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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一张图”基础信息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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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1290000329382 文档页数:84页 所需下载券:10
河长制“一张图”基础信息平台建设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 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河长制“一张图”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供应商1名。

为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落实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的要求,全面提升我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水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健康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发展思路,全力推进河长制具体工作任务,依法对水利工程开展安全监管,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发挥,开展都江堰灌区河长制“一张图”基础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本项目主要通过重点渠道划界1:10000地形图制作、重点渠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灌区水利工程划界数据成果整合改化、重点区域三维数据制作、灌区河长制工作用图制作、灌区工程手册信息处理等工作,完成灌区管护范围测绘,重点渠道划界,基础数据成果整合等任务目标,完善都江堰灌区河长制“一张图”基础信息平台数据底板,为新时期四川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支撑,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能力提升提供保障。

二、项目清单

包号

标的名称

所属行业

数量

01包

河长制“一张图”基础信息平台建设

其他未列明行业

1项

*三、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重点渠道划界1:10000地形图制作

针对东风渠管理处管辖的柏条河、走马河、徐堰河、沱江河、总干渠、北干渠、东干渠、老南干渠、新南干渠、眉彭干渠、牧马山干渠,毗河管理处管辖的引水总干渠、充水南干渠、高南干渠、低南干渠、南干渠、简资干渠、张家岩水库,通济堰管理处管辖的二支渠、三支渠、普兴堰支渠、范盆堰支渠、丛林支渠,面积约65平方公里的区域,开展1:10000地形图测制工作。基于历史资料,结合卫星遥感影像,对重点区域进行必要更新,制作渠道划界地形图,相关涉密成果的生产、管理、移交等应做好保密工作。

2、重点渠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

针对东风渠管理处管辖的柏条河、走马河、徐堰河、沱江河、总干渠、北干渠、东干渠、老南干渠、新南干渠、眉彭干渠、牧马山干渠,毗河管理处管辖的引水总干渠、充水南干渠、高南干渠、低南干渠、南干渠、简资干渠、张家岩水库,通济堰管理处管辖的二支渠、三支渠、普兴堰支渠、范盆堰支渠、丛林支渠,以及部分待划界的水利工程设施,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渠道长度约620公里,水库岸线约8公里。完成入库后的数据,将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等成果,衔接到河长制“一张图”基础信息平台中,予以展示。

3、灌区水利工程划界数据成果整合改化

针对灌区水利工程划界工作中完成的全部数据成果,面积约260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成果整合改化工作,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完成数据格式转换、分层分类、属性赋值、合并拼接、接边处理、拓扑检查,数据编码,建立数据与行政区、流域、河渠等关联关系,开展数据入库、质量检查及电子界桩(牌)设计工作,相关涉密成果的生产、管理、移交等应做好保密工作。完成入库后的数据,将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等,衔接到河长制“一张图”基础信息平台中,予以展示。

4、重点区域三维数据制作

针对约30平方公里的重点渠道、水库区域,获取并处理地面分辨率5cm的倾斜摄影数据、分辨率0.1米的正射影像数据、优于5米的数字表面模型,制作三维模型,配套提供查看工具,支持数据管理、展示和量测等。

5、灌区河长制工作用图制作

完成1幅都江堰灌区河长制工作用图的地图设计、专业资料收集和矢量化、整理与分析,要素编绘、符号化、编辑整理、地图检查等,数据转换为印刷格式。

6、灌区工程手册信息处理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开展灌区工程手册相关信息的处理、修编工作。

(二)技术要求

1.技术依据

(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

(2)《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

(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

(4)《防洪标准》(GB/T 50201-2014)

(5)《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6)《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8)《1∶5 000 1∶10 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13977-2012);

(9)《1∶5 000 1∶10 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13990-2012);

(1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2012);

(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 000 1∶10 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2-2017);

(12)《基础地理信息1∶10 000地形要素数据规范》(GB/T 33462-2016);

(13)《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14)《基础地理信息1∶10 000地形要素数据规范》(GB/T 33462-2016);

(15)《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CH/Z 3001-2010

(16)《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CH/Z 3002-201

(1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18)《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 3003-2010)

(19)《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 3004-2010)

(20)《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21)《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22)《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23)《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2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25)《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

(26)《四川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川委办发电〔2017〕12号)

(27)四川省委、省政府《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川府发〔2017〕3号)

(28)《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利厅川水函﹝2014﹞1903号)

(29)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水建管函〔2016〕449号)

(30)《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

(31)其他相关文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2.技术细则

1、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

采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对于分幅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坐标单位为米;对于数据库数据,采用地理坐标系统,坐标单位为度,用双精度浮点数表示。

(2)高程基准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坐标单位为“米”,保留2位小数。

2、成果要求

(1)1:10000数字线划图成果

1)数据格式

建库数据以ESRI的Personal GeoDatabase格式存放;制图数据以AutoCAD 2004的dwg格式存放;元数据以mdb格式存放。

2)精度要求

1:10000数字线划图数据上明显地物点相对于附近野外控制点的图上平面与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下表规定。

地形类别

平面中误差(m)

高程中误差(m)

注记点

等高线

平  地

5.0

1.2

1.5

丘陵地

5.0

1.2

1.5

山  地

7.5

2.5

3.0(地形变换点)

高山地

7.5

4.0

6.0(地形变换点)

注:①特殊困难地区(如大面积森林、沼泽等)平面、高程中误差可放宽0.5倍(高山地高程不再放宽)。

②取两倍中误差为最大误差。

(2)数字正射影像成果

1)数据格式

采用非压缩TIFF格式存储,影像以RGB色彩模式存储;影像空间信息文件为ASCII文本格式;元数据以mdb格式存放。

2)分辨率要求

地面分辨率为0.1米。

(3)数字高程模型成果

1)数据格式

DEM数据采用通用的GRID格式存放,单位为米,保留至0.01米,空白区域格网点高程值取-9999.00;元数据以mdb格式存放。

2)格网要求

数字高程模型(DEM)格网间距为1.0米

(4)三维模型成果

模型成果为OSGB格式。

(5)图件成果

1)图件内容精准、美观易读。

2)图件尺寸为全开,1070mm×760mm。

3.成果要求

数据、文档成果应按照要求整理、汇交,建立相应数据库,按采购人制定的要求组织、提交、归档,并做好档案管理,数据成果、文档资料均提交电子版1份。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后续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资料提供一年的更新管理和维护,更新管理和维护日期从提交全部正式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之日起计算,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全部成果资料(各类电子文件和纸制文档)如有遗失或损毁提供维护。

*四、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或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付款方式、时间、条件:项目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提交初步成果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完成全部成果,经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3.服务地点:成都。

4.验收方式:由本项目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验收。

5.合同签订: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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