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背景
在《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到为营造便捷优质的社区生活圈,需进行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网格化治理模式。顶山街道作为高速发展的江北新主城,大力深化改革、激活创新因子,以实施“四大工程” 为重点,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小区层面下移,切实增强民生福祉,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其中,数字未来工程中明确,应以时空大数据为基础,智能化应用为导向,进一步深化“云上顶山”全域指挥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数字顶山”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智慧化水平,最大化发挥智慧效能。
1.2项目建设遵循标准
项目建设要以国家、省、市、区一网统管建设相关政策标准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2、《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 号
3、《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
4、《南京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5、《南京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
6、《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 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4)
7、《关于改革和加强江北新区新时代街道工作全力服务江北新主城建设的实施意见》(江北新区 2019.4)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 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属性 |
1 |
顶山街道一网统管系统 |
1 |
套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服务 |
三、技术部分要求
进一步深化“数治顶山、一网统管”体系建设,在江北新区一网统管系统基础上,建设街级数字可视化大屏,将人房基础数据、业务部门条口数据、社区服务数据以及视频资源等融通利用,展示顶山街情街貌、城市治理运行态势,实现全域指挥调度一键智达,为决策提供可视化支撑。建设数字资源管理平台,为工作人员提供智能化、精细化的数据管理工具,提高办公效率和数据协同性。建设顶山专属网格平台,以工地为试点,实现专属网格项目落图,项目人员、工期、进度一屏全览。同时本项目建设成果能够按照《南京江北新区“江北政务”技术对接规范》的要求,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对接服务。软件功能设计按用户需求及业务需求定向设计,要充分考虑功能之间的耦合性。
产品/服务 1:顶山街道一网统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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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或服务要求 |
1 |
★实质性条款 |
一、系统平台对接 (1) 对接南京江北新区城市治理一体化平台-网格数字化治理、江北政务、城市治理一体化平台-微社区/网格平台、城市治理一体化平台-指挥调度、城市治理一体化平台-视频监控一张图、南京江北新区智慧党建平台、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城市治理一体化平台-指挥调度系统,遵循统一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路径,进行本次顶山街道一网统管系统集成部分的开 发,实现与江北新区各业务系统的集成联动、一体展示。 (2) 对接智慧南京时空大数据云平台,依托天地图南京坐标系标准,实现天地图南京各类空间地图服务及数据的接入,实现基于天地图南京的空间数 据采集管理能力。 (3) 参考国家相关标准、政策、法规制定(包含但不限于《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数据交换标准及规范》、《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及规范》、《南京江北新区政务数据开放标准及规范》等)总体标准规范,与南京江北 新区大数据共享平台进行党建数据、人房企数据、行政审批数据、综合执法 数据、视频监控数据、12345工单等数据对接与流转,能够实现与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智慧小区、顶山街道防疫通行子系统的集成对接,实现与顶山 街道已有业务系统的集成联动、一体展示,并为未来一网统管的业务模块拓 展预留接口。 二、顶山数字可视化平台建设 在街道体制改革“6+1+3(六办一大队三中心)”治理体系之上,将新区赋能的街道数据、全街部门条口、社区服务数据以及各路视频数据等在平台上 融通利用,为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实现指挥调度全局一屏掌控、指令一键直 达、执行一贯到底、监督一览无余: (1) 街道一屏统览。围绕顶山街道“一党建”、“数据清”、“能流转”、“服务好”的口号为基础对街道范围内党建、基础数据资源、业务流转、网格E站、智慧小区等各类街道治理相关的要素汇总展示在一张图,对街道治理的总体态势全面掌握。在可视化呈现上,基于最新的“天地图•南京”基础底图数据,结合地理信息服务,实现相关数据的落图,同时完成与新区全景江北的对接,实现切换浏览顶山街道影像地图与电子地图,其中影像地图支持多年份历史影像切换与智慧南京时空大数据平台共享2021年的影像切换,其中全景地图需新拍全景照片。可视化呈现满足《江北新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可视化大屏设计规范》规定,实现通过开关控制顶山街道边界、社区边界、村组面、小区面、网格边界、三维立体房屋白膜等图层在“天地图·南 京”地图的叠加显示,通过地图实现对小区楼栋房屋立体白膜高亮显示,地图点选可查看楼栋分层户室表。 (2) 掌上顶山。按照《南京江北新区“江北政务”技术对接规范》的要求集成进“江北政务”,接入江北街道组织架构,实现用户通过新区搭建的移 动驾驶舱一键进入移动数据分析平台。综合展示登录用户辖区范围内实有人 口、实有房屋、实有企业、疫苗接种情况等,各类专项信息应根据类别、数 据权限、对象的不同以及管理的不同进行页面呈现。在移动端实现基于“天 地图·南京”地图对点、线、面空间数据采集,并能够实现点采集自动获取 经纬度、面采集自动计算面积以及线采集自动计算长度,同时在移动端实现 通过点选三维立体房屋白膜进行建筑物采集,自动获取建筑物空间坐标信 息。 三、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将街道全量数据纳入数据管理平台,为街道工作人员提供智能化、精细化的数据管理与业务表创建服务,同时构建数据动态采集更新工具,采集汇聚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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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业务数据,赋能前端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景: (1) 个人工作台。基于顶山街道组织结构,汇总平台用户数据资源可视化需求,对当前登录用户进行对应的数据与工作动态信息呈现,能够实现通过 本工作台辅助用户开展新建项目于下发。 (2) 数据管理。一方面基于顶山的数据特征形成专属数据资源目录,可以实现数据表单管理、查询检索,提供专属的数据分析、综合查询以及数据专 题服务;另一方面根据顶山日常实际开展工作的业务需求,提供表单管理与 配置服务,形成专属的业务表单菜单与图层标签管理,为用户日常工作的开 展提供支撑。PC端对专题数据表单的配置管理(包括字段、字段类型),对上传含地址信息的非空间化专题数据(如excel格式)做导入检测,在云端提 取对应数据字段同时满足上传数据的地址进行自动空间位置匹配,列表展示 匹配数据的坐标,并支持数据导出shape格式,支持对导入的数据在地图上 进行动态修正。 (3) 数据采集(移动端):集成进江北政务,为在移动端为网格员提供网格数据填报服务,满足实时获取PC端配置的表单信息并进行数据填报,同时根据实际业务场景需求,支持移动端采集任务生成二维码转发,能够实现民 众扫描识别网格员分享的专属二维码自动读取采集表单并进行信息辅助填 报,为网格员的数据采集工作提供支撑帮助。 四、专属网格管理平台建设 贴合街道实际网格数据内容,实现专属网格的统一业务管理,有效把握专属网格的基础情况与网格内的业务数据情况,服务街道整体规划,提升各职能 部门的工作效能。 接入南京天地图服务,实现根据顶山街道实际情况绘制专属网格地图,绘制结果通过新区统一技术路径进行专属网格地图发布,实现在本次建设平台可以调阅专属网格地图以及基于专属网格地图完成数据落图,从而形成闭环。能够支持多种地图模式的切换,同时提供专属网格管理服务,实现网格台账、查询检索与台账导出;对于专属网格内的项目,支持对专属网格内的项目进行数据上图,基于专属网格地图实现数据看板与网格区划展示服务。 五、地图服务建设 (1) 对于建设内容涉及地图可视化的部分,根据江北新区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和应用的规范要求进行相关建设,包括接入天地图·南京、全景江北引擎 等地图服务,并基于江北新区提供的地图服务和基础地理空间数据服务进行 地图基础功能开发,坐标系统一采用南京地方坐标系。 (2) 对于专属网格管理平台建设涉及的专属网格数据,依托顶山实际的专属网格数据,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完成专属网格地图绘制工作和后续的网格边 界范围动态更新工作,此项建设须按照江北新区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和应用的规范要求进行专题地理空间数据上图与更新。 |
2 |
非实质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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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时间:要求本项目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 90 个自然日内完成。
2、维护期:供应商应确保本次采购所有项目的安全稳定的运行,并承诺提供不低于 3 年免费维护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免费维护期)。
(1)维护期内,本合同项目所有技术和服务发生任何非人为故障,由供应商负责系统恢复。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即时,到达现场的时间为 2 小时,小型故障恢复时间为 4 个小时,严重故障恢复时间为 24 小时内, 并及时有效的提供解决方案。
(2)维护期内,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即时进行电话、邮件及远程网络支持,并在 2
小时内到场服务。如不到场,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需提供定期回访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优化建议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4)所有的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供应商派员到系统使用现场进行故障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培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操作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方式、培训课时及培训目标成果等
内容。
5、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
5.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书面说明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
5.2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或者其他工作失误,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3如因供应商投入人员过少原因,造成无法在承诺工期内完成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报价说明
6.1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伴随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6.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
6.3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
7、付款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不涉及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
2、项目初验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3、项目终验合格且审计结算后十日内支付至审定价的 94%;
4、剩余 6%尾款,项目质保期 3 年,每满 1 年支付 2%。
本章有带星号(“★”)的内容及商务部分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及考量后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供应商可以采用其他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但是,所有功能必须能满足采购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