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0年度-2022年度结算审计服务,分4次进行采购,本项目为第二个采购项目。本项目审计服务主要包含内容: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7个项目包中的企业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支付情况、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财务决算审计情况说明等进行审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6万元/年,各包件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审计项目包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集团名称 |
包件名称 |
服务价格(万元/年) |
|
|
第一包(交投集团协一) |
25 |
1 |
交投集团 |
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合并,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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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投集团 |
成都交投昆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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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投集团 |
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 |
|
4 |
交投集团 |
成都交投善成实业有限公司(合并) |
|
5 |
交投集团 |
成都交投旅游运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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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投集团 |
成都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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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交投关停 |
成都新邛高等级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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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交投关停 |
成都成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9 |
交投关停 |
成都大双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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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交投关停 |
成都市青云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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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交投关停 |
四川成简快速路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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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交投关停 |
成都邛名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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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包(交投集团协二) |
23 |
1 |
交投集团 |
成都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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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投集团 |
成都交投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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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文旅集团) |
40 |
1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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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旅西来古镇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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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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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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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旅旅游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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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旅龙门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
7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旅邛州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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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旅五凤溪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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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文旅集团 |
成都金控文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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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旅集团 |
成都市兴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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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旅蓉城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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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文旅集团 |
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合并) |
|
13 |
文旅集团 |
成都安仁文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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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旅宽窄巷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
15 |
文旅集团 |
四川三岔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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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旅集团 |
成都体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
17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旅公交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18 |
文旅集团 |
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 |
|
19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
20 |
文旅集团 |
莱茵达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并) |
|
21 |
文旅集团 |
成都文旅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2 |
文旅集团 |
成都宽窄文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23 |
文旅集团 |
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
24 |
文旅集团 |
成都西岭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并) |
|
25 |
文旅集团 |
莱茵达西部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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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文旅集团 |
成都市灯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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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轨道集团) |
48 |
1 |
轨道集团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
|
|
|
第五包(轨道集团协一) |
30 |
1 |
轨道集团 |
成都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2 |
轨道集团 |
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并) |
|
3 |
轨道集团 |
成都地铁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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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轨道集团 |
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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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轨道集团 |
成都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
|
6 |
轨道集团 |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合并) |
|
7 |
轨道集团 |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合并) |
|
8 |
轨道集团 |
成都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
9 |
轨道集团 |
成都成资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
10 |
轨道集团 |
成都轨道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 |
|
|
|
第六包(环境集团) |
30 |
1 |
环境集团 |
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
|
|
|
第七包(环境集团协一) |
20 |
1 |
环境集团 |
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
2 |
环境集团 |
成都温江区兴蓉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
3 |
环境集团 |
成都市沱江流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并) |
|
4 |
环境集团 |
成都彭州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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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环境集团 |
成都盈可居科技有限公司 |
|
6 |
环境集团 |
成都沱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并) |
|
7 |
环境集团 |
成都空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
8 |
环境集团 |
成都青白江区成环水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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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环境集团 |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10 |
环境集团 |
成都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11 |
环境集团 |
成都市李家岩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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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环境集团 |
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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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环境集团 |
成都环晨环境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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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环境集团 |
成都环境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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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环境集团 |
成都原水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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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市国资委要求的专项审计事项和分包中可能存在新增子公司(上述分包情况明细表主要包含集团本部、二级企业及重要三级企业,四级及以下企业未单独列示。),依据业务包干价原则,服务金额已包含在年报审计业务中不再单独追加预算。
注2:上表中最高限价为1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价,本次采购为一采三年。
1.主审所需完成的服务内容。
(1)年度报表填报范围和合并范围及户数变动情况,分析企业产权登记户数与财务决算汇总户数的差异情况。
(2)审计并填报《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3)审计并填报《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4)《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5)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情况。
(6)企业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7)上一年度决算批复问题的整改情况。
(8)财务决算的备案资料的确认。
(9)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10)企业捐赠情况。
(11)协助被审计企业填报年度企业报表处理软件(“久其”软件)数据。
序号 |
包件名称 |
协助填写数量 |
1 |
第三包 (文旅集团) |
40户,其中每户“久其”软件包含主附表、财务情况表、财政部补充表、会计附注等238张表 |
2 |
第四包 (轨道集团) |
1户,其中每户“久其”软件包含主附表、财务情况表、财政部补充表、会计附注等238张表 |
3 |
第六包 (环境集团) |
1户,其中每户“久其”软件包含主附表、财务情况表、财政部补充表、会计附注等238张表 |
注:上表中协助填写数量为暂估数,最终数量以被审计单位确认为准。
(12)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支付情况。
(13)市国资委要求审计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决算审计情况说明等专项,专项中主要包括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资产损失管理情况说明等内容。
2.主审所需完成的服务要求。
(1)供应商对市属国有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供应商复核市属国有企业是否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正确填报“久其”软件中《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预算报表》。在复核过程中供应商应协助市属国有企业填列“久其”软件。
(3)供应商复核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认定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供应商核查市属国有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核销及对外捐赠是否按照《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细则》(成国资发〔2020〕23号)和《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成国资发〔2020〕24号)相关要求执行。
(5)供应商应按照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有关规定,审计核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照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审计核查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支付情况。
(6)供应商应根据年度报表填报范围和合并范围及户数变动情况,分析企业产权登记户数与财务决算汇总户数的差异情况、复核上一年度决算批复问题的整改情况、确认财务决算的备案资料的完整性和核对财务预算执行等情况。
(7)供应商应根据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完成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决算审计情况说明等专项审计。
(8)供应商承诺能在指定时间内响应并保证项目组成员到达现场、提供配套保障措施。配套保障措施指提供后勤保障方案或制度,其中方案或制度应包含后勤保障人员名单、车辆、24小时畅通的联系方式。
1. 协审所需完成的服务内容。
(1)年度报表填报范围和合并范围及户数变动情况,分析企业产权登记户数与财务决算汇总户数的差异情况。
(2)审计并填报《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3)审计并填报《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4)《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5)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情况。
(6)企业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7)上一年度决算批复问题的整改情况。
(8)财务决算的备案资料的确认。
(9)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10)企业捐赠情况。
(11)协助被审计企业填报年度企业报表处理软件(“久其”软件)数据。
序号 |
包件名称 |
协助填写“久其”软件的数量及内容 |
1 |
第一包 (交投集团协一) |
28户,其中每户“久其”软件包含主附表、财务情况表、财政部补充表、会计附注等238张表。 |
2 |
第二包 (交投集团协二) |
12户,其中每户“久其”软件包含主附表、财务情况表、财政部补充表、会计附注等238张表。 |
3 |
第五包 (轨道集团协一) |
48户,其中每户“久其”软件包含主附表、财务情况表、财政部补充表、会计附注等238张表。 |
4 |
第七包 (环境集团协一) |
25户,其中每户“久其”软件包含主附表、财务情况表、财政部补充表、会计附注等238张表。 |
注:上表中协助填写数量为暂估数,最终数量以被审计单位确认为准。
(12)市国资委要求审计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决算审计情况说明等专项,专项中主要包括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资产损失管理情况说明等内容。
2.协审所需完成的服务要求。
(1)供应商对市属国有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供应商复核市属国有企业是否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正确填报“久其”软件中《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预算报表》。在复核过程中供应商应协助市属国有企业填列“久其”软件。
(3)供应商复核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认定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供应商核查市属国有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核销及对外捐赠是否按照《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细则》(成国资发〔2020〕23号)和《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成国资发〔2020〕24号)相关要求执行。
(5)供应商应根据年度报表填报范围和合并范围及户数变动情况,分析企业产权登记户数与财务决算汇总户数的差异情况、复核上一年度决算批复问题的整改情况、确认财务决算的备案资料的完整性和核对财务预算执行等情况。
(6)供应商应根据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完成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财务决算审计情况说明等专项审计。
(7)供应商承诺能在指定时间内响应并保证项目组成员到达现场、提供配套保障措施。配套保障措施指提供后勤保障方案或制度,其中方案或制度应包含后勤保障人员名单、车辆、24小时畅通的联系方式。
一、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供应商需为各包件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与审计小组主审人员重复)须为注册会计师且具有执业经验。
(二)供应商需为各包件配备审计小组,各审计小组需至少具有1名注册会计师作为主审人员,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中至少需有1名中级及以上会计或审计职称人员。审计团队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二、各包件审计小组数量及要求
序号 |
包件名称 |
审计小组数量 |
1 |
第一包(交投集团协一) |
供应商应具备至少4个审计小组 |
2 |
第二包(交投集团协二) |
供应商应具备至少2个审计小组 |
3 |
第三包(文旅集团) |
供应商应具备至少6个审计小组 |
4 |
第四包(轨道集团) |
供应商应具备至少2个审计小组 |
5 |
第五包(轨道集团协一) |
供应商应具备至少4个审计小组 |
6 |
第六包(环境集团) |
供应商应具备至少2个审计小组 |
7 |
第七包(环境集团协一) |
供应商应具备至少5个审计小组 |
★(三)多包件中标服务人员配置及要求
供应商若同时中多个包件时,供应商应承诺将各包件中重复的主审人员及工作人员剔除,同时提供相同资质的其他主审人员及工作人员。(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3.3.9承诺函的内容进行承诺。)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3.3.9承诺函的内容进行承诺。)
成都市
开展2020年度-2022年度结算审计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时限: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2021年4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据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相关要求进行履约验收。
按照《市国资委政府采购2020年度-2022年度决算审计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市国资委政府采购2020年度-2022年度决算审计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见下:
市国资委政府采购2020年度-2022年度
决算审计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2020年度-2022年度决算审计工作入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及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8〕41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成财采〔2017〕1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市国资委购买服务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规范高效、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物有所值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0年度-2022年度决算审计工作。
第二章 业务分配
第四条(任务下达) 市国资委年报审计业务(每年业务量、费用明确)由市国资委依据业务分包中标情况下达,合同金额按各事务所中标折扣金额折算确定。
第五条(特殊业务) 市国资委要求的专项审计事项依据业务分包中标情况单独下达任务,服务金额已包含在年报审计业务中不再单独追加预算。
第三章 考核监督
第五条(考核备案) 由财务统计处牵头组织对应处室成立考核小组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的年报审计业务工作质量逐一进行评分,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汇总后报政策法规处备案。
第六条(考核内容) 服务项目完成后,由考核小组对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
考评指标 |
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 |
分值 |
工作时效性 |
符合审计工作进度要求,无无故拖延进度情况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得20分,每推迟一天扣2分,扣完为止(因甲方政策口径解释等因素除外)。 |
20分 |
业务完整性 |
审计目标清晰准确、完成情况应审尽审 |
合同约定的审计范围全部完成的,得40分,缺1项扣5分;重要事项未能取得充分审计证据和在审计报告中未披露的扣10分。 |
40分 |
工作情况沟通性 |
审计中的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反馈 |
未被被审计单位投诉的,得10分。被投诉1次,经查证属实的,扣2分。 |
20分 |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或情况能及时沟通解决的,得10分。多次沟通协调仍不能解决的1项扣5分 |
|||
工作完成性 |
审计报告规范且质量符合预定要求,问题针对性强、建议具有较强的建设性 |
报告基本框架规范、内容要素完整、表述清晰、数据准确,得10分,缺1项扣5分。 |
20分
|
管理及其他问题针对性强、建议切实可操作,得10分;管理及其他问题针对性较强、建议可操作性较强,得5分;管理及其他问题针对性差、建议不具备可操作性,得0分 |
|||
合 计 |
|
100分 |
第七条(结果使用) 根据考核结果对会计师事务所当年合同金额及下一年度审计任务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原则为:
(一)用于末位淘汰,本次采购将分28个项目包并选取28个供应商,当年考核排名最后一名会计师事务所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审计项目,其项目将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二)按比例扣除审计服务费用,当年考核总得分在90 分(含)以上的,不扣除服务费用;考核总得分在90 分以下的,按比例扣除对应审计服务费用:扣除审计服务费用=合同金额×(90-考核总得分)×0.2%。
第八条(违规处罚)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下列情形,国资委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本轮职业资格和下一轮年报审计类政府采购招标报名资格,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及告知市属国有企业。
(一)存在违反本次政府采购投标承诺;
(二)未按投标书承诺擅自变更执业人员;
(三)在执业过程中弄虚作假;
(四)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
(五)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以及保密、回避规定;
(六)擅自以市国资委和审计人员名义从事与审计事项无关活动;
(七)审计结论错误造成严重后果;
(八)其他专项检查、纪委监察、巡视和国家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审计有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问题。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办法解释)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财务统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本次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实施,至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支出之日(以支付2022年度审计服务费尾款当日为准)终止。
一、采购人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乙方审计服务费,除应及时支付,还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1‰/天的违约金。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服务期限、中止审计服务合同或终止审计服务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4.因行政行为或政策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供应商违约责任
1.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以及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的,采购方视情况扣减审计业务费用。若供应商存在未按照规定和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未能积极配合及工作质量存在问题的,或者未按约定的审计内容和要求出具有关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以及相关专项报告。采购人有权按照《市国资委政府采购2020年度—2022年度决算审计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情况给予扣减服务费,乃至终止其服务的处罚。
3.供应商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存在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组负责人及其他审计工作人员、将本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市国资委政府采购2020年度—2022年度决算审计入围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情况给予扣减服务费,乃至终止其服务的处罚。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向供应商预先支付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不高于50%的审计业务费。在委托事项均完成且经采购人确认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后,待考核完成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剩余款项。
★本项目包件1最高限价:250000元/年;包件2最高限价:230000元/年;包件3最高限价:400000元/年;包件4最高限价:480000元/年;包件5最高限价:300000元/年;包件6最高限价:300000元/年;包件7最高限价:200000元/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对应包件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并通过云平台进行递交,否则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包含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复核制度、保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职业道德制度、意见分歧处理制度。
三、供应商需提供服务方案,包含工作思路、具体人员安排计划、审计时间安排、对相关政策了解情况、审计重点难点分析、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审计风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