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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国土空间数据分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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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9220000301628 发布时间:2022-09-22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嵊泗县国土空间数据分仓建设

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迭代深化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源厅函〔2021〕576号)、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印发《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舟山节点建设专班关于印发《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舟山节点部署方案》的通知》、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部署方案》的通知,开展嵊泗县国土空间数据分仓建设,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市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以服务自然资源管理与国土空间治理为核心,遵循全省统一的数据管理办法和归集治理规范。分级开展数据归集、整合,构建数据治理“发现—反馈—修正—共享”管理闭环。按照“应归集、尽归集”“应共享、尽共享”要求,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数据贯通体系,落实数据分级分类、分域管理机制,实现全省数据同步共享、即时更新、安全利用。

二、项目建设依据

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国土空间”建设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1﹞29号)

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迭代深化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源厅函〔2021〕576号)

3.《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建设攻坚方案》

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地方节点近期重点任务的通知》

5.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部署方案》的通知

6. 《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舟山节点建设专班关于印发《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舟山节点部署方案》的通知》

三、建设目标

按照“省级总仓--市级合仓一县级分仓”共建模式,深化省市两级政务云部署、省市县三级运维。遵循全省统一的数据管理办法和归集治理规范,分级开展数据归集、整合,构建数据治理“发现--反馈--修正-共享”管理闭环。按照“应归集、尽归集应共享、尽共享”要求,进行嵊泗县国土空间数据分仓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数据贯通体系。落实数据分类分级、分域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数据颗粒度,全面梳理嵊泗县国土空间数据目录,接收省市统建系统“回家数据”,融合嵊泗县特色场景数据,支撑县级场景应用,体现数据价值,夯实嵊泗县数字底座,助力县域数字化改革。

四、采购清单及要求

(一)数据治理

需根据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数据目录及市县数据任务清单开展数据治理,治理内容包括:

标准治理:统一空间基准、统一数据格式;

内容治理:统一度量单位、统一字典枚举

关系治理:单个业务图属档关联、跨业务全生命周期串联

(二)标准规范建设与数据目录梳理

1、标准规范建设

需在省市标准规范框架下,以数据资源目录为参照,编制数据库标准规范,明确数据成果规范,包括空间基准、数据分层分表、数据表结构、数据字典等内容。

 

2、数据目录梳理

需在对省市县三级数据充分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数据分级分类标准,统筹整合自然空间、人造空间、未来空间三个门类自然资源空间数据,组织形成嵊泗县数据目录。

(三)嵊泗县国土空间数据分仓

1、国土空间数据分仓(内网版)建设

需建设国土空间数据仓(内网版),部署在内网中,主要服务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业务系统的运行。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政务外网共享数据迁入、非共享数据整合入库、内网地图服务迁移与发布和内网数据更新。

2、国土空间数据分仓(政务外网版)建设

需建设国土空间数据仓(政务外网版),部署在政务外网,可实现外网环境下数据的上通下达以及横向应用系统的数据归集与对接。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数据整合入库、数据产品开发、元数据信息维护和政务外网数据更新。其中整合入库内容主要包括本地数据整合入库和省统建数据回流入库。

 

本地数据整合入库

根据省域2.0数据归集目录和标准规范进行外网数据归集整合入库,其中管理类数据为近三年的数据。

表1 本地数据归集整合入库清单

序号

大类

小类

数据子类

数据内容

1

自然空间

测绘地理

地表形态

高程图

2

坡度图

3

国土调查

国土变更调查

国土调查耕地

4

村级调查区

5

土壤资源

耕地质量等级

县级分等单元

6

县级零星分等单元

7

灌溉保证率

8

表层土壤质地

9

耕作制度分布区

10

土壤酸碱度

11

土壤有机质含量

12

障碍层距地表深度

13

分等因素指标区

14

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

15

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

16

海拔高度

17

标准样地

18

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调查

矿产资源国情普查数据库

19

人造空间

用地管理

用地审批

临时用地审批

20

土地储备

土地储备

21

土地供应

批而未供

22

供而未用

23

用而未建

24

低效用地专项调查

低效用地调查区

25

低效用地调查单元

26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低效用地再开发

27

设施农业用地

破坏耕地耕作层

28

耕地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

29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

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

30

建设用地报批涉及永农调入调出

31

土地整治项目涉及永农调入调出

32

设施农用地项目涉及永农调入调出

33

耕地后备资源

耕地后备资源(含县级补充耕地储备库)

34

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5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36

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37

建设用地复核验收

38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土地全域综合整治

乡村全域综合整治

39

矿山生态修复

矿山生态修复

40

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

地质灾害监测

地质灾害监测

41

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

地面沉降监测

地面沉降监测点(水准点、GPS、基岩标、分层标、地面标)

42

地下水监测

地下水监测点

43

地面沉降防治

易发区分布图(市)

44

未来空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5

市县级

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46

村庄规划

47

其他详细规划(郊野单元等)

48

相关专项规划

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49

生态保护专项规划

 

省统建数据回流入库

根据省域2.0数据归集目录和标准规范,接收省级统建系统回流数据进行入库。

表2 省级统建回流数据入库清单

序号

大类

小类

数据子类

数据内容

1

自然空间

国土调查

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

现状建设用地(政务版)

2

现状调查区界线(政务版)

3

现状草地(政务版)

4

现状耕地(政务版)

5

现状交通运输用地(政务版)

6

现状林地(政务版)

7

现状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政务版)

8

现状湿地(政务版)

9

现状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政务版)

10

现状种植园用地(政务版)

11

现状建设用地部分细化(政务版)

12

基础地质

农业地质调查

富硒土壤调查

13

人造空间

用地管理

用地审批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14

调整(撤销)建设用地批文盘活批而未供土地转用指标申请审批结果数据

15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建新地块审批结果数据

16

土地供应

土地供应

17

土地出让

18

批后监管

19

设施农业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项目范围

20

耕地保护

补充耕地

垦造耕地项目

21

旱改水项目

22

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23

一级潜力恢复

一级潜力恢复

24

二级潜力恢复

二级潜力恢复

25

“两非”整治专项行动

非农化图斑

26

工程建设管理

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意见书审批结果

27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土地全域综合整治

建设用地复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拆旧)

28

执法监察

线索发现

疑似违法图斑

29

核查处置

违法图斑

30

三改一拆

三改一拆

31

矿产资源管理

矿业权交易

矿业权交易

32

矿业权抵押备案

矿业权抵押备案

33

探矿权登记

探矿权登记数据

34

采矿权登记

采矿权登记数据

35

储量评审备案

储量评审备案

36

地质勘查管理

重要地质遗迹

重要地质遗迹点

37

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

地质灾害评价

易发区分布图

38

危险性评价图

39

风险评价图

40

地质灾害防治

市级/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41

地质灾害隐患点

42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

43

未来空间

三区三线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

44

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

45

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

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

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

46

国家级

国家级重大项目

交通类重大项目

3、国土空间数据仓(互联网版)建设

需建设国土空间数据仓(互联网版),将政务外网新增的可开放数据迁移到互联网版数据仓中,同时在互联网环境下,发布各类互联网地图服务。

4、数据服务发布共享

需实现按照制图模板或自定义地图服务参数实现数据服务发布与共享。

5、建设数据更新机制和数据安全机制

需对省市回流数据、县级业务系统归集数据、离线汇交等数据根据数据归集方式、网络环境等条件采用适当的方式建立数据更新机制,保证数据仓中数据的时效性。

为保障数据仓数据安全,需建立数据备份恢复机制。

6、用户权限管理

用户权限管理直观追溯用户行为,使运维人员或管理人员随时了解系统的使用情况,需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和日志管理。

(四)一张图建设

一张图建设实现对数据仓中数据的管理与应用,本次建设主要建设一张图的基础功能和查询分析功能。

1、基础功能

基础功能为一张图的基础能力建设,包括二三维一体化、地图控制、定位工具、图层管理、图层标记与收藏、地图打印等功能。

2、查询分析功能

查询功能包括空间查询、周边查询等,分析功能主要指叠加分析功能。

(五)数据展示

1、数据资源展示

数据资源展示建设内容需包括归集数据可视化监测、共享数据可视化监测。归集数据可视化监测直观统计数据仓建设过程中的归集数据、共享数据可视化监测共享数据以及对特色场景等应用的支撑情况。

2、业务专题展示

业务专题展示建设需针对不同业务主体分类,实现资源信息直观可视化展示,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现状数据展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展示、开发利用情况展示、空间用途管制专题展示。

(六)系统对接

(1)需实现国土空间数据分仓与市级数据合仓的对接,接收省市统建系统“回家数据”,实现数据闭环流通。

(2)需实现本地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IRS)上应用注册工作,满足县级数据向IRS归集要求,和县级数据仓从IRS获取数据的需求。

(七)等保测评

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系统测评工作,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八)技术要求

1、数据技术要求

数据基础统一要求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地图服务的动态和切片服务要求:依据地图服务的不同应用需求,地图服务的动态、矢量切片和瓦片切片服务均采用统一的空间参考,其中用于地图浏览的地图服务切片成果的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对于自然资源图层,涉及审批中面积审核和计算的动态地图服务,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系统技术指标

(1)需依托舟山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舟山市级数据合仓、嵊泗县已有业务系统建设成果,充分保障系统对接使用连贯性;

(2)平台本地化开发部署需基于SOA体系架构,采用现有Java技术体系以及先进开放的Java EE 技术架构。

(3)系统需满足国产化终端适配要求。

3、系统性能要求

(1)易用性:功能齐全、操作方便、显示直观、美观,可灵活配置参数,同时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易于维护。

(2)稳定性:系统能够满足7×24小时连续、不间断、稳定地运行。

(3)可靠性:系统支持服务器冗余和局域网冗余,保证系统运行的高可靠性,能正确响应用户请求,响应时间不高于3秒。

(4)扩展性:系统需要满足最大程度可扩展性,能够支持第三方软件系统集成或整合接入。

(5)安全性:系统应从系统安全设计、权限管理、用户登录管理、操作日志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等全方位保证系统与数据的安全性,充分考虑人为或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数据安全问题,提供完善的系统安全防范手段、数据备份方案。

4.数据安全要求

需根据国家、省市和自然资源行业相关文件和采集数据的目的和用途:

(1)明确国土空间数据数据分仓相关数据资源和范围,需建立授权和最小权限机制;

(2)采用定期备份措施,确保灾难性情况下数据可提取,可恢复;

(3)配合采购方根据国土空间数据数据分仓运行状态制定容灾备份策略和规程,为灾后恢复运行提供操作指引。

(九)项目实施要求

1、工期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分析,制定项目技术方案,确定项目实施计划;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功能开发、进行试运行。

(3)相关功能试用1个月无问题后,完成项目验收。

投标人需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工作计划,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2、项目团队要求

(1)在系统建设阶段,项目团队应至少指派1名项目经理对项目的总体实施进行管控,应配备足够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项目的开发人员;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本项目的开发、实施过程,项目验收前无故不得更换。

(3)投标人必须针对上述要求列出详细人员计划,包括人员姓名、简历、资质和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分工。

3、项目验收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完成的成果组织验收,如果发现技术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根据合同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采取调整整改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4、需提交的主要成果资料

建设项目验收前应提交以下文档材料(含电子文档):

(1)项目实施方案;(2)需求分析报告;(3)总体设计;(4)技术文件

项目实施后:系统试运行和自测报告、故障诊断与排除手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等。

培训期间: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用户使用手册、管理员使用手册。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5、技术培训

(1)为了让该系统发挥最大效能,尽快的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中标人应组织各参建单位对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提供相应完整的培训,包括最终用户的培训。达到用户能够了解相关技术、掌握系统使用并能够独立进行系统维护的目的。投标人应提供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讲师和辅导人员以及培训教材。

(2)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6、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为项目售后服务期,含系统维护更新及数据服务,不另计费用。

(2)应急响应及解决时间:必须提供7x24售后服务热线;系统出现故障及安全事故,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服务随时响应,及时解决。

(3)项目售后服务期间,必须安排固定的的项目联络人员,能够即时响应的数据更新维护等事宜。

7、其他要求

(1)项目保密要求

中标单位对本项目所有数据不得带离采购人指定的工作现场,所产生的业务资料、技术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中标单位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委托顾问方或接受咨询方。

中标人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对其进行复制、仿造等。项目结束后,将所有数据、文件和资料等移交给采购人。

中标单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制定规章制度,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

(2)知识产权及版权要求

本项目的最终用户为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的知识产权、软件版权和相关数据资源归采购人独享,中标人必须提供项目的所有源代码和文档,数据资源入库到采购人数据库。

(3)网络安全要求

系统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二级等保要求,中标人负责所开发系统、软件、平台的安全责任,如出现系统漏洞、安全事故等安全问题被市级及以上级别信息安全管理单位通报的,追究中标人安全责任。

(十)商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报价作为结算依据,不再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4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同时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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