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1.项目概述:
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位于长江下游,江苏省中部,距南京 100 公里,距上海 200 公里,是上海辐射长江以北区域路径中的重要节点。同时也是扬州市“一体两翼”的东翼,区位优势较为明显。根据《关于设立常熟经济开发区等十一个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苏政复[1993]56 号),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为4.75km2,四至范围为:东至汽车总厂东侧,南至宁通一级公路,西至芒稻河,北至新通扬运河。2004 年 5 月,江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移师沿江,至此开发区分为东、西(现省级高新区)两个片区。根据 2019 年度江都综合发展规划(最终稿),江都经济开发区(东区)规划面积为 135km2,四至范围为:东至引江二河,南至长江、夹江,西至京沪高速公路南延线,北至沪陕高速公路。
2.服务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江都经济开发区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根据本项目招标内容及与开发区管委会沟通结果,本次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为《扬州市 J14~J19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报告》中 6 个单元的范围,评估面积为 48.85km2(4884.99hm2),四至范围为:东至疏港路、乔港路,西至祈福大道,南临长江,北至江平公路、銮江路。
主要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区域中各项规划,以河道为单位编制《江都经济开发区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并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提交扬州市水利局、江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洪水影响区域评估工作应当在资料收集和现场勘探的基础上,详细阐述涉河建设项目现状、布局和优化方案等,要落实好河湖水域岸线利用与防洪保安、河势稳定以及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等之间相互关系和符合性要求。《江都经济开发区洪水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扬州市水利局、江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最终《区域洪评报告》;及时将工作成果提交开发区有关部门使用,同时移交全部档案资料。
3. 进度计划:
(1)自收到采购人通知编制区域洪评报告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区现场调查及基础资料的收集;
(2)自收到采购人通知编制区域洪评报告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区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提交扬州市水利局、江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
(3)通过扬州市水利局、江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根据专家意见15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提交最终的《区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4)投标人根据审查及发包人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技术文件,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不可更改的最终版文件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