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可选择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打印的纸质版,否则视为无效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纸质文件,均不造成投标无效。
二、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包1(广东省高尔夫球队第二批运动员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一)服务范围:2022-2023年广东省高尔夫球队第二批运动员管理服务外包
(二)服务要求:根据广东省高尔夫球运动中心工作需要,协助管理第二批受邀代表广东省高尔夫球队参加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的高尔夫球运动员共计2人,其中男运动员1人、女运动员1人。
(三)服务时间(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行业内相关标准履行本项目。
采购包1(广东省高尔夫球队第二批运动员管理服务外包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在每笔费用支付前须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后再结算:(1)本项目费用实行包干制,即采购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每季度向中标人支付项目费用,用于中标人承担运动员的包干经费和项目外包服务费。(2)采购人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当季度费用,中标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中标人应在收到每季度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向运动员支付当季度费用,不得拖欠;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并将发放情况反馈给采购人;如因中标人未及时转账造成延时支付运动员费用的,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4)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核对确认。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一)其他要求: 本采购需求中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的服务、商务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二)管理体系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要求高、对企业实力及体系标准有较高要求,要求投标人在企业标准化工作体系、流程、服务质量、企业体系认证管理等方面应完善、规范,有获得相关认证。 (三)拟投入人员: 1、项目负责人情况: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运动员管理类相关业绩或体育类人力资源管理或体育类外包服务类相关的业绩。 2、项目服务团队:需提供5名或以上服务人员。 (四)服务响应时间: 投标人需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的30分钟内进行响应,并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服务。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体育服务 |
广东省高尔夫球队第二批运动员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
项 |
1.00 |
3,466,100.00 |
3,466,1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东省高尔夫球队第二批运动员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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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广东省高尔夫球运动中心根据《广东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粤机编办[2012]224号)核定成立,为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广东省高尔夫球运动项目的布局、选材、训练、竞赛和管理工作。现就2022-2023年度广东省高尔夫球队第二批运动员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名中标人。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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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要求: 1.根据广东省高尔夫球运动中心工作需要,协助管理第二批受邀代表广东省高尔夫球队参加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的高尔夫球运动员共计2人,其中男运动员1人、女运动员1人。 高尔夫球队运动员分为两个档次,各档次要求如下:
2.采购人有权按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所聘用的运动员数量或调整运动员资格条件,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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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3.采购人有权确定高尔夫球队运动员的数量、名单,且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提出委托管理服务的具体要求,以及服务团队人员的素质要求;采购人有权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及接受要求。(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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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运动员的详细训练计划、比赛内容、比赛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5.采购人负责制定运动员的奖惩、休请假、撤换或辞退方案。 6.采购人可根据训练比赛的需要对运动员进行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安全和规章制度、反兴奋剂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7.采购人须及时足额支付所有费用,不得拖欠。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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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中标人服务职责与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专业的人员咨询、统筹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知识经验、能够提供优质、专业和诚信的服务的专业人员。 2.中标人负责与运动员或其代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按时按标准发放运动员费用。 3.中标人应在收到每季度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向运动员支付当季度费用,不得拖欠;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并将发放情况反馈给采购人;如因中标人未及时转账造成延时支付运动员费用的,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期内运动员服务费(人民币342万元)、项目管理费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税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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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5.中标人不得利用运动员进行任何与销售有关的商业活动,不得要求运动员代言其指定的任何商品,除获得本项目的管理费外,不得因实施本项目而获取任何商业权益。(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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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在取得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文件的情况下,中标人有义务协助运动员的合同履约纠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经济赔偿等事宜。 7.中标人保证对运动员的一切工作内容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参赛人员名单、训练安排、战术等。 8.服务期内,运动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中标人应积极协助采购人参与调查,处理工伤鉴定、工伤申报事宜;发生重大疾病、非因工死亡等事故的,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依法处理。 9.如因中标人引起的合同履约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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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四、关于运动员经费: 本项目服务期内,运动员委托参赛服务费为包干价人民币342万元,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降低或下浮该部分费用。(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人与运动员的委托参赛服务合同项下训练、比赛等所应得的收入、个税等全部费用。运动员根据个人计划安排的上述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训练、职业或业余比赛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参赛、训练、交通、食宿、教练、球童、康复理疗、个人商业保险、宣传费用等均由运动员自行承担。) (1)无代理公司的运动员,在与采购人的委托参赛服务合同项下的训练、比赛等相关费用,需以票据形式提交至中标人报销,原则上不得高于年度包干经费的80%,其余包干经费为委托参赛服务费收入,由中标人扣除所得税后直接拨付至个人。 (2)有代理公司的运动员,凭其代理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至中标人作为包干经费支付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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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五、违约责任: 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克扣或暂停发放运动员的相关费用,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3.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运动员产生直接经济损失的,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发生机构改革或财政拨款无法到位等政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运动员,造成服务合同不能完全履行,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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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