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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级补助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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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1280000327571 发布时间:2022-11-28 文档页数:107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2年省级补助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救护车)

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数量(台套)

最高限价(元)

 

备注(服务年限或交货时间等)

01

2022年省级补助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救护车)包一

救护车

70

1246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02

2022年省级补助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救护车)包二

救护车

60

1068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服务中有货物的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4、服务中有货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5、本项目投标人应同时对以上两个包号进行投标,不能单独对其中某一包号进行投标,并且第一包与第二包所投产品型号及单价应保持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投标人不足4家的,不得开标,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本项目按照分包定标的原则评审,评审后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要求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本项目按第一包、第二包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如经评审委员会确定为第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其他包号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第二节 技术要求

本项目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一、二包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完全一致

一、货物名称:救护车

二、用途说明及货物要求: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疗急救功能和下乡开展基本公卫服务的功能。

三、参数要求

1、发动机:

★1.1 排量(L)≥2.0T或2.4(排量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1.2 燃油种类:汽油或者柴油

1.3 排放标准:国六(按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属地车管所上户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1.4 额定功率(Kw)≥145

1.5 升功率(KW/L)≥70

2、乘坐人数:≥7座

3、前悬架: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4、前轮制动:盘式制动

5、整车外形尺寸:

5.1 总长≥5300mm

5.2 总宽≥2000mm

★5.3 总高≥2400mm(不含警灯)

5.4总质量(Kg):≥3300

5.5整备质量(Kg):≥2400

6、医疗舱舱内空间:

6.1 长≥2400mm

6.2 宽≥1650mm

6.3 高≥1700mm

7、最高时速(km/h)≥150

★8、轴距:≥3300mm

9、最大爬坡度:30%

10、最小离地间隙≥140mm

11.接近角/离去角(°)≥20/25

12、燃油箱容量(L)≥80

13、安全配置:

13.1可视影像倒车雷达,车载导航系统,行车记录仪,可免费升级。

13.2 防撞钢梁

13.3遥控中控门锁、驾驶室电动车窗、前后雾灯。

13.4原厂轮胎尺寸要求:横断面最大宽度≥205毫米,扁平比≥75%,内径≥16英寸,备胎及备胎轮毂要求全尺寸。

13.5 正、副驾驶正面安全气囊各1个

13.6制动辅助系统要求:具备ABS+EBD+HBA

14.网络系统

14.1可关联5G-MDT发起音视频会诊。

14.2车载摄像头,同轴高清,图像像素≥1280(H)*720(V)

14.3提供车内摄像头两个,车载网关提供音频录制功能,存储时间不小于48小时。

15、其他配置:前后空调、前后暖风并可独立调节。上置式强排风,并可将车外新鲜空气吸入,双向换气,车厢内换气次数≥20次/小时。

16、医疗舱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合理设计,提供医疗舱内部布局照片、医疗舱设计草图、医疗舱改装布局方案说明;

16.1外观: 车顶前额采用嵌入式警灯,不增加原车高度,100W警报器1套,车身两侧安装4盏蓝色和4盏白色长方形LED蓝色闪灯,车身尾部安装2盏LED蓝色闪灯;救护车车身主色为白色,车身应标有生命之星及红色反光彩带;

16.2内饰:车厢内结构及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GB841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要求。医疗舱内饰应全部采用优质环保复合材料,一次性模具成形工艺,无缝隙、光滑、平整,材料应防水、防腐、耐磨、耐高温,易清洗。专用医用地板,具有:耐酸碱、防滑、防霉、防菌、防静电、易清洗、易消毒,抗老化、无异味、无毒、安全性强等优点。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密封分隔墙,分隔墙上安装滑动拉窗,窗户透明;医疗舱安装玻璃钢一体化内饰;医疗舱右侧安装长排柜式凳,座椅均需配备安全带;医疗舱前部安装看护座椅1套并配有安全带;医疗舱左侧配有氧气瓶柜、药品设备柜、吊柜一套,采用高分子材料制作;医疗舱窗户贴1/2不透明膜。

16.3配有自动上车担架含翻板1套,自动上车担架底座;铲式担架一套;10L氧气瓶两个(含干湿氧气吸入器、减压阀和压力表);紫外线消毒灯1套;前后对讲1套;灭火器(含1公斤干粉)及固定支架1套;输液挂钩1套;换气扇1套;LED照明灯2盏;后照明灯一个;不锈钢污物桶一个带固定装置。(投标供应商须对上述所列设备或装备提供配置清单及报价)

16.4电器系统:智能电源管理控制系统(管理全车用电、自动充电);备用12V蓄电池一个;1000W逆变、充电一体机一套;外接市电一套;安装2个220V插座,2个12V插座。

注:本项目的技术参数须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图片、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其中标注“★”的参数要求,须提供车辆检测报告或工信部公告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核实其真实性。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其参数的真实性的,视同未响应。

(四)其他要求:

4.1各投标商在投标时须提供宣传彩图,车身外表颜色主要为红色、白色,并按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制作。

4.2除上述特殊装备要求外,投标车型的一般装备要求不能低于标准配置,计算在投标价格在内的选购件应列出清单,说明产地、价格、材料等。

4.3中标单位需免费为每台车提供20升汽油或柴油。

4.4所供车辆的漆面必须是原厂漆面,应清洁光亮,不得有脱漆、划痕和瘪凹。

4.5车辆内部的座椅及其它内饰件应完整清洁,不得有划伤、污点,使用时应方便灵活。

4.6车辆内、外部的灯光应齐全、有效;空调、音响应完好无损,效果应达到国家标准。

4.7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不得有异常响声,制动、转向应灵活、有效;汽车的动力性能和经济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8投标人应主动协助使用方对车辆进行检验,查验发动机号、底盘号,交付所有证件、工具和主、副钥匙。

4.9提供详细保修方案(每个县市区对应维修站、提供原厂与特约维修站的授权委托协议或合作协议、联系人、联系电话),终生成本维护。

4.10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所投车辆及改装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商务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1.1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项目现场:按合同约定

交货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并按合同约定移交有关资料。

1.2    质量保证期:保修期限为“不低于3年或者是行驶里程10万公里以内”,最终以较长期限为准,质保期内供货商应提供制造厂指定的车辆维修点免费保修和免费上门服务;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内,最终以较长期限为准。

1.3    响应时间:(7×24)+2(即7天×24小时服务+2小时内响应)

1.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条件: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凭甲方指定用户签收的政府采购验收单结算付款,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同时中标单位需提供一份中标合同金额5%的银行保函作为车辆质保金,保函期限以中标供应商提供质保服务的期限为准。中标单位需在申请付款之日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函,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2、其它要求

2.1★投标报价包括车辆及所有辅料、运输、装卸、存储、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车辆移动保险(省内)、附件、检测、检验等全部费用。

2.2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投标人负全责。

2.3供货商应为使用方免费办理汽车移动证或临时牌照。

2.4供货商应主动协助使用方做好新车的组合保养;车辆发生故障时,投标人应主动与生产厂家联系共同解决索赔问题。

2.5质量保证: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包括零部件)必须是全新的,备件和工具齐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检测标准以及该车辆的出厂标准;车辆必须具有高可靠性,能稳定连续地工作。

2.6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零部件发生丢失和损坏,投标人应主动协助使用方按优惠价格提供原厂生产的优质零部件。

2.7供货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提供免费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的2小时内响应, 6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投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可期待利益损失均应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2.8投标人具备汽车改装企业资质或具有汽车改装企业出具的投标授权函。投标时提供汽车改装资质复印件(如为授权投标须提供授权人的汽车改装资质)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同时提供该车辆的检验报告。

2.9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2.10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交详细改装设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布置图、相关产品图片、设计说明等。

  

 

第三节 商务要求

一、主要商务要求

本章第二节

第1.1款

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

本章第二节

第1.2(6)项

项目现场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章第二节

第5.1款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并按合同约定移交有关资料。

本章第二节

第9.2(1)项

质量保证期

保修期限为“不低于3年或者是行驶里程10万公里以内”,最终以较长期限为准,质保期内供货商应提供制造厂指定的车辆维修点免费保修和免费上门服务;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内,最终以较长期限为准。

本章第二节

第9.2(3)项

响应时间

(7×24)+2(即7天×24小时服务+2小时内响应)

本章第二节

第13.5款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支付条件: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凭甲方指定用户签收的政府采购验收单结算付款,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同时中标单位需提供一份中标合同金额5%的银行保函作为车辆质保金,保函期限以中标供应商提供质保服务的期限为准。中标单位需在申请付款之日向采购人提供银行保函,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本章第二节

第14.2(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规定。

本章第二节

第20.2款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 仲裁

本章第二节

第23.1款

合同未尽事项

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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