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1. 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 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3.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磋商供应商须对采购标段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4. 磋商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
5. 在投标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6.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一 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内容为瑞安市陶山镇荆谷片村居环境综合改造工程“荆谷入口形象节点”所需的入口形象标识雕塑的采购,包含入口形象标识雕塑设计、制作、安装、验收、质保期内的维护保修等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交钥匙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诸如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方案设计、方案深化、方案调整、修改和完善、方案报批及评审,入口形象标识雕塑的制作、安装,雕塑配套的基础、亮化照明施工及维护保修费等磋商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含税费用。
1、该节点作为改造提升项目的主要节点和主要入口,也是展示门户形象、彰显地方特色的主要窗口,通过环境艺术的理念,公共艺术的手法予以文化点睛,通过简洁、现代的造型表达“至美瑞安,至美陶山”之视觉意向。
2、创意新颖、主题清晰、素材选取精准、标识形象特色鲜明,同该节点景观绿化环境协调、融情入景、不显突兀,用材安全耐久,注重作品的原创性、唯一性和持久性。
3、根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完成入口形象标识雕塑的设计、制作、安装(含雕塑基础、配套亮化的设计及施工)。
4、完成设计图纸及入口形象标识雕塑范围内所有亮化照明器具、供电设备、电线电缆及相关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电源管线前端接入至雕塑电源控制箱由采购人负责。
5、具体雕塑作品数量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反映内容、材质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一 |
荆谷入口形象节点 |
点位 |
组 |
1 |
1 |
主体雕塑 |
尺寸:总高约6.5米,总长约22.5米(含景墙),总宽约1.75米(含景墙)。 材质:面层不锈钢锻造、喷涂汽车金属漆,4mm耐候钢锻造;内部承重造型钢结构镀锌钢材;背景墙块石砌筑;不锈钢立体文字(荆谷欢迎您)表面喷涂汽车金属漆。 |
项 |
1 |
2 |
配套基础 |
钢筋混凝土基础,包含土方开挖、原土回填、碎石垫层;带肋钢筋,预埋钢板,模板等。 |
项 |
1 |
3 |
配套亮化 |
雕塑及景墙的亮化,包含灯具(LED洗墙灯 DC24V24W/18W、防水等级IP67;LED地埋灯投光灯DC24V36W、防水等级IP67;控制箱定制304不锈钢箱体、防水等级IP65;开关电源防水等级IP67;进线电缆、电线、保护管、辅材等。 |
项 |
1 |
6、用材坚固符合规范
该项目设置在公共环境,作品材质必须具备环保性、永久性、安全性以及简单可维护性。按照设计作品的诠释内容有所不同,分别用不锈钢、耐候钢、镀锌钢材、石材等坚固耐久的材质,包括但不限于,不锈钢选用国标304#材料、厚度不低于2mm,耐候钢厚度不低于4mm,镀锌钢材选用国标Q345B材料。
7、创意新颖构筑精品
文化创意新颖,表现形式到位,作品可赏可悟;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景观特色、城市印象及发展愿景,以地方特色鲜明;布局合理,体量大小同周围环境相得益彰。
8、雕塑点位图(红线范围)
点位
一¡ 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声明
1、成交作品设计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享有修改、复制、出版、发行、制作等相关利用权利,成交供应商保留荣誉权及署名权。
2、投标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采购人不对此负责,若因此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 相关说明
1、货物主体必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生产,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雕塑设计施工场地,采购人有权观摩车制车间、现场施工。
2、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所有采购单位没有规定但磋商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必要或必须的附件,并应在投标报价表中一一列明。
3、本次采购货物所列技术配置均为基本要求,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选用的货物设计形象、材质、工艺性相当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将可能作出对磋商供应商不利的评定。
4、采购人不提供制作场地,基础施工所需水电等临时设施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
5、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需保护现场原有设施及周边环境,如有损坏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 货物交货时间地点
1、制作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的尺寸、材质、形状进行制作加工。
2、安装要求:在审核通过的设计图定位点上准确安装。
3、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雕塑的供货及安装。
四¡ 货物的到货、安装、施工和验收
1、到货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派员到现场与采购人一起开箱并按供货清单验收,若有缺少、损坏、工艺质量问题或未达到设计效果等相关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直至使采购人满意为止。
2、安装
(1)为确保安装施工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要求成交供应商在货物运抵安装现场前3天内,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安装、施工验收计划和所采用的标准及方法,现场负责人、工程师和参与安装人员的名单,此计划和采用的标准一旦被采购人确认就不得随意更改,否则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2)货物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过程中采购人将对货物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
3、验收
(1)货物经过验收后,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若因成交供应商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2)若因成交供应商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问题导致产品始终不能验收合格,采购人有权选择退货,并保留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3)成交供应商在货物到货、安装、施工和验收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协调和管理,成交供应商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 质量保证和标准
1、▲本项目所有产品应提供自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二年(24个月)的现场免费质保期,如厂商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此要求的则按照厂商承诺执行。
2、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技术资信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采购人认可的国际标准。
4、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认可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认可的标志。
5、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二十四小时内到场保修;否则,采购人有权另派人员修理,修理费从保修费中按实扣支。
6、保修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仍应对工程保证及时、良好的维护服务。
1.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设计费、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费、调试费、检测、利润、措施费、税金、保险、风险费、全套货物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人员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保护费、售后服务费、验收费等所有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
2.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供应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提供给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
1. 履约担保:
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款1%的履约担保。
(1) 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成交供应商基本户转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日后退还履约担保。
(2) 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
2. 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日止。
3. 如果由于服务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1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
2. 预付款:
£¨一 本项目自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
£¨二 预付款的扣回:从支付第一期货款开始全额扣回,如本期进度款不足抵扣的,则剩余部分累计至下一期扣回,以此类推。
£¨三 预付款担保(采购人视成交供应商资信情况,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预付款担保):
①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成交供应商自采购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②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形式。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
③采购人在合同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3. 全部内容完成且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4. 项目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5.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规定的100%的增值税发票及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费用结算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采购人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或未及时退还履约担保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1. 样品要求:按设计方案造型提供尺寸1:30的雕塑小样,制作材料自定。
2. 样品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样品必须于开标前由采购人统一安排放置指定地点。
3. 所有样品明显位置务必粘贴本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4. 评审结束后投标样品现场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样品不予退还并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八¡ 样品封存及保管要求
1.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当场封样,并由采购人封存至样品留样箱中,至本项目合同期结束,该样品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
2.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样品封样后,由采购人妥善保管,如出现丢失、损坏、擅自更换样品和篡改标识的,一切后果由采购人承担。
3. 样品需保持清洁,维持原貌,且便于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