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为巢湖市中小学确定1家近视防控单位,满足巢湖市中小学生近视防控相关工作需求。在此项目中,成交供应商需按筛查数据对接准备、筛查设备、筛查人员、筛查时间等规定,满足包括可能临时性调整等所有采购人要求,负责视力筛查工作成交后至数据上传结束后全天候响应。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该项目的具体事项主要包括筛查设备、筛查人员、数据上传、档案建立、宣传培训等,保证筛查和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服务需求
1.巢湖市中小学视力监测筛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6号)要求,每年需完成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报送一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筛查结果,春季学期单独报送,秋季学期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同一批次报送,相关数据标准与格式需满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系统上传所需。筛查范围包括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市学生数约8.3万(以实际检测的学生数为准)。
2.建立中小学生视力电子档案:根据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要求为每位学生建立视力电子档案,并填写视力手册;提供近视防控视力健康大数据平台服务,精准分析学生视力健康状况;根据学生视力状况提供预警服务,提供视力健康处方;确保提供数据真实、客观。
3.宣传培训工作:为全市中小学师生和家长提供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工作;为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老师培训眼视光专业知识。
4.筛查设备要求:视力监测开展实施中所使用的视力表和电脑验光仪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10月发布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规定,视力检查应采用GB11533—2011标准对数视力表,屈光检查采用的电脑验光仪应符合《ISO10342—2010眼科仪器:验光仪》规定;
5.疫情防控要求: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筛查机构需根据《儿童青少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近视预防指引(更新版)》,按要求做好入校筛查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检查设备消毒措施,按照分批错峰、保持人员安全距离原则,防止交叉感染;
6.筛查质量要求:筛查机构须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筛查质量,做好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如因失职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7.筛查秩序要求:入校视力筛查过程需严格遵守入校园相关规定,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严禁广告进校园和开展商业推广等活动;
8.数据保密要求: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数据信息管理,支持学生视力档案永久保存,随学生的升学转学流转档案,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学生视力和个人信息,除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相应数据分析和汇总外,不得对数据信息进行其他处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9.筛查人员要求:为了本项目的稳定推进,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的本次视力筛查项目配备核心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筛查主要工作人员3人,培训人员2人)。
筛查人员的配置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
人数 |
人员要求及职责 |
筛查主要负责人 |
1人 |
1本项目拟配备的筛查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眼镜验光员证书。(响应文件须提供筛查主要负责人的眼镜验光员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本项目服务学校较多,服务对象庞大,需要操作符合国家标准的对数视力表和电脑验光仪等专业仪器,准确检测出裸眼视力、屈光度、球镜、柱镜、轴位等专业数据,工作人员要有效保证安全完成青少年视力筛查工作。 |
筛查主要工作人员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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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作负责人 |
1人 |
1本项目拟配备的培训工作负责人参加过医学或护理学或眼视光专业相关培训等工作。(响应文件须提供培训工作负责人医学或护理学或眼视光专业的学历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为我市中小学师生和家长提供近视防控科普宣传工作,要有专业的服务能力,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专业知识科谱化,同时,为家长开展视力健康知识讲座活动,能够加强家校协同发力,提高青少年儿童及家长的护眼爱眼意识和卫生健康知识。 |
培训工作人员 |
1人 |
注:①上述人员为一包视力健康检测服务的最低配额人员数量要求,不得减配。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增加,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在磋商时应自行综合考虑。
②本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所配备人员进行考察,如发现不满足项目要求,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调整更换。如遇主管部门检查需要增加人员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增加。
10. 巢湖市中小学视力健康检测具体工作要求:
序号 |
服务项目 |
项目明细 |
具体要求 |
1 |
视力监测筛查建档 |
视力筛查 |
根据政策文件要求,每年需完成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报送一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筛查结果,春季学期单独报送,秋季学期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同一批次报送,相关数据标准与格式需满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系统上传所需。 |
2 |
数据建档 |
根据国家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每位学生建立视力电子档案,并填写视力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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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视力健康大数据管理平台服务 |
数据服务 |
提供近视防控提供视力健康大数据平台服务,精准分析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确保提供数据真实、客观、可评价。(1)形成市级汇总报告,统计出各学校各筛查结果汇总并分析;(2)形成校级报告,统计出各年级各班级各筛查结果和汇总分析;(3)提供个人视力状况报告单电子版;(4)负责协助学校完成学生视力数据上报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 |
4 |
眼健康 预警 |
通过平台大数据分析,对视力不良和视力下降的学校和儿童青少年发布预警,并对视力发展情况进行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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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跟踪干预 |
提供巢湖市中小学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数据平台服务,对每个儿童青少年的用眼卫生及其造成近视相关危险因素进行跟踪管理,并提供个性化视力健康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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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台保障运维 |
运维服务 |
服务期内,平台提供稳定的运维服务,为全市学校、师生和家长提供稳定的平台服务、指导服务和培训服务。 |
7 |
宣传培训服务 |
教育宣传 |
通过线上和线下为全市学校、师生和家长宣传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帮助儿童青少年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
8 |
技能培训 |
通过线上和线下为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老师培训眼视光专业知识,更好服务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总价,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50万元/年,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消耗、耗材、抽测、视力检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劳务费、交通费、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