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项) |
单项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武义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
1 |
1500000元 |
|
武义县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 |
1 |
1500000元 |
二、项目背景
为高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高水平打造美丽浙江,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开展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地应抓紧组织做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及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规划范围
(一)武义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规划范围为武义县域行政区管辖范围,涉及三街道、八镇、七乡,规划范围约1568.22平方千米。
(二)武义县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范围为武义县中心城区范围,重点聚焦以城镇居住功能为主的空间。
四、编制要求
(一)武义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应遵循规划引领、整体协调;特色彰显、文化传承;未来导向、系统治理;示范引领、全面推动的原则,按照《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武义县自身特色和基础进行实施方案的编制。
(二)武义县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应符合《关于加快开展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编制要求,同时应遵循当地居住区设计的相关技术规定,充分挖掘当地地域文化特色。
五、编制内容
(一)城乡风貌现状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武义县基本情况(发展背景、区位等基本情况)、既有建设基础、需重点提升改善的短板问题等内容。
(二)风貌提升目标策略。明确风貌定位和创建计划;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的要求,针对性提出整治提升行动策略,如人本化空间改造、文化识别度强化、公共服务提升、绿色交通引导等。
(三)县域风貌整治提升。构建武义县县域风貌格局,完成自然格局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等内容。
(四)城市风貌整治提升。构建武义县城区风貌格局,完成重要节点打造、重要路径整治、风貌游线组织等内容。
(五)社区现状分析评估。通过对现状社区基本特色、现状人口、建筑情况、公服设施、社区特色、可更新存量空间资源、社区需求调查等各项分析评估,摸清社区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可建设潜力空间、特色优势。
(六)社区单元划分。基于现状分析评估以及街道中含15分钟生活圈的数量、空间范围、功能类别,结合现行社区范围,合理划定社区单元,明确社区单元类别(新建、旧改)、特色、建设时序等。
(七)体系统筹与分街道指引。统筹优化社区建设所需的支撑体系,如城镇交通、景观风貌等;按 15分钟生活圈提出设施服务配置要求和建设指引方案。
(八)社区单元指引。提出城镇社区单元(5分钟生活圈)设施配置要求,分单元提出单元建设指引,包括现有设施情况及提升要求、规划新增设施、社区单元邻里中心集成指引等
(九)典型街道和社区单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综合考虑建设条件和建设提升需求,选取典型街道和社区单元编制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典型街道建设提升实施方案重点内容:包括“现状分析——总体建设目标——建设提升方案——对社区单元建设提升的传导要求”四项。典型社区单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重点内容包括“现状评估——总体建设目标——实施方案”三项。
六、成果要求
(一)规划成果组成
按照项目实施时间节点要求,结合《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开展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制。
2.设计成果文件规格及份数
(1)设计方案成果装订成A3文本不少于15份。
(2)全部设计成果应制作成电子文件,提交电子U盘不少于2套(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GIS、DWG、SHP、MDB格式文件,效果图为JPG格式文件,汇报演示材料为*.PPT格式)。
(3)其他阶段性成果汇报按需提供。
3.质量要求:
(1)提供定期和一致检验来确保数据的内在一致性、正确性和完整性;
(2)确认和解决误差及疏漏问题;
(3)将清单材料归档并存档,做好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版本管理。
七、服务要求
(一)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资格或规划类(或建筑设计类)专业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
2.项目团队人员须按本项目实际需要配备具有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
3.项目团队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参加人身意外险,并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注:①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可以对项目团队人员的服务进行考评,如发现人员专业水平低、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相关等规定的,采购人提出要求必须无条件更换,且更换后的项目团队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时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提出更换要求后2日内未进行更换的,将每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如采购人提出更换并处以罚金后仍未更换,采购人予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且不再支付已完成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若中标人擅自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次5万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③确因不可抗力原因更换的应征得采购人书面许可,且更换后的项目团队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时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5万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次2万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二)项目进度要求
序号 |
项目阶段 |
工作内容 |
计划周期 |
1 |
现状调研 |
资料收集、现场调研、部门调研 |
15天 |
2 |
初稿讨论 |
形成初步方案 |
15天 |
3 |
项目评审 |
完成评审稿会审、听取意见 |
20天 |
4 |
成果提交 |
根据评审意见完成成果 |
15天 |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