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标有“★”系产品重要指标参数,“▲”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
一、项目采购内容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一体化单轨制办案配套项目,采购移动端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一体化单轨制办案管理平台、客户端软件共3套软件及一体化单轨制办案应用配套适配配件。
二、项目概述
2.1 项目背景
依据《全省深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工作方案》、《杭州市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杭政法〔2020〕17号)和《关于“一体化办案系统”辅助办公设备采购标准建议的通知》(杭政法〔2018〕156号)等文件精神,一体化办案系统自2018年在全省开展试点工作,2020年在全省全面推广运用。围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实现地区全覆盖的目标,同步推进逮捕、起诉、审判、执行、法律援助、检察监督等协同的全省应用,实现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覆盖全部案件、覆盖全部诉讼流程、覆盖全部办案单位。刑事案件办理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单轨运行,一体化办案单轨运行中相关办案软硬件设备存在较大的缺口。一体化办案单轨运行后不再移送纸质卷宗,为方便办案,减少案多人少矛盾,办案部门亟需采购办案设备及配套阅卷系统,提升办案质效。
2.2 建设目标
重点推进一体化办案的电子卷宗移动阅卷便捷性,提升一体化办案单轨制后无纸质卷宗的阅卷、批注、出庭示证等效率,全面提高一体化办案质量,满足线上线下卷宗阅卷数据同步,满足卷宗传输规范和批注规范功能。
2.3建设依据
《浙江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方案》
《杭州市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杭政法〔2020〕17号)
《杭州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规划方案(2019年-2021年)》
《浙江省检察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试行)》(浙检发办字〔2020〕190号)
《关于“一体化办案系统”辅助办公设备采购标准建议的通知》(杭政法〔2018〕156号)
《全省深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工作方案》
2.4建设周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系统上线使用,符合初验条件进行项目初验工作;试运行至少1个月,完成系统功能完善及系统终验工作;终验通过后维保3年(配件按厂家质保)。
3.1功能要求
1.系统设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软件工程的标准,保证系统质量,提供完整、准确、详细的建设文档资料,应用设计符合国际、国家、检察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浙江检察、杭州检察信息化、数字化的发展规划。
2.本系统具有针对性、可拓展性,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系统接口规范》接口开发,满足《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业务系统软件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信息化业务发展阅卷需求。
3.按照最高检的接口规范实现单点登录,用户验证传输通过加密传输。
3.2技术要求
(1)采用的技术路线和主要技术须是目前主流技术,所采用的标准须满足支持目前国家或行业标准。
(2)国产化的主要技术路线要求:支持国产服务器(CPU为鲲鹏系列,银河麒麟操作系统或统信操作系统)、国产终端(CPU为飞腾系列,操作系统为统信UOS)、达梦数据库、检察机关专用浏览器。
(3)一体化单轨制办案管理平台应用要求:支持国产服务器(CPU为鲲鹏系列,银河麒麟操作系统或统信操作系统),提供API服务接口规范。
(4)客户端软件(含国产适配),软件与便携式移动设备外接设备传输,客户端软件优先支持国产终端(CPU为飞腾系列,统信操作系统)。
(6)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必须适配鸿蒙系统或安卓系统 9.0 以上的便携式移动移动设备,适配尺寸不小于11寸平板设备。
(7)一体化单轨制办案管理平台满足基于检察系统的工作网络环境建设应用,应用统一部署在工作网。
3.3系统对接要求
以下接口对接及国产适配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系统接口规范》对接,其中标注部分与省院阅卷系统对接。
2.组卷能力接口规范:能够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系统接口规范》规范并按照一体化单轨制办案接口规范自动组卷,组卷后提供阅卷数据同步。
3.标注接口规范:提供给第三接入标准接口规范,批注支持到省检察院阅卷系统中。
4.国产适配:能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国产服务器、国产终端、中间件、国产数据库适配。
3.4标准规范要求
应用模块及数据字典设计符合高检院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接口标准规范要求。
3.5性能要求
1、安全可靠原则:保证系统软硬件运行环境稳定可靠,而且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
2、先进性原则:满足系统的先进性要求,应用集成先进成熟的软硬技术,使系统在技术上达到先进水平。
3、可用性原则:系统应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小于12小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小于60分钟,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操作平均响应时间为秒级响应。
四、项目需求
4.1.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
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是员额检察官移动端的离线专用阅卷辅助软件,要布局清晰、简易,布局分为案件区、阅卷记录区。具体功能要求为:
4.1.1卷宗及数据同步
1、案件卷宗导入
1)客户端导入:在客户端中,登录检察业务用户账号登录获取需的案件,将卷宗同步到移动端建立案件,对案件卷宗同步至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中。
案件的基本信息:案件承办人、案件名称、统一业务案件编号、案件到期日期、案件卷宗文件、案件文书文件等。
2) 手动导入:是承办人将案件复制到介质,再通过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导入,案件导入支持文件夹、压缩包、浙江刑事智辅导出的文件导入,要求支持带密码包导入功能,其中浙江刑事智辅导出的文件自动读取案件基本信息功能(含案件信息、统一案件号、案件到期时间)。在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软件中导入建立案件。
2、批注数据同步
实现阅卷批注回传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中或移动端中。
1)数据对接: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与客户端软件实现业务数据无缝对接,实现省院在线阅卷系统数据交互。
2)批注同步:能够对离线卷宗阅卷的过程中的批注回传至省院在线阅卷系统。
4.1.2案件管理
对已导入到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中的案件个性化管理,包含案件标记、案件增强安全锁、最近卷宗记录、案件到期提醒管理、案件删除或清理等功能。
1) 案件标记:支持个人习惯和案件性质对案件进行标注,设置标星功能,标星后在案件文件夹显示“☆”字样,更多案件时快速切换已标星和未标星的案件。
2) 案件增强安全锁:对重要案件支持设置二次密码控制功能,当设置后每次打开案件时必须输入开启安全密码,提升案件安全。
3) 最近卷宗记录:支持近期阅卷的案件列表,阅卷过程中或者重要案卷可以进行标星,可以对已经阅卷完成的案卷标为已阅标记;能够按照时间自动排序阅卷记录,支持对阅卷记录的查询功能,查询快速定位卷宗,并跳转至最近阅卷的位置。
4) 案件到期提醒:对即将到期的案件,主屏案件空间自动提醒即将到期标识图标“!”,提醒承办人案件办理即将到期。
5) 案件删除或清理:可以对已经结案的案件从软件中删除,并删除所有的阅卷记录、批注记录等;支持一键清理所有的案件数据。
6)补充证据:(1)卷宗文件补充:在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中重新补充证据导入功能,满足单个文件、批量文件导入。(2)其它证据补充:支持图片、视频文件的导入和拍照补充证据,视频默认支持MP4在软件内进行播放。
4.1.3阅卷功能
功能要求:
1) 编目:通过组卷同步卷宗到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能够对卷宗原始文件编目显示,支持多级目录显示,目录索引卷页快速定位卷宗页。
2) 卷宗目录查阅:编目后的卷宗能够支持查询目录功能,支持模糊、精准查询,查询到的目录单击快速打开案卷文件。
3) 快速阅卷:快速阅卷提供阅卷记忆功能,自动记录最后一次阅卷卷页,不同的案件都具备记忆功能,单击案件卷宗时能够自动调至上次阅读位置。
4) 已阅未阅:对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的每份卷宗具备已阅、未阅功能,提供快速切换显示模式,快速定位至阅卷卷页。
5) 全卷宗预览:能够快速阅览全景卷宗,满足案件特殊页面快递定位需求,支持横竖一屏不少9页卷页显示。
6) 快速翻页:案件的卷宗支持5000页以上,要求低延迟翻页能力,保障实际应用的阅卷体验。
7) 卷页放大缩小:默认支持移动端尺寸自适应功能,可以单页进行放大缩小卷页功能,支持图片放大缩小。
8) 证据重点要素关联:证据关联可以对卷宗目录文件、之前批注内容、已阅、未阅的进行相互关联,通过关联证据后可以快速定位到相关的证据之间的联系。
9) 全卷检索、检索高亮、预置关键字检索定位阅页:支持多项关键字一次性检索,全卷检索是通过关键字对整个卷宗的文字检索能力,对检索到的卷宗列出目录清单,并摘取含有关键字的文字段落并高亮关键字,单击清单列表立即定位到具体卷页;支持按照页码快速定位到卷页。
10) 批注功能: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支持文字高亮批注、图片上文字批注,涂鸦批注,规则型(画线、正方形、圆形)标注、对批注的内容支持设置不同颜色功能、批注删除功能。
11) 批注清单管理:对在卷页中任何批注操作,能够形成批注清单列表、支持查询批注内容、查阅到批注回溯定位卷页功能。
12) 书签功能:支持书签添加,添加书签时能够自动识别当前的卷页目录名称。支持对已经添加的快速查阅,查询结果单击跳转至卷宗页,对加为书签卷页支持全景预览,单击书签回溯定位卷页。
13) 卷页旋转:支持对某一些卷宗含有大量单据或者图片显示方向不对的,支持实现单页或批量卷页旋转能力,旋转仅对选中的页码有效,不影响其它卷宗页。
14) 批注显示: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的批注回传到服务端能够在阅卷中展示。
4.1.4出庭示证
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出庭示证功能:
1) 建立案件后自动创建8大类证据目录,形成举证提纲,支持阅卷过程证据归类。
2) 阅卷过程中可以随意增删举证提纲目录,调整所属证据分类。
3) 支持举证素材补充,素材支持视频、图片等,其中视频支持证据打点快速定位功能。
4) 一键转化出庭示证,直接输出到投影仪支持HDMI,支持音视频播放、证据比对、标注、原始卷宗追溯。
5) 证据比对,对嫌疑人在不同场景下的出现两个证据的吻合度进行比对,以锁定重要证据依据。
6) 视频播放,视频举证是案件中嫌疑人举证重要的法律依据,举证过程中必须支持视频播放功能。
4.1.5阅卷安全控制
1) 强制设置高强度密码:检察官首次登录移动端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输入初始化密码登录成功,提示强制设置高强度密码,重新登录才能使用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
2) Wi-Fi连接自动关闭:在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运行期间,移动端能够自动关闭Wi-Fi连接。
3) 自动安全锁屏:移动端设备阅读静默时间超时,软件自动启动安全锁屏,再次使用须重新登录。当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隐藏后台运行时,重新切换到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自动启动安全锁屏,必须重新登录。
4) 防截屏控制: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实现阅卷过程增加防截屏控制,禁止使用通过软硬件实现截屏功能。
5) 安全水印功能: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自动加检察官姓名安全水印,以防拍照,但安全水印不影响阅卷体验。
6) 数据清理:应使用人或工作需要,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满足对设备上案件提供一键数据清除功能,彻底删除案件数据、阅卷记录、批注等有关敏感数据信息。
7) 自我数据销毁:默认部署软件指定限定周期内未使用设备软件,超过了激活使用时间的,再次启动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阅读软件将自我销毁历史所有数据。
4.1.6基础管理
1) 密码修改:支持使用人密码修改服务功能。
2) 阅卷设置: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提供个人喜好设置功能,满足阅卷屏幕亮度设置、水平阅读、垂直阅读、护眼阅读模式、全屏阅读。
4.2一体化单轨制办案管理平台
4.2.1与客户端案件交互服务
管理平台对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后,结合一体化单轨制办案的需要进行服务封装,实现案件卷宗、在办案件、卷宗单页组卷、案件批注的服务接口,支持客户端用户登录验证提供卷宗下载与同步、批注同步API接口服务。
在办案件:账号密码验证通过认证的,返回当前人员的办理案件的信息;获取案件卷宗能力:利用案件基本信息获取案件的具体卷宗;具备独立的组卷能力,组卷同时实现卷宗编目。批注交互接口:提供批注本地化存储。
4.2.3分析与统计
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使用情况:卷宗下载情况、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安装量统计、下载日志、下载数据统计、阅卷卷宗数据统计。
按照统计条件支持不同时间段,对下载卷宗、案件数据、安装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软件数量、在用人员的月报表的统计查询、打印、导出功能。
4.3客户端软件
客户端软件功能,支持对实名设置,提供在办案件、移动端案件管理、忘记密码服务功能。
4.3.1一体化单轨制办案强制实名
实现检察官同步卷宗数据时自动对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实现实名注册设置。
4.3.2在办案件管理
客户端提供承办人在办案件列表,支持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账号与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显示查看当前账号下在办案件,支持分页;单击下载或同步到移动端,同步成功后自动在移动端的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中建立案件。
4.3.3移动端案件管理
移动端连接到国产电脑后显示移动端案件,支持卷宗批注记录同步,同步后回传服务端。
4.3.4基础管理
密码重置: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支持忘记密码重置服务,重置时必须在登录客户端软件后才能重置密码。
4.4同步规范
在线离线规范是对卷宗同步到移动端组卷、案件信息以及批注交互规范要求:
4.4.1卷宗同步规范
制定案件同步规范及案件基本信息的接口规范,组卷规范、卷宗文件拆分规范、案件信息格式规范:
1) 组卷规范要求,组卷是对案件中的卷宗按照分卷独立进行组卷,每一份卷宗通过组卷后形成规范独立的PDF文件,组卷后的PDF能智能编目卷宗目录,编目后的目录符合PDF目录标准规范。
2) 卷宗文件拆分功能,对于案卷较多组卷后单页页数超出1000页的,组卷后文件自动拆分多文件,提升阅卷体验,拆分后的文件目录智能分解编目。
3) 案件信息格式规范,是提供卷宗和案件信息关联文件,制定符合随卷宗组卷的案件信息格式文件规范,拟定默认以JSON作为规范格式更好扩展应用,格式内容应提供需要数据项案件名称、承办人、案件到期时间、案件统一受理号等案件的基本信息,案件文件能够被一体化单轨制办案同步自动创建案件读取使用。
4.4.2批注规范
1) 批注交互规范:
数据规范采用JSON数据包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数据交互,批注信息JSON文件涵盖内容、标注坐标、标注数据项内容、案件标识信息、卷页信息、批注人、批注类型、批注时间、卷宗目录编号、卷宗文件编号等批注要素,软件批注要求类似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批注的JOSN文件格式规范。
批注数据项:案件唯一标识、批注信息(批注唯一标识、批注分类名称、摘卷内容、卷宗目录编号、卷宗文件编号、批注类型、批注坐标、批注人)。
2) 批注同步回传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规范
要求上行下行数据项目实现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的标注内容在双向同步,批注必须满足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的标准。
4.4.3智辅数据交换规范
本期项目需满足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要求,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为辅助阅卷工具一部分,按照智辅工具/智辅数据交换/数据同步规范实现智辅的交互库建设。
4.5系统对接
本期项目涉及接口必须按照高检接口规范无缝接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主要的接口基本信息有:
4.5.1用户体系
检察官身份认证(含隶属机构名称、账号密码),通过身份认证的获取到当前用户在办案件数据(案件名称、案件类别、统一业务受理号、案件到期日期等)。
4.5.2卷宗目录
文书目录:案件案卷目录名称、案卷目录下的卷宗文件、卷页名称、案件在办文书目录。
4.5.3案卡信息
部门受案号、统一受案号、承办单位编码、承办单位名称、创建人员编码、数据标识编、案件名称等。
4.5.4批注回传
批注是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批注标准规范浙江省检察院定制批注规范,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的批注部分回传保存至业务软件批注中心,满足浙江省检察院刑事智辅助批注显示需要。
4.5.5卷页组卷
能够根据接口规范提取卷宗目录中的具体文件,并根据组卷规范实现组卷能力,组卷完成后提供卷宗下载。
4.6国产化适配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产适配文件指导,本项目要求服务端及客户端国产化适配:
服务器满足支持国产服务器、国产数据库、中间件环境;客户端满足支持国产终端环境。
4.7项目采购一体化单轨制办案应用及配件内容
一体化单轨制办案应用组成及配件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项或参数 |
备注 |
数量 |
1 |
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 |
阅卷软件 |
不少于129套 |
2 |
国产客户端软件 |
客户端软件 |
1套 |
3 |
一体化单轨制办案管理平台 |
服务端软件 |
1套 |
4 |
移动端配件11英寸,全网通 8+256G 性能版 曜金黑,含笔+键盘,安卓或鸿蒙系统。 |
配套适配设备 |
71台 |
五、功能演示要求
供应商可现场演示或录制视频播放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演示内容包括:
1、客户端软件:①提供国产统信操作系统客户端软件并安装使用;②获取承办人业务系统在办案件,同步读取案件基本信息案件;③管理移动端里的案件;④同步批注至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
2、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①卷宗目录显示、书签添加、查阅等;②卷宗目录查阅、检索、高亮等;③批注定位、关联等;④手动导入卷宗创建案件。
3、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阅卷安全控制要求:①首次登录强制设置高强度密码;②阅卷时,移动设备自动关闭Wi-Fi连接;③移动设备安全锁屏;④安全防截屏控制、水印防拍照。
六、实施要求
6.1项目实施要求
投标方应按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要求,针对招标项目实施过程及交付结果进行质量规划、管理、控制。
1、质量控制:投标方一旦中标必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必须接受招标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无条件接受招标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2、进度控制:根据项目建设周期,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做出项目实施的初步计划,成为中标方后必须提交正式工作方案,明确招标项目工作的方式、方法、过程步骤、按阶段分解的详细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招标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
3、系统测试:招标人有权监督和管理投标项目的测试,以保证系统的处理速度和响应时间,测试和细化各种技术方案,选择最优化配置。
4、试运行:投标方必须接受并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要求,无条件提供中间过程工作成果。对在系统使用中发生的功能和性能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进行整改。
5、系统验收:投标方在试运行期满合格后,可以按照预先提交用户并得到确认的验收方案安排对系统进行验收。
6、沟通协调: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阐述项目沟通计划,确保投标方与业主之间信息沟通顺畅。
7、项目实施团队要求:本次项目需要组成项目小组,所配备的人员不少于3名。
6.2项目培训要求
投标方在项目建设前后除了对业务经办人员的专项培训以外,应对招标方的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维护培训。
投标方应详细说明培训计划、授课人员安排、培训对象与人数、培训地点、培训时间清单。
1、培训计划:系统的培训工作分为集中大课总体培训与普及性培训2阶段。
2、培训内容:为了让用户能够熟练地使用本系统,投标方需要对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系统管理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系统管理员、操作人员熟练使用软件。
3、培训对象:包括业务管理层人员(主要指使用部门的领导)、系统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主要指具体的业务操作人员)。
4、培训时间:根据项目推进,安排在系统部署起来,并完成基本参数后开始,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5、培训形式:以现场培训、视频会议培训、需包含PPT讲解、用户手册,并根据采购方要求,制作视频培训片。
6、培训课程: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不同的课程,总体包括系统总体情况、系统建设以及系统管理方法内容。
6.3文档交付要求
软件项目交付物包含:需求分析报告、系统设计书、投标书、合同、可执行软件、数据库的设计、系统体系架构及描述、数据库安装手册、程序安装维护手册、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材料。
6.4试运行与验收
软件开发实施并调试完成,经过用户的认可后,投入不少于1个月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应使任何故障或问题都能在收到故障通知后尽快(节、假日也不例外)被修复和解决,并给出详细修复细节报告,所有试运行期间软件的修改和变化都应在试运行结束后提供书面和电子文档。试运行稳定后可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
① 项目开发任务已经完成,测试合格并上线试运行;
② 项目经过试运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用户认可;
③ 项目提交了完整的文档资料。
6.5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方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1)客户服务:需具备客户服务体系,客户可以通过客户服务中心来解决问题。
(2)维护方式:支持多种项目维护方式,包括热线、邮件、远程诊断、现场诊断等服务。
(3)维护流程:支持多维护人员角色参与到维护流程的各个环节,包括日常预防性巡检以及应急故障处理流程。
(4)维护制度:有完整的维护工作制度和规范,包括上门维护服务规范、维护工作制度等。
2、投标方须保持与用户的联系,随时交流系统的应用情况,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用户解决遇到的问题。
3、项目终验合格后应提供配件质保(按厂家标准)、软件3年免费运行维护。免费服务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方式、费用,招标人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相关售后服务合同。
4、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2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
5、在质保期内,项目承建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所有软件升级的服务。在设备扩容及软硬件升级时,卖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指导。
6、保修期结束后,项目承建方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升级,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质保期后的维护费用,项目承建方和采购人将在双方的合作情况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6.6维护费用
免费维护期满后,中标方收取的每年维保费用不高于本次所签订合同总价的15%。
七、安全保密知识产权要求
7.1服务保密要求
中标方须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与业主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7.2安全性、功能性能测试要求
系统须避免各种信息安全漏洞,加强安全性防护,有完善的安全解决方案。
7.3软件应急方案
中标人必须提供系统应急方案,应急方案需考虑各种故障类型,分别给出解决方案。
7.5信息安全承诺保障
中标方承诺严格把控运维人员安全风险及系统安全风险,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监测和巡检,出具安全巡检报告。及时修复系统存在的各类安全漏洞。在政府重要活动、会议召开期间对系统进行7*24小时严密监控,一旦发现问题,要求在第一时间内关停或恢复正常服务,并尽可能的消除影响。中标方承担因系统本身漏洞所引发的信息安全事件而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7.6知识产权要求
本次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自主开发的相应软件产品,能够为本次项目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涉及的软件产品采购一体化单轨制办案辅助系统软件、一体化单轨制办案管理平台、客户端软件共3套软件。中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中标方应保证采购方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解决。
1)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系统部署及上线测试工作,试运行至少1个月,完成系统功能完善及系统验收工作,软件质保期3年(配件厂家质保)。
交货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866号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2)付款分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