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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数据共享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咨询服务(2022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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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1210000319915 文档页数:59页 所需下载券:10
省数据共享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咨询服务(2022年)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报价无效。

如果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报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 项目概况

1.1 基本信息

1.1.1.项目名称

省数据共享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咨询服务(2022年)项目。

1.1.2.采购人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1.3.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引进第三方咨询机构的力量,协助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开展白皮书编制、数据交易流通规则体系研究、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研究、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体系研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运营机制研究、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及推广、省域治理“一网统管”跨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公共数据开放动态及机制研究和公共数据开放评估指标体系等工作,助力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新突破。

1.1.4.服务地点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定地点。

1.2 项目背景

数据是数字化时代重要的战略资源,是社会生产的新要素。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不断深入,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法人主体在日常运转过程中生产和积累了大量数据资源,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既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数字政府建设;也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壮大数字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7月,我省出台了《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粤府办〔2021〕151号),提出“1+2+3+X”的广东特色改革思路,对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任务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权责清晰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度规则和组织体系,在数据要素市场流通的运营模式、交易模式、技术支撑、安全保障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实现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在全国打造‘理念先进、制度完备、模式创新、高质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和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

同时,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是我省当前的工作重点,涉及政府履职的5大领域,覆盖省市县镇村5级,业务、数据较为复杂,地市、区县建设了多个治理平台,但其数据需求存在很大重合。我省已建立了省市两级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体系,但现行的数据共享对政府协同治理支撑不够,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发数据中心体系,夯实我省数字政府的数据基础,为数据资源“一网共享”提供强大驱动力。

为加快推进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夯实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基础,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和创新引领作用,助力我省全力打造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计划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承担省数据共享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300万元。

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4 服务内容

4.1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白皮书编制

立足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设现状,从政策解读、广东模式、专题研究、案例典型等方面,全面总结提炼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设工作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果,编制并发布白皮书。

4.2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研究

梳理国家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政策要求,通过实地调研、案头研究等方式对兄弟省份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分析,归纳先进做法,对欧盟、美国等地区和国家数据授权运营的主要做法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深度分析各类授权运营模式的优劣势,结合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践,提出建立我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的政策建议,协助建立广东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

4.3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体系研究

分析国内各地对数据流通交易规制的先进做法,实地走访调研各地数据交易所的运作实际情况,结合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发展实际,研究提出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体系的政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资产登记合规、数据流通交易监管、数据交易所、数据经纪人管理和数据流通交易技术安全等各方面。

4.4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体系研究

梳理国内外关于数据要素收益分配的理论,结合国家和我省对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要求,研究数据要素收益分配的方法,同时广泛调研当前数据要素收益分配的现状和实践,探讨收益代持、数字税等的可行性,研究提出具有广东特色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政策建议。

4.5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运营机制研究

围绕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目标,深入研究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基础设施、业务运营和安全支撑需求,系统、整体的分析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几大主要基础体系,以及相关主体关系,提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运营的制度框架,设计运营机制,为我省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运营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4.6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及全省推广路径研究

研究制定我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评估的指标体系,配合开展全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评估工作,梳理总结试点地市和部门的经验成效和存在问题,编制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总结报告,并研究制定首席数据官全省推广的方案,协助推广首席数据官制度。

4.7省域治理“一网统管”跨平台数据共享机制研究

研究省域治理“一网统管”跨平台数据共享机制,调研当前各治理相关平台的数据采集、应用情况,梳理各类治理平台的共性数据需求,分析省域治理“一网统管”跨平台数据共享在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场景应用等各方面的问题,剖析治理数据跨平台、跨层级共享的难点堵点,形成治理平台数据共享应用情况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在政务大数据中心规则框架下,根据经济运行分析等不同的治理业务场景,制定治理数据共享的规则,设计省域治理“一网统管”跨平台数据共享机制,协助建立上下贯通、左右互联的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数据体系。

4.8公共数据开放动态及机制研究和公共数据开放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分析国内外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机制与优秀做法,对比我省公共数据开放现状,摸清我省公共数据开放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公共数据共享机制的政策建议。同时,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公共数据开放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公共数据开放评估机制,参照国家相关的政务服务评价和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评估的方法,对我省公共数据开放工作进行常态化评估。

4.9协助推进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根据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政策文件,协助推进改革相关的各项工作,推动大湾区九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跟踪掌握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作进展,梳理总结改革经验成效,输出广东经验。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对我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总体架构管理、规划管理、培训组织等服务,以及对重点改革任务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

4.10服务成果

报价人应提交以下成果,最终以采购人确定的成果物及相应名称为准,主要包括:

(1)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白皮书。

(2)广东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的政策建议。

(3)广东省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体系的政策建议。

(4)广东省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体系的政策建议。

(5)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运营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6)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总结及全省推广政策建议。

(7)广东省治理平台数据共享调研分析及省域治理“一网统管”跨平台数据共享机制研究。

(8)广东省公共数据开放机制及公共数据开放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9)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政策建议。

(10)工作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过程性文档。

5 服务要求

5.1管理要求

5.1.1服务人员要求

(一)团队人员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服务方应根据项目开展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形成服务团队。项目团队负责人应承担或参与过国家或省级电子政务评估工作,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组织管理机制,保证服务团队的稳定。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服务人员时,应获得采购方认可。

项目经理具有博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或高级(或以上)职称,参与过数字政府、数据要素类规划或研究咨询项目,具有理论研究能力,在学术刊物发表过政务信息化相关论文。

项目团队(项目经理除外)成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承担或参与过数字政府、电子政务或信息化规划研究咨询工作的。

(二)人员管理要求。(报价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报价人须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报价人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报价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报价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人员,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5.1.2服务进度要求

服务方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交付。

5.1.3组织实施要求

为使项目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开展,报价人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机制保障方面,成立组织实施小组和项目专家组的双轨制的组织模式。在项目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方面,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5.1.4文档管理要求

报价人应在服务期限完成时,将本咨询服务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报价人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汇集成册的纸质文档。

5.1.5质量保证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报价人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并按“4.10服务成果”章节要求出具相关成果文件。

5.2验收要求

5.2.1验收依据

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报价人报价文件、项目合同及双方补充协议、备忘录等文件。

5.2.2验收标准

报价人按招标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的文档后,并向采购人提出验收书面申请,可申请启动验收。项目验收参照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项目验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组织开展最终验收。

5.3其他要求

5.3.1服务响应要求

要求报价人在工作时间能够于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发出的服务请求,同时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报价人需承诺在服务的过程中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并按照采购人考核标准的要求开展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与支付挂钩。(报价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报价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5.3.2资产权属要求

1.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报价人只能用于履行义务之目的。

2.本项目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3.报价人为履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4.报价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报价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报价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3.3保密要求

(1)报价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报价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报价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报价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报价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6 付款方式

本项目计划分3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首期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报价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首期款约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最后成交价计算,但不超过本项目当年预算;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进度款:《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白皮书》《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及评估总结报告》《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22-2025年)》(建议稿)《广东省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体系的政策建议》(上述成果物名称待定,最终以采购人确定的为准)经采购人书面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报价人书面提交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进度款支付流程,进度款约占合同总金额的20%。

3.尾款: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并出具书面项目验收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报价人递交对应款项的发票及采购人要求的结算材料,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设定的评分标准,对服务质量打分,满分100分。评分大于等于90分,尾款将全额支付;评分小于90分,尾款将按照分数的比例支付,即尾款支付金额=评分/100×尾款总金额。)报价人对采购人的评分标准及评分结果予以认可,不持异议。

 

 

 

采购包1(省数据共享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咨询服务(2022年)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首期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报价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首期款约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最后成交价计算,但不超过本项目当年预算;如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期:支付比例20%,进度款:《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白皮书》《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及评估总结报告》《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22-2025年)》(建议稿)《广东省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规则体系的政策建议》(上述成果物名称待定,最终以采购人确定的为准)经采购人书面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报价人书面提交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进度款支付流程,进度款约占合同总金额的20%。

 

3期:支付比例50%,尾款: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并出具书面项目验收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报价人递交对应款项的发票及采购人要求的结算材料,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设定的评分标准,对服务质量打分,满分100分。评分大于等于90分,尾款将全额支付;评分小于90分,尾款将按照分数的比例支付,即尾款支付金额=评分/100×尾款总金额。)报价人对采购人的评分标准及评分结果予以认可,不持异议。

验收要求

 

 

 

1期:一、验收依据 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报价人报价文件、项目合同及双方补充协议、备忘录等文件。 二、验收标准 报价人按招标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满足采购人验收要求的文档后,并向采购人提出验收书面申请,可申请启动验收。项目验收参照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项目验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组织开展最终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省数据共享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咨询服务(2022年)

1.00

3,000,000.00

3,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省数据共享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咨询服务(2022年)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人员管理要求。(报价时提交承诺函,格式可参考附件)

报价人须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报价人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报价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报价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人员,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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