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简要服务内容)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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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 (第 1 包) |
132.25 |
1 项 |
到东小口镇 15 个村(社区)开展服 务,最少需要律师 3 人 |
到霍营街道 19 个村(社区)开展服 务,最少需要律师 4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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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天通苑北街道 16 个村(社区)开 展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4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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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天通苑南街道 16 个村(社区)开 展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4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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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兴寿镇 21 个村(社区)开展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5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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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 (第 2 包) |
234.00 |
1 项 |
到沙河镇 45 个村(社区)开展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9 人 |
到城北街道 51 个村(社区)开展服 务,最少需要律师 11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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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延寿镇 17 个村(社区)开展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4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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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流村镇 28 个村(社区)开展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6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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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 (第 3 包) |
154.25 |
1 项 |
到回龙观街道 23 个村(社区)开展 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5 人 |
到南邵镇 26 个村(社区)开展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6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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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十三陵镇 40 个村(社区)开展服 务,最少需要律师 8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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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 (第 4 包) |
88.25 |
1 项 |
到史各庄街道 9 个村(社区)开展 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2 人 |
到百善镇 15 个村(社区)开展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3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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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马池口镇 22 个村(社区)开展服 务,最少需要律师 6 人(含北企集 团,马池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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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阳坊镇 11 个村(社区)开展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3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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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 (第 5 包) |
150.50 |
1 项 |
到龙泽园街道 35 个村(社区)开展 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7 人 |
到城南街道 21 个村(社区)开展服 务,最少需要律师 5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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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南口镇 39 个村(社区)开展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8 人 |
06 |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 (第 6 包) |
127.75 |
1 项 |
到北七家镇 42 个村(社区)开展服 务,最少需要律师 9 人 |
到小汤山镇 30 个村(社区)开展服 务,最少需要律师 6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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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崔村镇 12 个村(社区)开展服务,最少需要律师 3 人 |
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如有)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六次全会作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巩固和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律师服务的积极性, 切实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使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昌平区司法局将继续做好“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二)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和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 30 个月,分别到昌平区 553 个村、社区(每年根据全区村居数量动态调整)开展“顾、讲、询、调、训”等公益法律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为签约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制作工作记录,装订工作卷宗,接受村、社区核实、镇街初审和区司法局案卷评审等工 作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山区各村、社区每年每村 8000 元,半山区各村、社区每年每村 7000 元,平原各村、社区每年每村 6000 元的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补贴。
(三)技术要求
1. 基本要求
1.1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充分调动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服务的积极性,切实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使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2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提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二)志愿从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年度检查考核合格;
(三)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能力,具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统一安排和信息统计。
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年度检查考核称职;
(二)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热心公益、热爱法律服务事业, 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三)有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经验,能够及时响应村居委会和村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
(四)自愿主动公开基本情况并及时公布更新后的联系方式,接受昌平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指导和监督;
(五)身体健康,能够保证从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六)党员律师及获得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的优先录用。
(七)每名律师服务村(居)不得超过 5 个。
2. 服务内容及要求
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每年服务次数不少于12 次,原则上每月提供1 次上门法律服务, 如因实际情况不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的,可提供电话法律咨询服务或微信、微博、邮箱等线上服务,每名村(居)法律顾问每年为每个社区(村)提供服务时长不得低于 60 小时。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对开展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记录,每半年就每个村、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情况制作工作记录并形成案卷卷宗。
2.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通过预留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第1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微型企业),剩余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验收标准
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对每次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记录,按照村居委会单独形成工作档案卷宗,于每半年交各村(居)委会核实一次。各村(居)委会核实卷宗后上报所在镇、街道初审,各镇、街道初审后将卷宗报区司法局评查,最终综合评定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