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规划内容为贺兰县常信乡 2022 年-2035 年总体规划编制,涉
及 14 个村村庄规划成果统筹协调,对全乡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安排,并对村庄规划中存在的冲突和问题提出优化和完善建议;编制集镇区(含新民、新华村部分村域)和稻渔空间一二三产业融合及拓展区专项规划。
二、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16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加速我区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以及结合生态保护、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产业发展、乡镇建设、土地整治等要求,开展常信乡 2022 年全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主要内容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加速我区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技术要求,充分衔接与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以及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科学编制《常信乡 2022 年全乡总体规划》。同时, 强调“多规合一”的编制思路,对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进行协调整合。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础工作:结合现状调查资料,形成规划基期现状用地底数和底图,分析本乡镇(片区)的人口、经济、各类自然资源、地理要素、城乡空间、基础设施等现状特征,以及国土安全风险与隐患分析,明确上位规划对本乡镇(片区)的编制要求。
2、定位与目标:确定乡镇(片区)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导向,明确规划目标和指标落实,提出开发保护的发展策略。
3、规划用途分区与控制线落实:划定二级用途分区,明确各规划用地分区范围边界和面积。划定空间控制线,明确三线边界坐标。
4、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主要用地地类结构调整方案,明确具体用地布局。
5、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管制要求: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用途二级分区,制定管制规则。
6、国土综合整治与修复:明确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的综合整治与修复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整治区域及其整治对策措施, 并进行空间落位。
7、基础设施保障:落实交通、能源、信息、给水、排水、环卫等主要设施的用地需求和空间落位,明确管网类设施布局涉及地面用途。
8、单元规划与强制性内容: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明确向下位规划的传导内容,明确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控制性界线、重要内容等。
9、规划实施与行动:提出分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分期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完成数据库建设方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四、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分为公开公示版和上报备案版。
1.公开公示版成果。公开公示版主要用于向社会公示,应当尽可能图文并茂、简单易懂,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
公开公示版成果在内容上应当严格落实国家保密有关要求,至少包含所有规划强制性内容,成果表现形式为“前图后则”,即规划图+ 图说明。
2.上报备案版成果。上报备案版成果内容包含规划文本、图件、表格、附件(资料汇编和说明书)等。相关具体内容要求按照《银川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要求编制。
五、商务要求
(一)时间、地点:此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为一年,服务地点为贺兰县常信乡。
(二)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所谓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拨付服务承包款时,由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根据审定每一个村庄签字确认的服务质量检查合格表或检查合格验收报告给予 结算。如因特殊情况,经费无法及时拨付,经双方协商可延期。
(三)服务要求:常信乡 2022 年全乡总体规划编制服务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中标企业按照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的管理要求和标准进行工作,并接受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验收。中标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及本协议约定内容组织进场作业,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将按照考核标准对中标企业运行管理及环卫保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整改,按照每个村庄 考核结果并通报,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经费。有出现媒体曝光或区、市、 县及相关部门通报等严重不良影响的,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当月运行经费。中标企业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执行。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四)售后服务:承诺严把质量关,严格遵守规划、编制工作制
度,加强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措施,确保质量完成任务。
(1)维护村民权益,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调动工程售后工作的积极性。
(2)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工程建设的售后责任。
(3)坚持因地制宜,探索的机制,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积极稳妥落实项目售后责任。
(4)专门组织力量,进行经常、定期的专项检查,把项目后期售后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
六、其他要求
与此项目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658 号) 第十八条规定,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在投
标文件中所附工作组人员在本项目实际进行时全部到岗(项目所在地),如有特殊情形须与采购人协商并征得同意,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人员脱岗等情形,如有上述情形,采购人将有权追加其违约责任,视情形扣减部分合同金额。以上事项需出具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的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