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道路交通隔离护栏采购项目针对余姚市城区道路的部分路段、路口交通护栏存在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护栏破损、生锈状况严重及护栏样式繁多、反光警示柱缺失较多等问题,通过对相关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警示桩和引导标志等采购安装实施,从而提升护栏的警示功能,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确保车辆通行的安全性,进一步美化城市形象。
本项目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中央隔离护栏、机非分隔护栏、行人隔离护栏、警示桩和引导标志等采购安装内容(含安装路口、路段的原交通护栏拆除、迁移至新地点安装、运输等实施工作)。项目采购预算价为350万元,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最终结算价按中标综合单价乘以实际采购数量计算。中标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累计结算总价不超过预算金额,即350万元。
二、标准规范要求
本项目应符合以下标准规范要求:
1、《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南》(GA/T 1567-2019);
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3、《宁波市普通公路安全防护技术指南》(试行);
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09);
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 – 2015);
6、《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
7、《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37-2012);
8、《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三、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护栏类型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分段 |
数量(暂定) |
单位 |
综合单价最高价(元) |
1 |
深青灰护栏 |
护栏高度(H)为1.1m,信号灯交叉口端头为12mH=0.7m深青灰护栏,过渡段为15mH=0.7~1.1m深青灰护栏;单幅长3m,柱脚0.35×0.35m。详见“四、项目技术要求” |
渐变段护栏 |
255 |
米 |
189 |
2 |
常规段护栏 |
5004 |
米 |
189 |
||
3 |
端头段护栏 |
153 |
米 |
95 |
||
4 |
端头段宣传护栏 |
51 |
米 |
115 |
||
5 |
正常段宣传护栏 |
69 |
米 |
209 |
||
6 |
斜片护栏 |
护栏高度为1.1m,单幅长1.87m,柱脚0.25×0.25m;信号灯交叉口端头为11.22mH=0.7m斜片护栏,过渡段为14.96mH=0.7~1.1m 斜片护栏。详见“四、项目技术要求”
|
渐变段护栏 |
404 |
米 |
320 |
7 |
※常规段护栏 |
4043 |
米 |
320 |
||
8 |
端头段护栏 |
252 |
米 |
224 |
||
9 |
端头段宣传护栏 |
50 |
米 |
244 |
||
10 |
正常段宣传护栏 |
30 |
米 |
340 |
||
11 |
仿木花箱 |
仿木花箱尺寸为0.95×0.42×1.2m详见“四、项目技术要求” |
/ |
67 |
米 |
800 |
12 |
不锈钢花箱 |
不锈钢花箱尺寸为1.22×0.95×0.42m。详见“四、项目技术要求” |
/ |
100 |
米 |
1800 |
13 |
双鸟朝凤护栏 |
护栏高度为1.1m,单幅长2m;信号灯交叉口端头为10.8mH=0.7m护栏,过渡段为16.2mH=0.7~1.1m护栏。详见“四、项目技术要求” |
渐变段护栏 |
49 |
米 |
319 |
14 |
常规段护栏 |
1280 |
米 |
319 |
||
15 |
端头段护栏 |
27 |
米 |
223 |
||
16 |
端头段宣传护栏 |
5 |
米 |
243 |
||
17 |
正常段宣传护栏 |
11 |
米 |
339 |
||
13 |
40型深青灰护栏 |
护栏高度(H)为1.1m,信号灯交叉口端头为12mH=0.7m深青灰护栏,过渡段为15mH=0.7~1.1m深青灰护栏;单幅长3m,柱脚0.35×0.35m。详见“四、项目技术要求” |
/ |
300 |
米 |
95 |
14 |
行人隔离护栏 |
护栏高度为0.955m,单幅长2m。详见“四、项目技术要求” |
/ |
600 |
米 |
98 |
15 |
警示桩 |
立柱尺寸D=120,立柱上方设置导向标志,立柱贴放光膜,反光膜等级均为Ⅳ类。详见“四、项目技术要求” |
/ |
600 |
只 |
350 |
▲本项目进行综合单价招标,数量暂定,项目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实施,并按实际实施完成的数量进行结算。其中护栏的价格包含原有护栏拆除、并运输到指定位置或安装到指定位置(含指定位置的护栏拆除及运输)的费用;警示桩价格包括拆除原有警示桩/桶的费用和运输指定位置的费用。
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最终结算价按中标综合单价乘实际采购数量。中标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累计结算总价不超过预算金额,即350万元。
四、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对余姚市城区部分道路的交通隔离护栏等进行更换安装,主要涉及余马线、谭家岭东路、开丰路、中山路、新庄路、新西门路、四明西路、西石山路、北河沿路等道路,具体点位由采购人指定。主要要求如下:
1、总体要求
1)要求中央隔离护栏的安装净高≥1.1m,机非分隔护栏高度≥40cm,下边缘距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0.25m;设置在双黄实线位置的中央隔离栏,其底座边缘至双黄实线内侧边缘净宽距离不宜小于0.1m。
2)本项目主要包括深青灰护栏、斜片护栏、斜片+仿木花箱护栏、斜片+不锈钢花箱护栏、双鸟朝凤护栏和行人隔离护栏等交通护栏类型。各类型护栏主要参数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护栏类型 |
主要参数 |
1 |
深青灰护栏 |
H=1.1m(机非H=0.7m),单幅长3m,柱脚0.35×0.35m |
2 |
斜片护栏 |
|
3 |
斜片+仿木花箱护栏 |
|
4 |
斜片+不锈钢花箱护栏 |
|
5 |
H=1.1m,单幅长2m |
|
6 |
(1)深青灰护栏。主要包括65型、40型(主要为机非分隔护栏)两类,护栏高度(H)为1.1m,信号灯交叉口端头为12mH=0.7m深青灰护栏,过渡段为15mH=0.7~1.1m深青灰护栏;单幅长3m,柱脚0.35×0.35m。
(2)斜片护栏。护栏高度为1.1m,单幅长1.87m,柱脚0.25×0.25m;信号灯交叉口端头为11.22mH=0.7m斜片护栏,过渡段为14.96mH=0.7~1.1m斜片护栏。
(3)斜片+仿木花箱护栏。护栏高度为1.1m,信号灯交叉口端头为11.22mH=0.7m斜片护栏,过渡段为14.96mH=0.7~1.1m斜片护栏;单幅长1.87m,花箱尺寸为0.95×0.42×1.2m。
(4)斜片+不锈钢花箱护栏。护栏高度为1.1m,信号灯交叉口端头为11.22mH=0.7m斜片护栏,过渡段为14.96mH=0.7~1.1m斜片护栏;单幅长1.87m,花箱尺寸为1.22×0.95×0.42m。
(5)双鸟朝凤护栏。护栏高度为1.1m,单幅长2m;信号灯交叉口端头为10.8mH=0.7m护栏,过渡段为16.2mH=0.7~1.1m护栏。
(6)行人隔离护栏。护栏高度为0.955m,单幅长2m,主要安装在城东路医院附近、中山路中医院附近和其他零星路段。
2、拟安装点位清单
序号 |
道路名称 |
路段 |
原护栏类型 |
米数 |
护栏类型 |
警示桩 |
1 |
余马线 |
|
65型白色护栏 |
3807 |
深青灰护栏 |
54 |
2 |
谭家岭东路 |
南雷南路-城东路 |
65型白色护栏 |
1330 |
斜片+仿木花箱护栏 |
10 |
3 |
开丰桥 |
|
深青灰护栏 |
693 |
双鸟朝凤护栏 |
2 |
4 |
开丰路 |
临溪路-谭家岭路 |
65型白色护栏 |
853 |
斜片护栏 |
4 |
5 |
中山路 |
阳明东路-子陵路 |
65型白色护栏 |
795 |
斜片护栏 |
6 |
6 |
|
子陵路-金山路 |
65型白色护栏 |
834 |
深青灰护栏 |
4 |
7 |
新庄路 |
|
白色护栏/彩钢护栏 |
1400 |
斜片+不锈钢花箱护栏 |
10 |
8 |
新西门桥 |
|
65型白色护栏 |
679 |
双鸟朝凤护栏 |
2 |
9 |
新西门路 |
|
65型白色护栏 |
601 |
斜片+不锈钢花箱护栏 |
4 |
10 |
四明西路 |
南雷南路-新西门路 |
隔离护栏4 |
603 |
深青灰护栏 |
6 |
11 |
西石山路 |
胜山路-梁周线 |
65型白色护栏 |
174 |
深青灰护栏 |
4 |
12 |
北河沿路 |
火车站门口 |
65型白色护栏 |
114 |
深青灰护栏 |
4 |
13 |
城东路医院附近,中山路中医院附近,其他零星路段外 |
600 |
行人隔离护栏 |
490 |
||
14 |
|
|
|
300 |
深青灰机非分隔护栏 |
|
根据文明城市的要求,在双黄线处的护栏上需附着宣传牌。本项目在信号灯路口的第一幅护栏设为宣传护栏,路段间隔200m设置一套正常段宣传护栏。
具体点位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3、交通隔离护栏安装实施要求
1)1.1m深青灰护栏
余马线、子陵路-金山路、四明西路、西石山路、北河沿路等相关路段现有交通护栏主要为白色护栏,要求完成相关路段交通护栏设施的更换和安装实施,采用深青灰护栏,护栏高度为1.1m。信号灯路口处护栏渐变,端头为12mH=0.7m护栏,过渡段为15mH=0.7~1.1m护栏。
(1)护栏的具体结构、重量、性能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护栏钢材质量符合GB700碳素结构钢的要求,护栏整体为钢制镀锌管材,表面采用纯聚酯静电喷涂工艺,颜色为交通灰(RAL 7042)。
▲(3)护栏立柱高为950m(含混凝土底座高),立柱材质为80*80*1.5mm镀锌钢方管,表面静电喷涂交通灰聚酯粉末,柱顶采用交通灰钢制柱帽封闭,柱帽要求美观实用。
▲(4)每根立柱上安装白色双面反光轮廓标,达到夜间反射光线均匀,不炫目。
(5)横杆与竖杆采用焊接方式连接,横杆与立柱一次用一次成型冲压钢件连接,保证安装维修方便。
(6)混凝土底座外壳铁皮厚>2mm,外表面喷黑色油漆,内填充C20混凝土(底座其中两面刻“宁波交警”字样,另一面刻施工单位简称)。
▲(7)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交通隔离护栏断裂、生锈等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更换。
2)40型深青灰护栏
对部分路口的40型白色机非隔离护栏进行改造,护栏样式采用40型深青灰隔离护栏。
(1)护栏的具体结构、重量、性能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钢材质量符合GB700碳素结构钢的要求。
▲(3)护栏整体为钢制镀锌管材,表面采用纯聚酯静电喷涂工艺,颜色为交通灰(RAL 7042)。
▲(4)护栏立柱高700mm(含混凝土底座高),立柱材质为80*80*1.5mm镀锌钢方管,表面静电喷涂交通灰聚酯粉末,柱顶采用交通灰钢制柱帽封闭,柱帽要求美观实用。
▲(5)每根立柱上安装白色双面反光轮廓标,达到夜间反射光线均匀,不炫目。
(6)横杆与竖杆采用焊接方式连接,横杆与立柱一次用一次成型冲压钢件连接,保证安装维修方便。
(7)混凝土底座外壳铁皮厚>2mm,外表面喷黑色油漆,内填充C20混凝土(底座其中两面刻“宁波交警”字样,另一面刻施工单位简称)。
▲(8)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交通隔离护栏断裂、生锈等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更换。
3)斜片护栏+花箱护栏(含斜片护栏、斜片护栏+仿木花箱、斜片护栏+不锈钢花箱等)
谭家岭路东城东路-南雷南路段等路段现有交通护栏主要为白色护栏,要求完成相关路段交通护栏设施的更换和安装实施,改造后护栏形式与谭家岭西路(梁周线-南雷南路段)样式统一,采用斜片+仿木花箱护栏,护栏高度为1.1m。信号灯路口处护栏渐变,端头为11.22mH=0.7m斜片护栏,过渡段为14.96mH=0.7~1.1m斜片护栏。
开丰路临溪路-谭家岭路、中山路等相关路段现有交通护栏主要为白色护栏和彩钢护栏,要求完成相关路段交通护栏设施的更换和安装实施,改造后护栏形式采用H=1.1m斜片护栏。信号灯路口处护栏渐变,信号灯交叉口端头为11.22mH=0.7m斜片护栏,过渡段为14.96mH=0.7~1.1m斜片护栏。
新庄路、新西门桥以南至谭家岭路等相关路段现有交通护栏主要为白色护栏和彩钢护栏,部分为深青灰护栏,要求完成相关路段交通护栏设施的更换和安装实施,改造后护栏形式采用斜片+不锈钢花箱护栏,护栏高度为1.1m。信号灯路口处护栏渐变,信号灯交叉口端头为11.22mH=0.7m斜片护栏,过渡段为14.96mH=0.7~1.1m斜片护栏。
(1)护栏的具体结构、重量、性能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护栏片选用艺钢材料,每道工序均采用特殊处理,以保证其防锈能力,壁厚>1.5mm,立柱为八角管,规格70*110mm,壁厚>3.0mm;四面贴弱光条,夜间能有效的提示驾驶员正确行驶。护栏所有管材、装饰盖均为艺钢材料,表面经过特殊处理,护栏管材选用为Q235,所有连接螺丝均为304不锈钢材质;栏杆表面涂层要求采用阿克苏粉末喷涂,厚度不小于150um。
(3)制作、安装的装配式栏杆性能指标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设计标准: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紧固件必须符合相关国标,并进行专业防腐处理,不合格的构件一律不得使用。
(4)栏杆安装后交付前不得存在几何尺寸不匀称、油漆面损污、视觉感官不佳等问题,在外力作用下不得有明显的摇晃,施工单位必须提前自检自查并做好相应的加固措施。
▲(5)仿木花箱材质采用PVC微发泡型材,不锈钢花箱采用1.5厚镀锌钢板。
▲(6)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交通隔离护栏断裂、生锈等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更换。
4)双鸟朝凤护栏
开丰桥、新西门桥等相关路段现有交通护栏主要为白色护栏和深青灰护栏,部分已破损,要求完成相关路段交通护栏设施的更换和安装实施,改造后护栏形式采用双鸟朝凤护栏,护栏高度为1.1m。路口处护栏渐变,端头为10.8mH=0.7m护栏,过渡段为16.2mH=0.7~1.1m护栏。
(1)护栏的具体结构、重量、性能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其他圆环,扁铁按照图纸要求配备。
(3)由于弯弧过程中方向、角度、半径对工艺花的影响,图上尺寸仅供参考,建议下料时加长100mm。
(4)花型两边对称,数量按照图上实样制作。
▲(5)立柱须贴反光条。
▲(6)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交通隔离护栏断裂、生锈等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更换。
5)行人隔离护栏
城东路、中山路等设有中央绿化带道路,局部路段行人较多,部分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跨越中间的绿化带,存在安全隐患。在城东路人民医院路段、中山路中医院路段等的中分带处设置行人隔离护栏,防止行人穿越马路。
(1)护栏的具体结构、重量、性能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2)防护栏杆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在中分带内侧,行人穿行的断口处,应逐渐降低护栏高度,且不高于70cm。
▲(3)所有钢管经除锈处理后应立即清理表层锈垢,并采用镀锌处理须热涂后喷塑,表面颜色为墨绿色。
▲(4)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在质保期内发生交通隔离护栏断裂、生锈等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更换。
3、警示桩安装实施要求
对双黄线处护栏警示桩进行更换,新的警示桩规格为Φ1200×4.5mm(钢制,长度为1.6m,其中立柱0.4m埋入地下采用钻孔方式,由于立柱钻孔产生的缝采用水泥浆回填,回填高度≥20cm,表面采用涂一层沥青油,要求与表面统一),立柱贴反光膜,柱顶设置诱导标志,反光膜等级Ⅳ类。桥头的警示桩安装时须在底座安装防撞墩。
▲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3年内若出现发白变色等磨损,要求中标单位无条件更换。
五、项目实施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升级改造,组织项目终验。
2、文档资料:根据采购人和项目监理要求,及时提交项目的施工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备使用说明书、培训文档、质保方案、项目管理文档等。
3、项目组织及人员配备要求
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验收计划等方案,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2)中标人成立包括一名专职项目经理在内的商务与技术支持小组,负责对参与项目实施的各方技术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培训,提供项目整体实施和试点工作的技术方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全方位配合最终用户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要求。
3)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中标人根据项目工期要求,进行分组同步实施,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分组人员安排名单和方案。
4)对上述安排投标人应列出详细实施计划,包括人员姓名、经验、学历和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分工。
4、保密要求:中标人应保证严守在履行本合同中以任何方式知悉的采购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及技术信息,不得泄露、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5、安全要求
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合同期内不出安全责任事故。
设施施工、安装位置位于通车区域时,中标人应做好施工路段、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区防护设施及作业人员所需要的用具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购置、安排、落实和管理,防护设施的型号、规格及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相关标准规定,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生产安全,还应办理好所有涉及本项目的施工人员人身意外及施工相关保险。
本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一切意外伤害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与采购人无关。
6、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以及其中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商标、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的指控。货物应是全新合格产品。
2)在项目实施中应做好对其他设施的保护,凡造成其它设施、设备及装潢损坏的,一律由中标人负责赔偿,投标文件内应作出相应的承诺。
7、违约罚则:在建设期内,中标人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则中标人按每延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相关费用采购人可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违约金的,采购人有权追偿。因中标人违约引起合同终止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8、验收要求
必须按照《余姚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余财行[2022]85号文件)照进行验收。
在所有交通设施安装调试完成项目终验前,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检测,如有第三方检测需在检测合格后由采购人组织项目终验,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整改及重新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终验通过后进入项目质量保证期。
3)项目实施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9、质量保证要求
1)各交通设施按“四、项目技术要求”中要求的质保期限分别提供相应的质保服务。
说明:因该项目的交通设施需分批安装,故所有安装的交通设施质量保证期均从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确保全年7*24小时设有报修电话,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的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修复,更换在2个工作日完成;对于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并在7日内修复。
3)中标人须安排专门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并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上门技术服务。
4)中标人须在当地配备专门的维护车辆。
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缴纳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终验合格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
2、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及预付款保函支付预算金额的40%;待安装完毕并项目终验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按实结算将尾款一次性付清。
说明:预付款保函应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额机构出具且与预付款同等金额。
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升级改造,并组织项目终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