询,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和1次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解读群众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2. 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应按照调解事项制作调解工作记录;
3. 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活动;
4. 社区(村)设置公示栏,对外公布本社区(村)法律顾问姓名、所在律所、服务电话、工作职责等信息,确保社区(村)民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法律顾问。
(二)建立工作台账
法律顾问律师对开展村居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记录,每月就每个村、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情况制作工作记录并形成卷宗,实行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一村一卷,通过工作日志台账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服务留迹、问题解决、群众满意。
(三)完善服务标准
1. 社区(村)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2. 社区(村)法律顾问应结合签约社区(村)的实际情况,努力为社区(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社区(村)和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3. 社区(村)法律顾问要自觉接受区司法局和街道(乡镇)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社区(村)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4. 社区(村)法律顾问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理性化解矛盾纠纷。
六、补贴发放标准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综合考量村居法律服务工作量、村居地理方位、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频次及难易程度,我区社区(村)法律顾问补贴标准为:每村每年9000元;每社区每年8000元,补贴发放实际金额以最终工作考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