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工作目的
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手段,调查状元街道、海城街道工作区孕灾地质环境条件,识别地质灾害隐患或风险,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成灾模式,研究引发地质灾害的降雨阈值;评价地质灾害的易发性及危害性,识别承载体及易损性,划定和评价地质灾害风险区和等级,提出风险管控对策措施,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策群防、监测预警和应急避险,科学实施避让搬迁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与建设、重大工程布局等提供依据,全面支撑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若部省出台关于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的新规程、新标准、新要求的,必须从其规程标准和要求.
二、工作任务
1.地质灾害孕灾地质环境条件调查。调查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斜坡结构、残坡积层和风化层厚度、地下水活动等孕灾地质条件和气象、水文、人类工程活动等诱发因素。
2.地质灾害及隐患调查。调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形成发育特征及危害情况,分析其时空分布规律,评价其稳定性,提出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科学合理的处置建议。
3.承灾体调查。调查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构筑物、基础设施、经济活动、土地、资源、环境等基本信息。
4.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和大雨、暴雨、大暴雨及特大暴雨等不同工况下的危险性和风险评价,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相关图件。
5.开展地质灾害降雨阈值研究,提出1小时、3小时、6小时、12小时、24小时降雨阈值建议。
6.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提出地质灾害防治与风险管控对策建议。
7.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数据库。
三、总体要求
1.应充分收集利用调查区及周边地质灾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查等已有成果资料,结合遥感解译成果,初步分析总结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和成灾模式,在此基础上开展野外调查。
2.调查宜采用遥感调查(含无人机调查)、地面调查、测绘和勘查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开展。在精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可用遥感调查等手段代替部分地面调查工作量。
3.地质灾害调查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调查评价工作分三种精度进行。一般调查区,工作精度为1:10000比例尺;重点调查区,工作精度为1:2000比例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斜坡等区域(以下简称“重要地段”),工作精度为1:1000~1:500比例尺。
4.在重要地段,应布设适当的测绘、物探、钻探和山地工程等工作量,采集必要的岩土、水样。了解岩土体结构,获取必要的物理力学参数;重要地段以外的重点调查区、一般调查区,视情况可布设适量的测绘、物探、钻探、山地工程和岩土、水样测试等工作量。
三、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标项一为龙湾区状元街道行政范围内;标项二为龙湾区海城街道行政范围内。
调查评价面积:标项一:状元街道15.55㎞²;标项二:海城街道14.7㎞²。
四、具体内容及工期要求:
标项一:按《浙江省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技术要求(1:2000)》在状元街道全区域实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实施工作量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项目实施期限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标项二:按《浙江省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技术要求(1:2000)》在海城街道全区域实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实施工作量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项目实施期限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五、 预期成果
标项1:
1.龙湾区状元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报告;
2.龙湾区状元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图集;
3.龙湾区状元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数据库;
4.龙湾区状元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档案。
标项2:
1.龙湾区海城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报告;
2.龙湾区海城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图集;
3.龙湾区海城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数据库;
4.龙湾区海城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档案。
六、商务要求
▲1、项目实施期限: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2、质量要求:
采购方组织的专家验收通过,如未通过,负责无偿给予重新实施,以达到质量要求为止。
3、服务要求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文件精神要求,最终成果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1)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中标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小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工作,并按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基本配备。
4)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工具器具仪器设备等详细数量及现况。
5)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及使用单位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自行与相关部门、街道协商,调取调查相关数据。
7)后续配合要求: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建设要求。
8)投标供应商应在相关领域掌握丰富的信息资源和专家资源,对本项目后续发展有深入研究,拥有相关专业技术团队,有较强研究基础,熟悉本区情况。
9)本次评审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4、服务质量保证期:
本项目所有成果质保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提供相应服务。
▲5、投标报价所涵盖的内容:
1) 包括实施本项目的各项工作内容等。
2) 本次项目实际工作量超出预估工作内容等。
3) 现场服务(含参与交底,解决项目设计和实施中有关问题、参加各类会议等服务)。
4) 其他的相关费用。
6、安全管理
6.1、生产安全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以人为本,科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和安全保障任务,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建立日常巡检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配备齐全、操作规范严谨;要落实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有效防范遏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6.2、疫情防控
本次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时间跨度长,要持续抓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标单位要主动担当,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制定防控预案,落实防控举措,坚持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及时掌握工作人员的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要求全员做到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确保零感染。
7、付款方法和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采购预算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的预付款。
3、完成全部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60%合同尾款。
注:标项二的服务经费由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支付,具体金额以实际调查评价面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