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一、采购清单
服务名称(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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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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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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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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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展示馆设计咨询服务(含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
及内部展陈设计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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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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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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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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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一)基本要求
满足面向教育、面向体验、面向生活的综合需求,作为马鞍山市展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的重要窗口和基地,融合宣传教育、成效展示、实时监测、科普互动、休闲驿站等功能,重点围绕海绵城市建设历程、马鞍山市海绵城市示范市系统建设、海绵城市典范项目、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探索、人民生态宜居的新家园等若干主题,全面展示马鞍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思路和成效。
(二)服务内容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马政〔2021〕53 号),为进一步加大海绵城市宣传教育力度,有力推动马鞍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拟在中心城区选址建设一座海绵城市建设展示馆。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项目方案设计(含内部展陈设计)。要结合马鞍山市实际和特色开展方案设计和展陈设计并满足甲方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项目建议书)。组织编制项目建议 书(需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并满足甲方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3.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同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工作,并满足甲方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三、成果要求
服务成果除满足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应于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专家评审稿,最终成果应满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主要包含三大内容:
1.项目方案设计(含内部展陈设计)成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项目建议书)成果。
3.初步设计成果。
成果文本及相关图纸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文本电子文件需要提交可编辑的word、PPT 等格式,图纸电子。
四、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马鞍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并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跟踪服务期:自最终成果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起
12 个月。
3、付款方式:
3.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0% 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成交供应商提交专家评审稿, 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 14 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60%(含预付款);最终成果提交并获得主管部门审批后 14 日内, 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0%(含预付款)。
3.2如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交专家评审稿,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后 14 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60%;最终成果提交并获得主管部门审批后 14 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0%。
3.3跟踪服务期满后 14 日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
4、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含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加班费、食宿费、管理费、差旅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办公费(含办公用品费)、技术服务费、验收费、现场勘察费、驻场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成果资料编制费用、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环节费用、其他费用(如包装费、印刷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 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