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砖墙幼儿园保育员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2、招标总额为:80.6757 万元
3、外包服务人员的薪酬总额=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年度福利+学期考核+满勤奖。
二、项目范围;
(1)招聘计划:
(2)砖墙幼儿园保育员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招聘条件:
1、保育员:年龄:50 周岁以内(含 50 周岁);性别:不限性别;数量:17 人;高中以上学历;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幼儿园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被处罚记载行为。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及无色盲。
5、具有高淳区常住户口。
(3)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 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三、★人员需求:
a.在合同期内招标方可随时确定外包服务人员由中标方安排;
b.安排的外包服务人员若违反规定,招标方可随时要求中标方进行外包服务人员更换; 四、★管理要求:
a.由中标方负责与外包服务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b.由中标方负责按照分项报价表按时、足额支付和缴纳外包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等, 不得拖欠外包服务人员工资薪酬;
c.由中标方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维护、有关证件代办及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d.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外包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e.由中标方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评定等工作,所有外包服务人员的档案手册由中标方管理并在招标方备案;
f.根据招标方的用工需求,中标方每月的到岗率要达到 98%以上,到岗率如果达不到由招标方负责进行处罚;
g.中标方负责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一次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五、★服务质量需求:
a.招标方确定外包服务人员的数量及名单后,中标方确保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及时到岗;
b.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负责外包服务人员的矛盾协调,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 事件;
c.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外包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 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避免发生人事仲裁事件;
d.中标方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外包服务人员的工伤理赔、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 避免妨碍招标方的正常工作或给招标方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
e.中标方应及时安排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到招标方驻地办公,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应勤勉尽责,妥善处理 员工的各项事务,协助招标方的相关工作;
f.服务的时效性:中标方负责人应保持 24h 开机,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 2h 内进行响应。
六、★服务需求:
a.中标方代表甲方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各项业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 度及甲方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考核办法,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季度考核;
b.中标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外包服务人员必须通过中标方的岗前公共职 业培训及试用,且具备甲方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中标方可要求甲方协助对新上岗 的外包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及服务资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中标方应予以更换;
c.中标方负责为外包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在外包服务人员的聘用、辞退、奖惩升降、劳 动保护等事项上依法保证其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d.中标方在向甲方派出人员时应按照甲方实际需要安排;
e.外包服务人员须经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人民政府政审通过后方可录用。
f.管理费用不得超过为员工支付费用的 15%,超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其他需求:
a.中标方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中标方应积极与外包服务人员交涉解决,处理好纠纷,以 免影响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
b.外包服务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中标方按《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中标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外包服务人员的经 济补偿等由责任方承担;
c.中标方应教育、督促外包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 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甲方业务的 正常进行;
d.中标方应教育、督促外包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行业秘密,保证甲方业 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业务中涉及的客户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 行保密工作;
e.中标方管理人员应经常到外包服务工作现场,协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中 标方应当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
f.中标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相关资料,包括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
中标方向甲方提供人员需要适合甲方岗位素质要求。
1、本章带★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2、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
八、服务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 另行采购。
九、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并提供税务发票,如有无故拖欠工资及保险、税费的行为,第一次将处以拖欠数目 50%予以处罚;第二次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劳务公司的管理费,考核后按月支付。
十、考察现场及答疑:
采购人不统一安排投标人考察现场,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