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7 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 提到要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出租汽车服务标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基本要求。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强化市场监管,要创新监管方式,简化许可程序,推行网上办理。要公开出租汽车经营主体、数量、经营权取得方式及变更等信息,定期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
《浙江省交通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数字公路作为浙江交通数字化改革“7”个业务条块之一, 其中出租汽车服务在线应用为数字公路下旅客运输的改革试点任务。
在国务院下发的“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战略要求,以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交通数字化改革”的政策背景下,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结合自身发展特征,通过出租车服务在线应用的建设,加强全市出租车行业的服务、管理和监测,以服务推动治理,引导出租司机安全便捷、智慧出行,致力于推进舟山市出租车行业管理数字化、智慧化,促进多部门业务协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真正做到畅美交通。
出租汽车服务在线是 2022 年浙江交通数字化改革任务框架“1+7+N+X”中 7 大业务条块下行政审批的建设试点项目。
本项目旨在打造巡游出租、网络预约出租车融合管理与服务的一体化应用。作为省级试点项目,兼容各地市信息化建设现状,形成出租汽车行业省市县三级的基本框架,兼顾行政许可、行业管理和行业服务的应用需求。
序号 |
场景名称 |
模块 |
数量 |
1 |
审批系统升级、政务服务系统对接 |
政务 2.0 系统 |
1 套 |
运政审批系统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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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对接 |
|||
政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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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群服务、公共服务 |
党群服务 |
1 套 |
公共服务 |
3 |
出租汽车行业监测 |
总体监测 |
1 套 |
合规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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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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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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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业务数据归集 |
网约车卫星定位数据 |
1 项 |
网约车订单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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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经营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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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督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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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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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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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场所码数据 |
基于属地化管理现状,搭建出租汽车行业监管与服务的顶层设计,协同人社厅、公安厅等横向部门,对政务服务业务流程再造提升。完成与政务 2.0 端的申报整合;整合巡游出租与网约出租许可预审、经营权证管理、从业考试、证照签发、服务监督卡注册等基准流程,兼容各市地规个性化材料要求,构建全省出租汽车统一审批、各地监管、强化服务的基本框架,通过省级现有审批系统,健全出租从业人员办事体系,推动出租行业监管由“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升级。
一是推出线上线下智能融合的公共服务,出租车综合服务预约、打通公共枢纽和景区绿色通道、充电桩引导等,同时集成违章处理、车检预约、社保查询等各部门应用。二是建立出租从业人员党群服务站,完成线上党组织关系、工会管理和党支部管理的登记、活动宣传等模块。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便利与优惠的服务措施,提高出租从业人员满意度。
构建巡网融合监测指标体系,面向出租汽车行业从总体监测、合规监测、营运检测和服务检测四个方面, 监测整体行业发展现状,全览舟山市内的出租行业的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员基础现状和政府服务成效,提供“行业监管一张图”。
四、详细技术要求
1.1 数据资源层建设
本次项目数据均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数据共享与交换枢纽接入后对接给出租汽车服务在线应用, 本次需接入巡游出租车卫星定位数据,网约车订单数据等数据,为出租汽车服务在线应用项目提供数据支撑。
1.2 审批系统升级、政务服务系统对接
1.2.1 政务 2.0 系统升级
通过对浙江政务服务网 2.0 和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的改造,完成网约车车辆和出租从业人员相关的9 个半管控事项升级改造。
序号 |
申请事项名称 |
1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新核发 |
2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换证 |
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补证 |
4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注销 |
5 |
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
6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补证 |
7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换证 |
8 |
注册及延续注册 |
9 |
注销注册 |
(1) 申请字段和表单配置
根据舟山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配置舟山申报时所需要的字段,生成完整的事项表单内容,申报人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办件申报时,办件区域选择舟山地市后,办件生成舟山配置的表单模板和申请字段内容, 满足舟山业务填报需求。
配置舟山申报时所需要的表单,生成完整的事项表单内容,申报人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办件申报时,办件区域选择舟山地市后,办件生成舟山配置的表单模板和申请字段内容,满足舟山业务填报需求。
(2) 材料配置
根据舟山业务要求,配置申报时所需要的材料,办事材料能共享获取的,由接口共享获取生成,不能共获取的材料,提供手动上传界面。由申报人自行提交上传,事项完结后,相关申报材料交换到电子归档材料列表中,作为归档材料使用。
(3) 申请表单数据校验
根据不同事项的申请表单,对表单上的数据进行校验。
(4) 申请数据入库
将政务 2.0 申请数据根据不同的事项写入运政管理系统,包括结构化数据和申请材料。
1.2.2 运政审批系统升级
(1) 功能改造升级
①申请数据查询
支持对政务 2.0 写入到运政收件表的数据进行查询。
②事项受理升级
改造相关事项办件来源,将办件来源修改为政务 2.0。
③文书改造
根据舟山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上的要求,对相关事项涉及到的文书进行改造。
④证照发放
新生成的证照和证照数据有更新的证照信息,申请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获取,纸质证照可以系统打印后,再通过快递送达给申请人,电子证照推送给电子证照库中,申请人可以通过浙里办 APP 添加电子证照和更新已有电子证照信息。
(2) 新增功能开发
针对注销注册和注销及延续注册两个新事项进行流程开发和文书创建等操作。
①流程开发:运政审批系统中需要先对两个事项进行前端页面开发和后端接口开发,各流程展示页面和功能页面开发。主要包括:
1) 政务服务 2.0 数据接收和查询
2) 流程模型设计
3) 受理功能开发
4) 审核功能开发
5) 流程节点和可视化流程展示开发;
6) 业务逻辑功能开发
②文书创建
根据舟山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要求,支持对注销注册和注销及延续注销两个新开发事项的文书进行配置。
1.2.3 系统对接
(1) 案卷归档
与省档案局的对接,支持档案归档至省档案局,地市区县的档案由省档案局进行分发。
(2) 数据归集
与政务中台的对接,将相关办结办件的相关推送给政务中台。
(3) 服务监督卡整合
与已有的服务监督卡数据进行整合操作,结合办件信息更新服务监督卡数据。
1.2.4 政务服务
(1) 驾驶员注册(巡游车)
支持驾驶员在浙里办的驾驶员注册功能中实现驾驶员身份注册。
(2) 常用热门功能集成(巡网融合)
集成社保查询、车检预约、违章缴费等车辆常用功能。
(3) 电子证照(巡游车)
①版式证照申领。支持通过出租汽车服务在线申领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的电子版式文件,文件可加入证照夹。
②司机亮证。支持驾驶员通过证照夹进行亮证。
1.3 党群服务、公共服务
1.3.1 党群服务(巡网融合)
(1) 流动党员信息申报
在移动端实现党员信息的统一登记,登记提交后管理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支持用户对党员信息的更新。
(2) 流动党员信息审核
支持管理人员在后台对党员流动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备案为党员。 同时支持对党员信息的查询、维护。
(3) 党支部信息管理
实现党支部信息的管理、综合查询、新建、党支部历史性信息查看等功能。
(4) 工会组织信息管理
实现工会组织信息的管理、综合查询、新建、工会组织历史性信息查看等功能。
(5) 党支部管理
实现党支部信息的管理、综合查询、新建、党支部历史性信息查看等功能。
1.3.2 公共服务
(1)“浙里畅行”公共服务入口集成(巡网融合)
对各景区和交通枢纽开放出租汽车绿色通道服务,以舟山蜈蚣峙码头绿色通道为试点进行建设,具体包括以下功能:
①合规性校验接口
提供出租汽车合规性校验,通过输入车牌号进行从业资格证与道路运输证两证的核查。
②蜈蚣峙码头道闸系统对接
打通蜈蚣峙码头道闸系统,道闸系统调用合规性校验接口对来车进行校验,若来车双证齐全,则免除短时计费限制,否则正常计费。
③绿色通道清单
管理部门可查询各地绿通通道基本信息,如开放时间、优惠措施等,同时可以统计调取次数和核验后享受到绿通优惠的车辆数。
(3)综合服务区(巡网融合)
综合服务区包含线下的党群服务中心、停车、充电、维修、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等服务内容,由各地市逐步服务区接入相关数据。
①预约服务
驾驶员通过浙里办移动端可查看综合服务区的服务内容,并可实现停车位预约、会议室预约、洗车预约等预约服务,服务区管理人员通过系统进行预约的接收。
②服务评价
驾驶员可对综合服务区进行线上评价。
1.4 出租汽车行业监测建设
(1) 总体监测
①企业营运统计(巡网融合)
1) 分地市分析和展示出租车企业在指定时间范围内的营运数据,并与去年同于和上月进行对比。
2) 同时支持查询统计出租车辆指定时间范围内的营运数据并支持查询营运明细,展示车辆指定营运时间 的每一笔订单数据。
②车辆营运统计(巡网融合)
1)分地市通过筛选车辆的营运时间、车辆类型、车龄等条件查营运数据,建立营运分析模型,进行车辆专题分析。
1)分地市统计各地从业人员许可的审批情况。
④巡游车经营权证统计(巡游车)。
1)分地市查看各巡游车企业的经营权证信息。
(2) 合规监测
①交通违规统计(巡网融合)
1)分地市分析各时间段、当班情况、驾驶员从业时间、驾驶员文化程度、驾驶员星级等多方面建立分析 模型,分析变化趋势。
②网约车非法营运统计(网约车)
1)通过对接入的全量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订单数据的分析,统计各地市车辆、驾驶员及合规情况等信息, 支持导出。
③超时驾驶违规统计(巡游车)
1)分析各时间段、当班情况、驾驶员从业时间、驾驶员文化程度、驾驶员星级等多方面建立分析模型, 分析连续驾驶超时的数量及占比。
(3) 营运监测(巡网融合)
①区域载客率分析
1)统计指定区域内车辆的载客车辆数和不载客车辆数,统计出车辆的满载率。
②区域业务量分析
1)统计指定区域内车辆每天的业务量。
③多区域综合分析
1)系统可对该地市下所有指定区域的载客信息进行分别统计和对比展示,并通过图表方式进行展示。
④营运数据对比分析
1)系统支持分地市将指定时间段内的营运情况与上一年度的相同时段的营运情况进行对比,同时可以与 上一个周期的营运情况进行对比。
⑤运距对比分析
1) 统计在不同营运里程里面的订单数,并通过环状图展示,后期可作为燃油补助的实施依据。
2) 系统支持分地市将本月的运距和上个月的运距进行对比分析,并通过图表方式展现。
⑥时段对比分析
(4) 服务监测(巡网融合)
统计巡网出租车综合服务区、充电桩党群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以及分布情况,统计网约车社保参保情况。
五、项目建设管理要求(不限于此,具体以响应人响应文件为准)
1、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调试,试运行 3 个月后无任何问题进行验收。2、质量标准和要求
2.1 响应人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 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2 响应人所交付的 软件开发 服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之规定,以要求严格者为准。
2.3 响应人所开发的系统,系统上线前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系统相关核心代码进行安全检测,并出 具相应检测报告。
3、售后服务
▲3.1 成交人应保证提供至少 1 年的免费运维期。
3.2 免费运维期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免费运维期内容包括:
3.2.1 对采购人在使用本软件过程中发现软件系统故障(BUG)承诺免费维护。
3.2.2 使用指导、对系统进行必须的修订和微调、对系统隐含的错误进行纠正。
3.2.3 提升本系统性能、功能、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的版本升级更新。
3.2.4 指导采购人系统管理员完成本系统软件的基本配置和维护工作。
3.2.5 提供 7*24 小时电话免费咨询服务。
(说明:当系统发生故障,通过远程不能解决问题时,响应人须在 5 个小时内派专业工程师赶到现场,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直至故障排除并使系统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修复时间应不超过 8 小时。)
3.3 远程支持
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响应人须在 1 个小时内给予响应,并在 5 个小时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用户正常使用。
3.4 故障修复
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故障类 0.5 小时内响应;一般问题类 2 小时以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用户正常使用;严重问题类 2 天内提供解决方案并通过采购人确认,次日提供上门技术支持。
当软件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运行时,响应人安排技术人员查找问题根源,并解决问题,以确保本软件的稳定运行。
3.5 系统免费运维期内故障率累计不得超过 20 天,如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免费运维期相应延长 30 天。免费运维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成交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3.6 在免费运维期结束前,须由成交人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成交人负责修改。在修改之后,成交人应将缺陷原因、修改内容、完成修改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采购人。
3.7 免费运维期结束后,成交人应保证以优惠价格优先对采购人进行产品设备的技术支持和维护。 4、项目验收要求:项目的验收包括初步验收、试运行和终验。
4.1 项目初验
成交人依本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交成果及相关文档,并向采购人提出初验申请。采购人接到成交人书面形式的初验申请后,采购人在收到书面验收通知书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对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初验。
4.2 试运行
项目初验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 3 个月。
4.3 终验
系统通过试运行后,无重大故障的,采购人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系统终验,成交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终验项目,采购人在收到书面验收通知书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启动对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终验。
4.4 如果属于成交人原因致使本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人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 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4.5 如果属于采购人原因致使本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人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
4.6 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对本系统终验合格后,进入系统软件的免费运维期。
4.7 采购人有权委托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成交人应当配合。
5、培训要求
5.1 培训工作是整个系统得以正常运行的关键,除了对普通业务人员的专项培训以外,应对系统维护人员 进行系统维护的培训。
5.2 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培训计划,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人数、地点、日程、资料、其它等详细内容。
5.3 技术培训的内容必须包含软件的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
5.4 培训人员必须是公司的资深工程师。
6、软件著作权约定
成交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 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7、知识产权要求
7.1 除了成交人在投标书中明确知识产权权属的产品外,所有应用的软件开发成果及设计开发专利申请权、 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包括二次开发的成果归采购人所有。
7.2 技术文档应提供印刷文档和电子文档拷贝各 2 份。8、信创要求
信创产业主要是从云计算、软件、硬件、安全等方面推进和提倡行业的创新发展,提升信息技术软硬件的信息安全管理的技术防护能力。信创发展是一项国家战略,也是当今形势下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功能。信创产业发展已经成为经济数字化转型、提升产业链发展的关键。本项目在开发时应满足信创相关要求。
8.1 本项目业务系统应用基于信创系统及信创浏览器做好开发工作,应用开发完成后支持在信创终端使用。
8.2 本项目业务系统应用将部署在信创云,系统使用的中间件、数据库系统等软硬件使用信创目录内相关 产品,并做好基于信创云环境的各类技术配置工作,同时根据市信创云建设情况及时完成部署。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响应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无质量问题、合同纠纷的,在项目终验通过后全额无息退还。
2、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正规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50%;系统完成开发部署并通过初验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正规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项目最终验收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正规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七、其他
1、采购人认为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可否决、终止本次采购。
2、采购人有权对响应人在服务过程中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 成交人的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