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按当月考核结果实际支付,每月实际支付费用=(合同价/12)×当月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因本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故不设置预付款) |
2 |
服务地点 |
巢湖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3 |
服务期限 |
1+X年(X≤2),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且在年度资金保障前提下可续签合同下一年,续签不超过两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 项目概况
巢湖市2023年市区公园及道路养护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公园卫生保洁、安全保卫、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道路行道树养护等(具体数量以各部分内采购需求内容为准)。其中市区东南片面积约为120万平方米,行道树约28000株;市区西北片绿地、夏阁园区绿地、寻芳坡、仁巢园、一字园、巢湖市北湖滨大道绿地、凤凰湾湿地等道路绿地、公园绿地等养护总面积约为253万平方米,另有行道树18574棵,预计投资额1350万元/年(1包预算金额:300万元/年、2包预算金额:300万元/年、3包预算金额:280万元/年、4包预算金额:270万元/年、5包预算金额:100万元/年、6包预算金额:100万元/年)。
(一) 总体要求
1、本次养护管理服务采购的服务期限暂定1+X年(X≤2),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且在年度资金保障前提下,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供应商当年内有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月评综合打分低于9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采购。
2、公园内卫生保洁(含水面)采取集中清扫和全天保洁的方式。集中清扫即每天上午7点至下午7点必须保持园内清洁。保安应24小时巡逻,维持秩序。
3、灯具损坏应在24小时内更换,栏杆、坐凳等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损坏在一周内修复。喷泉及控制系统要及时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使用功能;出现故障,经采购人认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擅自维修造成设备损坏,负责全部赔偿。维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本招标文件所附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各种设备运行、维护和使用管理,卫生保洁,公厕管理,以及安全保卫的规定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将来维护管理服务合同组成部分。
5、按照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林长制的相关要求,项目所属辖区街道、社区在日常巡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中标供应商当月考评及年度考评指标之一,养护范围的问题中标供应商要及时整改到位。
6、施肥:肥料在使用前,必须经采购人对肥料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施肥时间:4、5、6三个月各施追肥一次,11月至次年1月施基肥一次。
7、中标供应商所有操作工人,应爱护园中设备,并按有关规程认真操作和维护。如操作、维护不当,造成物件、设备损坏,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8、中标供应商所使用的劳动工具及劳动用品自备,维修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9、中标供应商不得再将此项目进行转包,一经发生,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0、中标供应商承担属于正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责,对所有安全问题负责,事故、特发事故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含一切意外事故责任,但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1、中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工种、数量不得减少,项目负责人每月必须常驻项目现场,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技术负责人每月常驻项目现场不少于2天。缺勤的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12、中标供应商不得再将此项目进行转包,一经发生,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二)巢湖市2023年市区公园及道路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第1包服务需求:
1、采购服务范围:
(1)陆家河公园养护面积19100平方米。
(2)三中路法制广场及停车场4500平方米,栖巢公园7000平方米,撷秀园6300平方米,风荷园3100平方米,健康路停车场4000平方米,奇石广场9000平方米,官圩三角绿地4500平方米,金码头东大门1000平方米,华盛公馆移交绿地及太湖山路口三角绿地5000平方米,新华房产移交绿地2000平方米,裕溪路加油站绿地5700平方米,憩园4500平方米,洗耳池泵房及北延伸段绿地12600平方米,光明路与长江路交口公园4700平方米,合计73900平方米。
(3)S316道路78879平方米,裕溪路102400平方米,东门收费站绿地3830平方米,S316连接线(巢湖南路)18164平方米(注:为移交,按照实际移交时计算养护费用),巢湖路13000平方米,长江路7000平方米,三中路3830平方米,健康路12811平方米,巢二路1000平方米,巢湖路、长江路机非分隔带花坛等零星绿化5000平方米,团结路2000平方米,铁路小区绿地720平方米,城市之光门前绿地28000平方米,安成路1000平方米,光明路2000平方米,向阳路8000平方米,东撇洪沟沟顶及两侧绿化45120平方米,东塘路1000平方米,中沟绿地1000平方米,世纪大道84653平方米,合计419407平方米。
(4)裕溪河大堤打草98000平方米。
(5)行道树计14150棵,包括修剪、治虫、清理断枝,扶正加固等日常养护。
(6)本包别范围内绿化带现有栏杆维修1200米和后期可能增加的护栏量。
2、采购服务内容:
(1)绿化养护和保护:主要包括浇水、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树木补植、施肥及清杂等内容, 要保持绿化完整无缺、长势良好。保护景点内的花草树木不被盗伐、损坏,草坪不被踩踏、损毁,歪倒树木及时扶正踏实。
(2)卫生保洁:实行全天保洁,每天游览小道、广场、草坪等进行清扫,并集中清理,各种建、构筑物、亭廊、宣传牌、座凳、垃圾箱、景观灯等设施小品每天抹灰。痰迹、油迹等清洗,无牛皮癣,保证管理范围内干净、整洁;水面无漂浮物,水体清洁无污染。
(3)设施维护:包括亭、廊、架、栏杆、游览小道、园路、广场铺装、木栈道、建筑小品、雕塑景石、健身器材等广场内的各种设施的维护与修理,区域内供电供水系统、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等的安全运行和维修管理。
(4)安全保卫:要全天24小时保安执勤,实行三班制。保证广场和景点内治安秩序良好,无打架斗殴现象,无破坏绿化、亮化、景观灯、电缆、宣传牌和其它损坏设施行为现象,无聚众赌博现象。确保入园游客安全,对有安全隐患事项,要及时在醒目位置设提示牌告知。
3、机械设备、人员配备要求
(1) 机械设备基本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参考样式 |
1 |
救生圈 |
个 |
4 |
|
2 |
草坪修剪机 |
台 |
1 |
|
3 |
高枝油锯 |
台 |
2 |
|
4 |
油锯 |
台 |
2 |
|
5 |
割草机 |
台 |
6 |
|
6 |
绿篱机 |
台 |
6 |
|
7 |
公园内垃圾运输车 |
台 |
2 |
|
8 |
高压手推打药机 (射程15-20米) |
台 |
2 |
|
9 |
园林绿化专用洒水车 |
辆 |
2 |
|
10 |
农用车 |
辆 |
1 |
|
11 |
巡查车 |
辆 |
1 |
机动车,用于养护范围日常巡查 |
注:1、上述机械设备为最低配额要求,不得减配,供应商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自行增加设备,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书面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机械设备(除园林绿化专用洒水车外)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20日内全部配备到位,逾期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人) |
人员要求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要求常住现场,每月22天考勤 |
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 ①全面负责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 ②制定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工作标准,拟定年度养护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③指导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管理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④有计划地组织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⑤及时完成公司及采购人布置的其他工作。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主要职责:配合项目负责人完成工作 |
|||||||||||||||||||||||||||||||
3 |
专职安全员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主要职责:配合项目负责人处理安全相关工作 |
|||||||||||||||||||||||||||||||
4 |
电工 |
2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 |
|||||||||||||||||||||||||||||||
5 |
保安 |
9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主要职责:三中路、法制广场及停车场、栖巢园需要3人进行现场安保工作等;憩园、洗耳池泵房及北段需要3人进行现场安保工作等;撷秀园、陆家河公园需要3人进行现场安保工作等。 |
|||||||||||||||||||||||||||||||
6 |
保洁 |
15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主要职责:三中路、法制广场及停车场、栖巢园需要2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憩园、洗耳池泵房及北段需要2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撷秀园、陆家河公园需要3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风荷园、健康路停车场、奇石广场需要2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官圩三角绿地、金码头东大门需要2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光明路与长江路交口公园需要1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华盛公馆移交绿地、太湖山路与长江路交口绿地保洁需要1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新华移交绿地、桃李澜山移交绿地需要1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裕溪路加油站绿地需要1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 |
|||||||||||||||||||||||||||||||
7 |
绿化工 |
47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每天常驻作业绿化工不少于28人 |
主要职责:按实际要求全域调动 |
|||||||||||||||||||||||||||||||
合计 |
76 |
|
|
||||||||||||||||||||||||||||||||
重要提示:上述人员不得兼任,中标供应商配备的本项目所有人员符合购买社会保险条件的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采购人依据中标供应商社保缴费统一发票据实支付。如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采购人将从承包经费中核减相应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注:
1、所有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2、最低人员数量不得减配,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人员或增加为完成本项目辅助助人员(如驾驶员、垃圾清运辅助人员等),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书面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人员,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2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部配备到位,逾期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供应商所用的特殊操作工种,如电工、保安等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5、中标供应商所有操作工人,应爱护园中设施及设备,并按有关规程认真操作和维护。如操作、维护不当,造成物件、设备损坏,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6、中标供应商应对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安全问题负责。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养护作业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等,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定期安全培训。
7、中标供应商应按国家《劳动法》等法规的规定给所聘人员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中标供应商每年给所聘人员至少体检一次,有心脏病等的不适合夜间及室外工作人员不得聘用,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中标后项目所有人员必须录入人脸识别考勤,服务人员的工种、数量不得减少,项目负责人每月必须常驻项目现场,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技术负责人每月常驻项目现场不少于2天。缺勤的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3)设备设施维护清单:
陆家河公园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高杆灯 |
31 |
盏 |
|
|||||||||||||||||||||||||||||||
2 |
草坪灯 |
33 |
盏 |
|
|||||||||||||||||||||||||||||||
3 |
地灯 |
30 |
盏 |
|
|||||||||||||||||||||||||||||||
4 |
健身器材 |
5 |
组 |
|
|||||||||||||||||||||||||||||||
老坝河公园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高杆灯 |
36 |
盏 |
|
|||||||||||||||||||||||||||||||
2 |
草坪灯 |
10 |
盏 |
|
|||||||||||||||||||||||||||||||
栖巢园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高杆灯 |
23 |
盏 |
|
|||||||||||||||||||||||||||||||
2 |
草坪灯 |
8 |
盏 |
|
|||||||||||||||||||||||||||||||
3 |
地灯 |
84 |
盏 |
|
|||||||||||||||||||||||||||||||
4 |
健身器材 |
8 |
组 |
|
|||||||||||||||||||||||||||||||
裕溪路加油站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健身器材 |
5 |
个 |
|
|||||||||||||||||||||||||||||||
2 |
石凳 |
7 |
个 |
|
|||||||||||||||||||||||||||||||
3 |
垃圾桶 |
2 |
个 |
|
|||||||||||||||||||||||||||||||
4 |
健身器材 |
8 |
组 |
|
(4)第1包预算价:300万元/年;最高限价:300万元/年。
(三)巢湖市2023年市区公园及道路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第2包服务需求:
1、采购服务范围:
(1)黄窑义务植树点85337.6平方米(5月、8月、10月分别打草一次,全年防火值班)。
(2)碧桂园--佛岭背景林带122000平方米(冬季打草一次,日常清理死树、枯枝,歪倒树木扶正加固等)。
(3)碧桂园防汛通道绿地50000平方米,义巢园24000平方米,八中路绿地6400平方米,滨水绿地28000平方米,码头公园计新华御府移交绿地56720平方米,天河公园28000平方米,海事局绿地16000平方米,合计209120平方米。
(4)望城绿地16799平方米,牡丹路1000平方米,南岸生态涵养林126000平方米,汤王转盘1000平方米,东庵林场支路3336平方米,巢湖南路慢行绿化18000平方米,碧桂园小区对面支路2000平方米,岗岭路4800平方米,河畔路620平方米,七中边坡14850平方米,华邦书香里绿地5000平方米,大桥移交绿地5000平方米,大桥东、西侧空隙地绿化18300平方米,丽水湾空隙地绿化2000平方米。合计218705平方米。
(5)行道树9513棵,25元/棵。包括修剪、治虫、清理断枝,扶正加固等日常养护。
(6)本包别范围内绿化带现有栏杆维修1200米和后期可能增加的护栏量。
2、采购服务内容:
(1)绿化养护和保护:主要包括浇水、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树木补植、施肥及清杂等内容, 要保持绿化完整无缺、长势良好。保护景点内的花草树木不被盗伐、损坏,草坪不被踩踏、损毁,歪倒树木及时扶正踏实。
(2)卫生保洁:实行全天保洁,每天游览小道、广场、草坪等进行清扫,并集中清理,各种建、构筑物、亭廊、宣传牌、座凳、垃圾箱、景观灯等设施小品每天抹灰。痰迹、油迹等清洗,无牛皮癣,保证管理范围内干净、整洁;水面无漂浮物,水体清洁无污染。
(3)设施维护:包括亭、廊、架、栏杆、游览小道、园路、广场铺装、木栈道、建筑小品、雕塑景石、健身器材等广场内的各种设施的维护与修理,区域内供电供水系统、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等的安全运行和维修管理。
(4)安全保卫:要全天24小时保安执勤,实行三班制。保证广场和景点内治安秩序良好,无打架斗殴现象,无破坏绿化、亮化、景观灯、电缆、宣传牌和其它损坏设施行为现象,无聚众赌博现象。确保入园游客安全,对有安全隐患事项,要及时在醒目位置设提示牌告知。
3、机械设备、人员配备要求
(1)机械设备基本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参考样式 |
1 |
救生圈 |
个 |
4 |
|
2 |
草坪修剪机 |
台 |
1 |
|
3 |
高枝油锯 |
台 |
2 |
|
4 |
油锯 |
台 |
2 |
|
5 |
割草机 |
台 |
6 |
|
6 |
绿篱机 |
台 |
6 |
|
7 |
公园内垃圾运输车 |
台 |
2 |
|
8 |
高压手推打药机 (射程15-20米) |
台 |
2 |
|
9 |
园林绿化专用洒水车 |
辆 |
2 |
|
10 |
农用车 |
辆 |
1 |
|
11 |
巡查车 |
辆 |
1 |
机动车,用于养护范围日常巡查 |
注:
1、上述机械设备为最低配额要求,不得减配,供应商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自行增加设备,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书面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机械设备(除园林绿化专用洒水车外)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20日内全部配备到位,逾期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配备园林绿化专用洒水车二辆,额定载重≥8000KG。绿化专用洒水车需为中标供应商自有车辆,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备齐全,若无法配备齐全,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绿化专用洒水行驶证注册地合肥外的必须注明此车辆是专门用于本项目,且常驻项目所在地,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人) |
人员要求 |
备注 |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要求常住现场,每月22天考勤 |
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 ①全面负责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 ②制定绿化养护管理服务工作标准,拟定年度养护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③指导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管理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④有计划地组织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⑤及时完成公司及采购人布置的其他工作。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主要职责:配合项目负责人完成工作 |
|||||||||||||||||||||||||||||||
3 |
专职安全员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主要职责:配合项目负责人处理安全相关工作 |
|||||||||||||||||||||||||||||||
4 |
电工 |
2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 |
|||||||||||||||||||||||||||||||
5 |
保安 |
15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主要职责:义巢公园(一期、二期)需要3人进行现场安保工作等;碧桂园防汛通道需要3人进行现场安保工作等;码头公园、新华御府移交绿地需要6人进行现场安保工作等;天河公园、海事局绿地需要3人进行现场安保工作等。 |
|||||||||||||||||||||||||||||||
6 |
保洁 |
12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 |
主要职责:义巢公园(一期、二期)需要2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碧桂园防汛通道需要2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牡丹路滨水绿地需要1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码头公园、新华御府移交绿地需要4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天河公园、海事局绿地需要2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八中路绿地需要1人进行现场保洁工作等。 |
|||||||||||||||||||||||||||||||
16 |
绿化工 |
50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作业;每天常驻作业绿化工不少于30人 |
主要职责:按实际要求全域调动 |
|||||||||||||||||||||||||||||||
合计 |
82 |
|
|
||||||||||||||||||||||||||||||||
重要提示:上述人员不得兼任,中标供应商配备的本项目所有人员符合购买社会保险条件的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采购人依据中标供应商社保缴费统一发票据实支付。如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采购人将从承包经费中核减相应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注:
1、所有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适宜、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2、最低人员数量不得减配,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人员或增加为完成本项目辅助助人员(如驾驶员、垃圾清运辅助人员等),但不增加费用。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书面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人员,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2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部配备到位,逾期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供应商所用的特殊操作工种,如电工、保安等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5、中标供应商所有操作工人,应爱护园中设施及设备,并按有关规程认真操作和维护。如操作、维护不当,造成物件、设备损坏,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6、中标供应商应对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安全问题负责。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养护作业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等,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定期安全培训。
7、中标供应商应按国家《劳动法》等法规的规定给所聘人员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否则,产生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中标人每年给所聘人员至少体检一次,有心脏病等的不适合夜间及室外工作人员不得聘用,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中标后项目所有人员必须录入人脸识别考勤,服务人员的工种、数量不得减少,项目负责人每月必须常驻项目现场,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技术负责人每月常驻项目现场不少于2天。缺勤的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3)设备设施维护清单:
防汛通道公园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庭院灯 |
52 |
盏 |
|
|||||||||||||||||||||||||||||||
2 |
地埋灯 |
12 |
盏 |
|
|||||||||||||||||||||||||||||||
3 |
草坪灯 |
18 |
盏 |
|
|||||||||||||||||||||||||||||||
4 |
座椅 |
2 |
个 |
|
|||||||||||||||||||||||||||||||
5 |
健身器材 |
8 |
组 |
|
|||||||||||||||||||||||||||||||
6 |
垃圾箱 |
15 |
套 |
|
|||||||||||||||||||||||||||||||
水上公园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庭院灯 |
32 |
盏 |
|
|||||||||||||||||||||||||||||||
2 |
地埋灯 |
14 |
盏 |
|
|||||||||||||||||||||||||||||||
3 |
草坪灯 |
31 |
盏 |
|
|||||||||||||||||||||||||||||||
4 |
座椅 |
21 |
个 |
|
|||||||||||||||||||||||||||||||
5 |
健身器材 |
10 |
组 |
|
|||||||||||||||||||||||||||||||
6 |
垃圾箱 |
21 |
套 |
|
|||||||||||||||||||||||||||||||
7 |
摇椅 |
3 |
个 |
|
|||||||||||||||||||||||||||||||
8 |
篮球架 |
2 |
套 |
|
|||||||||||||||||||||||||||||||
望城公园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石桌 |
5 |
个 |
|
|||||||||||||||||||||||||||||||
2 |
石座凳 |
8 |
个 |
|
|||||||||||||||||||||||||||||||
3 |
座凳 |
8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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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垃圾箱 |
4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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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御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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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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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杆灯 |
90 |
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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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铝合金塑钢坐椅 |
20 |
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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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各种健身器材 |
14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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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篮球架 |
1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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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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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杆灯 |
15 |
盏 |
|
|||||||||||||||||||||||||||||||
2 |
木坐椅 |
10 |
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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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果皮箱 |
6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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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2包预算价:300万元/年;最高限价:300万元/年。
(四)巢湖市2023年市区公园及道路养护管理服务项目第3包服务需求:
1、采购服务范围:
(1)云华大道养护面积21157平方米、行道树1393棵。
(2)云华大道两边绿带养护面积80208平方米。
(3)东风西路(体育大道至湖光路)养护面积6061平方米、乔灌木693棵。
(4)夏阁园区绿地面积10000平方米。
(5)快速干道路滨湖景城段养护面积2000平方米。
(6)湖光路大桥空隙地养护面积5000平方米。
(7)快速干道养护面积246000平方米、行道树810棵。
(8)龟山隧道入口养护面积1409平方米。
(9)双桥河绿地131912平方米、乔灌木7612棵。
(10)亲水平台6座,水面木栈道841平方米、木栈道320平方米、栏杆660平方米、芬兰木铺装1100平方米、松木桩护栏(亲水平台)124平方米、大理石铺装3400平方米。
(11)水生植物22045平方米。
(12)体育大道:8122平方米、行道树306棵。
(13)老湖滨大道养护面积11058平方米。
(14)蔡岗泵站养护面积3000平方米。
(15)金钉子绿地5000平方米。
(16)湖光路养护面积49000平方米、行道树2857棵 。
(17)三水厂及龟山连接线养护面积8000平方米,行道树143棵。
(18)S105养护面积30000平方米、行道树1500棵。
(19)北外环养护面积65957平方米、行道树520棵。
(20)累计养护面积总面积705929平方米、行道树共7529棵。
(21)绿化带现有护栏维修:S105护栏2420米;东风西路286米,北外环382米和后期可能增加的护栏量。
2、采购服务内容:
(1)绿化养护和保护:主要包括浇水、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树木补植、施肥及清杂等内容, 要保持绿化完整无缺、长势良好。保护景点内的花草树木不被盗伐、损坏,草坪不被踩踏、损毁,歪倒树木及时扶正踏实。
(2)卫生保洁:实行全天保洁,每天游览小道、广场、草坪等进行清扫,并集中清理,各种建、构筑物、亭廊、宣传牌、座凳、垃圾箱、景观灯等设施小品每天抹灰。痰迹、油迹等清洗,无牛皮癣,保证管理范围内干净、整洁;水面无漂浮物,水体清洁无污染。
(3)设施维护:包括亭、廊、架、栏杆、游览小道、园路、广场铺装、木栈道、建筑小品、雕塑景石、健身器材等广场内的各种设施的维护与修理,区域内供电供水系统、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等的安全运行和维修管理。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