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 |
招标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泵站机电设备运行日常养护服务 |
2 |
单位及数量 |
详见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详见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本部分内容 |
5 |
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
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如有) |
6 |
技术规格要求 |
如有,详见本部分内容 |
7 |
物理特性要求 |
无。 |
8 |
质量、安全要求 |
如有,详见本部分内容 |
9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详见“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
10 |
验收(考核)标准 |
如有,详见本部分内容 |
11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
12 |
演示时间及地点 |
无。 |
13 |
样品要求 |
无。 |
14 |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无。 |
二、商务要求
项目 |
要 求 |
1、服务期限 |
详见“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
2、服务内容 |
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所辖区域内(详见附件一《雨水泵站设备基本情况表》)泵站的年度日常运行养护服务 |
★3、付款方式 |
(1)预付款: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扣除暂列的维修费用)的20%的预付款;预付款分四次自每个季度服务经费中扣回,每次扣回5%; (2)服务经费=合同金额(扣除暂列的维修费用),服务经费分四个季度拨付,次季度收到中标人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经费的1/4(根据每月考核情况扣除该月须扣除的养护经费)。 (3)暂列的维修费用:合同期内,发生时按实结算。一季度结算一次,中标人应于次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上季度零星维修结算送审资料和费用,按实结算,最终结算费用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注:年度暂列的维修费用未使用完的,可计入下一年度合同继续使用) |
4、合同终止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供应商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三、主要服务要求
(一)养护内容
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所辖区域内(详见附件一《雨水泵站设备基本情况表》)泵站的年度日常运行养护服务。
泵站内的主体建筑及附属设施、变压器、配电柜、发电机机组、水泵、水泵控制柜、阀门、管道、启闭机、格栅、流量计及泵站内的照明设施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日常巡查管理、运行,包括设施防盗措施的落实,用水用电的正常管理,应急或突发事件产生的对策提供及采购人要求的其它指令性任务等。主要内容应涉及到保证所养护设施的完好、正常运行和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工序或步骤。
泵站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一:《雨水泵站设备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相关要求
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标准。
2、养管工作要求
按照所养护的设施量、明确的养护承包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建立与工作内容相符的管理网络和制度;根据《泵站设备基本情况表》配备不同工种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注:泵站24小时有人值守)。坚持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日常养护维修工作要求到位,尤其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期间要加大工作力度,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部门的调度,进行突击养护或整治,如遇突发事件,务必落实好相应的应急措施等,防台防涝期间需增派人员,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具体操作由采购人决定。中标人需在接到采购人需求(主要为泵站故障排除服务)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一般要求24 小时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服务内容,具体维修服务根据实际需求执行。
中标人应每周对每座泵站各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作至少一次的巡检并做好相关记录,巡检记录要求上墙,每月对巡检记录进行汇总并成册后报采购人备案。在承包期内每座泵站内的主体建筑及附属设施、变压器、配电柜、发电机机组、水泵、水泵控制柜、阀门、管道、启闭机、格栅、流量计及泵站内的照明设施等设施例行保养、设施及设施配件的维修、更换、安装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非养护原因造成的设施及设施配件的维修、更换、安装费用>人民币1000.00元时,需上报采购人,经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人同意后,由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编制维修计划和预算,报采购人批准后以签证任务单的形式实施;签证任务单所引起的费用,一季度结算一次,中标人应于次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上季度零星维修结算送审资料和费用,按实结算,最终结算费用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在暂列的维修费用中列支。(注:年度暂列的维修费用未使用完的,可计入下一年度合同继续使用)
3、养护作业车辆和机具的配备
根据养护的设施量和考核标准等,由投标人按要求购置巡查、检修车辆和解决相应工作的小型的养护作业机具和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4、考核和养护经费的核拨
服务期间的养护经费按月进行考核,按季度进行拨付。由甲方组成的考评组每月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管考核,按考评结果核拔养护费用。具体方法为:
(1)每月安排一次考评(考核内容由制度管理、日常养管、劳动纪律和安全运行四大考核指标组成(满分100分),具体考评标准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根据考评结果按月进行核拨。考评结果与每月养护经费拨付额挂钩:(1)综合考核分在95分以上(包括95分)的为优秀,拨付全额月服务经费;(2)综合考核分在85(含)~95分的为良好,以95分为基准每扣1分扣除月服务经费的3%;(3)综合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核拨全额月服务经费的60%。如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份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承诺的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但如发生所维护的工作量增加或减少,及新增加的维护内容,以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
(3)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而造成设施缺损或因规划建设需要而需移位、拆除的,其维护或拆迁所需的费用以双方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原则上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
(4)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意外事故或偷盗引起的设备缺损,由招标人委托中标人进行处理理赔事宜并及时安排修复,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不另行增补,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特殊情况(如大型恶意偷盗等及其他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双方商议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5、服务组织实施方案
投标人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设备养护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养护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
附件一:雨水泵站设备基本情况表
雨水泵站设备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所在线路及桩号 |
运行时间 |
人员值守 |
水泵设备 |
数量 |
流量/扬程 |
电机(KW) |
变压器(KVA) |
备用电源 |
设备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通途西路8K+000 |
2011年2月 |
24小时值守 |
潜污泵 |
4台 |
350/12 |
22 |
120 |
发电机 |
南京蓝深 |
|
2 |
联集线9K+250 |
2010年12月 |
24小时值守 |
潜污泵 |
4台 |
350/12 |
22 |
120 |
发电机 |
南京蓝深 |
|
3 |
栎高线14K+900 |
2015年4月 |
日常、应急巡查 |
潜污泵 |
3台 |
500/8 |
22 |
100 |
发电机 |
|
|
4 |
甬梁线8K+100 |
2016年5月 |
日常、应急巡查 |
潜污泵 |
3台 |
600/7.5 |
22 |
120 |
发电机 |
宁波巨神 |
|
5 |
机场路南延 |
2014年10月 |
日常、应急巡查 |
潜污泵 |
2台 |
500/10 |
30 |
|
蓄电池 |
上海开利 |
|
泵站机电设备运行日常养护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
考评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形式:
考核条款 |
具体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 |
生 产 安 全 台 帐 |
管理体系:人员、设备配备(按照招标及合同要求):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架构、安全作业制度、生产作业制度、应急防护措施等) |
1、不规范、不完善 |
-10分 |
2、未配备或未制定 |
-20分 |
||
25日前上报本月生产台帐(日常、养护及维修台帐等) |
1、未按时上报; |
-4分 |
|
2、数据不全、不规范及不准确; |
-6分 |
||
3、本月末例会前不上报 |
-10分 |
||
25日前上报本月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台帐 |
1、未按时上报 |
-4分 |
|
2、数据不全、不规范及不准确 |
-6分 |
||
3、本月末例会前不上报 |
-10分 |
||
质 量 及 安 全 作 业 要 求
|
养护维修 |
1、对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不符合建设部CJJ—2007规程规定,每次; |
-2分 |
2、机电设备故障或缺失未及时告知并落实安全措施,每次 |
-2分 |
||
3、机电设备故障或缺失未发现,每次 |
-5分 |
||
4、泵站各岗位操作和维修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每次 |
-5分 |
||
5、上岗证过有效期未复审的,每人每次 |
-2分 |
||
6、人员对设备操作生疏或养护不当,每次 |
-10分 |
||
7、工作态度散慢,响应不及时的,每次 |
-10分 |
||
8、安全教育制度未落实的,每次 |
-20分 |
||
9、无理由不服从指挥,调度的,每次 |
-20分 |
||
10、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无知蛮干等不安全行为的,每次 |
-20分 |
||
泵站值守 |
1、 擅自离岗半小时内 |
-1分 |
|
2、 擅自离岗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 |
-2分 |
||
3、 擅自离岗一小时以上 |
-5分 |
||
4、 上级部门检查,人员未在岗 |
不及格 |
||
1、 站内站外工作场地和通道脏、乱,每发现一处 |
-1分 |
||
2、 生产重地被其他杂物占用,每发现一处 |
-2分 |
||
3、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进入,每发现一次 |
-3分 |
||
4、 上班期间喝酒、赌博,每发现一次 |
-3分 |
||
5、 发生盗窃事件,未及时上报,每发现一次 |
-5分 |
||
应 急 措 施 |
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值班制度,落实保障措施。 |
1、未建立应急预案; |
-5分 |
2、虽建立但无保障措施 |
-10分 |
||
提高养护、维修技术水平,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考核不合格,并由养护单位负全责。 |
|
|
其 他 |
应解决各类投诉,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存在的问题不推诿、扯皮;不发生有责媒体报导事件,不发生重大有责新闻曝光。 |
1、对发生的问题应尽快、解决,处理率要求达到100%。推诿、扯皮每次扣 |
-10分 |
2、发生有责媒体报导事件,每次 |
-20分 |
注解:本考核办法自中标单位确定后起试行,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在执行中,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可随时对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进行修改。本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由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