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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5南陵县许镇镇段道路清扫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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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2080000339104 发布时间:2022-12-08 文档页数:78页 所需下载券:10
G205南陵县许镇镇段道路清扫保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南陵县205国道张公渡大桥(含)至奎湖大桥(含)许镇镇段23公里(路段内含马仁、农民城、奎湖大桥、大浦和奎湖四座高架桥上面及高架桥下面和匝道;另张公渡大桥下面和奎湖大桥主桥、引桥下面)的道路、两侧人行横道、辅道、环道、路肩、水沟、边坡、护栏和绿化带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日常管理。

二、作业任务

1.清扫保洁作业主要任务:负责南陵县205国道张公渡大桥(含)至奎湖大

桥(含)许镇镇段23公里(路段内含马仁、农民城、大浦和奎湖四座高架桥上面及高架桥下面和匝道)的道路、两侧人行横道、辅道、环道、路肩、边坡、护栏和绿化带内的清扫保洁,以及区域内产生的无主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一切废弃物的清理;垃圾容器的清掏、清洗、撤换;保持垃圾桶(村垃圾转运站)周边清洁卫生。做好月度迎检、任务保障临时保洁作业。确保南陵县205国道许镇段保洁区域内干净、整洁,无散落的砂石、无飘落的白色垃圾、无堆放的杂物、无偷倒垃圾杂物等。如遇重大迎检活动则临时调整和延长保洁时间。

2.清扫保洁作业时间:

(1)机械作业。夏季:6:00—11:00、14:30—17:30,冬季6:30-11:

00、13:30-17:00,本项目所有车辆对路面、护扫进行清扫,作业车要有明显标志(桔黄色),车上喷道路养护作业字样;

(2)人工作业。夏季:5:00-11:00、13:30-17:00,冬季7:00-11:

30、13:30-17:00,对路面、人行横道、辅道、环道、路肩、边坡、护栏和绿化带内垃圾及时清扫、清理到位。

(3)普扫时段:6:30-11:00,14:00-17:00。

(4)保洁时段:除普扫时段外,其余时间为巡回保洁时间。

3.作业方式:保洁采取机械作业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每天人工清扫两

次和车辆连续性保洁,并根据路段情况增加清扫次数,做到全天候保洁。

4.清扫保洁标准:采取清扫、清洗、转运的方式。

(1)国道道路、两侧人行横道、辅道、环道、路肩、边坡、护栏和绿化带内清扫保洁做到:及时、全面、彻底,无零星、暴露垃圾、无乱张贴、乱涂画、乱披挂,道路面零星渣土污染等乱象要及时清除,较大体量的路面污染需及时举报并清除。

(2)垃圾容器要摆放规范,不移位,无积存和积垢,每周定期清洗、消毒1-2次。垃圾桶、垃圾转运站标识标牌齐全,符合南陵县农村清洁工程标识要求。

(3)国道沿线护栏每天内用护栏洗扫车清洗一次,每月另安排人工再清洗一次,确保干净整洁。

(4)保洁人员不能随意倾倒或露天焚烧垃圾,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混入垃圾中。

(5)道路清扫过程中,承担垃圾分类、建筑垃圾清理等问题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保洁时: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安全标志服,环卫工作人员巡回走动,做到勤走、勤看、勤扫,发现暴露垃圾要及时清理。

(7)各级考核、验收、临时保障任务时,成立突击环卫队伍不少于8人,做好应急性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国道环境。

(8)作业管理:严格按照作业时间和作业标准对作业区域内的环卫作业情况进行管理。保洁人员一定要在路面上作业,不得脱岗。雨天要上路排水。

(9)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含迎检的突击任务),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0)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需立即处理,不得推诿或拖延。

(11)按时上岗,及时将垃圾容器内垃圾清掏干净,班内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垃圾容器随时不满溢、不吊挂,下班时垃圾容器不得留有满溢垃圾未清,并保持垃圾容器干净整洁和周边的环境清洁。

(二)电动三轮车清运作业时间和标准

(1)垃圾清运做到及时,日产日清,达到垃圾桶无漫溢,地面无积存无暴露、无垃圾死角。

(2)电动三轮保洁车、道路洗扫车等车辆在作业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清运途中做好安全行驶,装载适量,驶速适中,全厢密封,车辆外部干净、沿途不得抛、撒、滴、漏,不允许电动三轮洁车清运不送到指定垃圾桶或转运点倾倒,不得随意乱倒垃圾,不允许洗扫车产生二次污染,电动三轮保洁车、洗扫车等车辆要定期清洗。

(3)清运区域内各类无主的建筑、装潢垃圾、偷倒各类垃圾以及重大迎检所产生的各类垃圾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中标供应商不得私自为他人或单位代清运垃圾。

(5)禁止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混入垃圾中。特殊垃圾按南陵县垃圾分类清运要求,清运至相应地点处理。

(6)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考核通报的问题,需立即处理,不得推诿或拖延。

(7)各级考核验收时,增设突击清运车辆,做好应急性垃圾清运工作,全面提升国道环境。

(8)作业管理:严格按照作业时间和作业标准对作业区域内的环卫作业情况进行管理。

(9)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含迎检的突击任务),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三)道路日常管理时间和标准

1.道路日常管理:南陵县205国道张公渡大桥(含)至奎湖大桥(含)许镇镇段(路段内含马仁、农民城、大浦和奎湖四座高架桥上面及高架桥下面和匝道)的道路、两侧人行横道、辅道、环道、路肩、边坡、护栏和绿化带环卫日常维护管理。

2.道路日常管理时间和标准:

(1)除边坡杂草:清理边坡种菜,达到无种菜现象;砍除边坡杂草,达到砍除及时、美观,无杂草现象,每季度至少割草一次(特殊情况视情增加)。

(2)清理水沟(要求:及时清理道路区域内排水堵塞现象)。

(3)雨、雪天气及时组织力量做好铲雪除冰工作,确保车辆行驶畅通。

(4)道路沿线巡查(要求:对道路沿线所有相关公路标识标牌及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每月进行一次)。

(5)中标供应商需加强所清保道路的管理,保障道路产权不受侵犯和损失,出现道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房、破损公路、架埋设管线等事件需当天内报告采购人进行处理,并提供有关线索及帮助。

(6)日常巡查。清保人员要加大日常巡查,做好道路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影响道路安全的水毁和坍塌路面及堆积物,出现重大水毁垮方当天内及时报告采购人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恢复的,中标供应商需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四)道路环境整治标准

1.道路环境整治:南陵县205国道张公渡大桥(含)至奎湖大桥(含)许镇

镇段23公里(路段内含马仁、农民城、大浦和奎湖四座高架桥上面及高架桥下面和匝道))的道路、两侧人行横道、辅道、环道、路肩、边坡、护栏和绿化带内等一切乱象,及全面清理国道沿线一切构筑物的乱涂乱画、乱张贴、商业广告等“牛皮癣”,达到国道环境规范有序。

2.道路环境整治标准:

(1)在承包期内对承包作业区内建筑物墙壁上、电线杆上、灯箱广告上、公交站台上等处所有的乱张贴、乱涂画进行彻底清除。

(2)对石灰、水泥墙面(包括水泥杆等)上的“牛皮癣”要用同色的材料涂(粉)盖,对瓷砖(板)、大理石、装饰板等上的“牛皮癣”要用合理措施进行清除,清除后原则上不留痕迹,确保清除的墙面与周边墙面的色调协调一致。

(3)对承包范围进行全面管理,对新出的“牛皮癣”,做到及时发现,并在1小时内清除。

三、车辆设施设备管理

(一)大型道路清扫车辆:道路洗扫车1辆,护栏清洗车1辆和环卫洒水车1辆,要求中标供应商具有道路洗扫车、护栏清洗车和环卫洒水车三种类型环卫车辆,车辆功能需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且车辆上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投标报价包括车辆及配套机械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和税费等。车辆要求如下:

1.道路洗扫车具有专利技术的特制扫盘和扫刷,实现对道路路面、路缘和路缘石立面的刷洗;调整“V”形角度及高压水喷嘴角度,喷嘴离地间距恒定,水流冲击力大,能高效汇集污水,并具有防撞和自动复位功能;垃圾箱可以向后大倾角倾翻卸料,污水中的沉积泥沙和垃圾可以自动卸出。箱内设置高压喷淋清洗装置,倾倒垃圾后可对污水箱进行自动清洗;道路洗扫车1辆(8吨位以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道路洗扫车车辆上牌,购置保险等手续。车辆及相配套机械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改用报废车辆和设备作业。机械操作人员需经技能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各工种人员(辅助工、驾驶员)分工明确,各种规章、制度、职责上墙,设施、设备整洁卫生,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2.护栏清洗车。水箱容量8吨位以上,品牌不限,新旧不限,清洗臂要求旋转范围180度,清洗臂长度不低于2500mm,清洗臂上下升降范围0-2.5m;清洗刷数量不低于2个,清洗刷直径不低于650mm,清洗刷长度不低于550mm,清洗刷转速不低于300转/分钟。每日要求作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

3.环卫洒水车。有效容积8立方米以上,洒水车罐体尺寸(长x宽x高)(mm):4200x1980x1280:ABS系统生产厂家型号:吸程27米,洒水宽度214-16米,射程25-30米,引水时间<5min,流量60m3/h前冲(喷)后洒、带侧喷(花洒)带后工作平台,平台上安装绿化洒水高炮(炮喷射形状口调节:直冲、大雨、中雨、毛毛雨、雾状、可连续调节,360°旋转),配消防接口,自流阀,滤网,带自吸自排功能。配备大功率专用洒水泵,泵可自吸自排,安装过滤网,带消防接口,可通过消防栓进水,带自流阀,加装30米零炮,可以遥控操作,可以手动操作。

4.电动三轮保洁车。数量为电动三轮保洁车22辆,每名清洁工人配备1辆,车辆总长>2.5m,宽度>1m,车厢1 m³1.3 m,电瓶5个以上,每个50安,续行里程>60Km,中标实施1年后需更换22辆电动三轮保洁车电瓶1次;整体外形符合道路清扫保洁实际需求,操作人员需经技能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车辆使用的各种规章、制度、职责上墙,设施、设备整洁卫生,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5、所有车辆的作业范围为许镇镇境内,所有车辆需由采购人验收后同意后,方可作业。

5.承包期内,大型道路洗扫车1辆,护栏清洗车1辆和环卫洒水车1辆,电动三轮保洁车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油费、折旧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事故、丢失、损毁等情况,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及时补充至规定数量,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中标供应商未及时调配车辆,导致未按合同履约,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费用。使用车辆归中标供应商所有,合同期满后,采购人不承担车辆任何责任(含各种费用),道路洗扫车,护栏清洗车和环卫洒水车、电动三轮保洁车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处理。

(二)垃圾桶: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每年购置120只全新的240升脚踏垃圾桶,240升脚踏垃圾桶具体参数为:

1.规格尺寸:长755mm³宽585mm³高1050mm,误差范围:±10mm。型号:容积240升。

2.产品整体重量≥17.5KG,单桶身≥10.2KG,桶盖≥1.5KG。

3.桶体及桶盖、销子使用100﹪高密度聚乙烯一次性注模成型无接缝。

4.外观质量:外表光滑,便于清洗。

5.产品材料中注入高质量防紫外线原料占3%,颜料色素占5%以确保塑料桶颜色保持鲜艳耐久不褪色长达2年。

6.桶体密闭有盖,桶盖与桶体有四条加强筋及四条铰链连接,连接处牢固。

7.脚踏器采用不锈钢U型中间脚踏,双推杆推开桶盖,推盖位置采用滑轮设计,以减少推盖过程中的摩擦阻力噪音,且保证盖子不易损坏。滑轮外侧采用螺栓倒扣设计,保证踩踏脚踏器过猛时桶盖不会后翻;同时,在手翻盖子时也不至于带动脚踏器。

8.桶底部配有四个钢制耐磨钉,保证在使用过程中底部不易磨损。

9.轮轴长度570mm,直径21±1mm;采用45#实心轮轴,轴的外表面采用镀锌进行防锈处理,同时降低工作噪音,轮轴采用弹簧扣防盗设计。

10.滚轮采用噪音小的橡胶实心轮,轮子直径200±5mm,每轮承载能力60kg。

11.桶体光洁、牢固,厚度在5mm以上,加强筋厚度在4.5mm以上,顶部外沿厚度5mm以上,顶部外沿每边设纵向加强筋2条。

12.工作温度:正常工作温度:-30℃~+65℃。

13.垃圾桶标识标牌符合安徽省农村清洁工程标识要求,具体参照《南陵县农村清洁工程环卫设施管理制定》。

14.承包期内垃圾桶发生丢失、损毁、破损等情况,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补充至规定数量,确保完好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承包期结束,所配备垃圾桶全部移交中标供应商处理。

四、用工管理

(一)中标供应商需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保,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制订管理措施。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采购人备案。

(二)中标供应商所聘作清洁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项

目经理)1人,驾驶员3人,保洁员22人。所聘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

55岁,身体健康,热爱清洁工作。中标供应商所聘用保洁员不得出现夫妻承担同一保洁区域的环卫工作情况。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必须满足芜湖市南陵县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芜湖市南陵县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430元/人/月(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会保险费等费用1346.39元/人/月(含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

房公积金143元/人/月(含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共计:2919.39元/人/月。若政策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三)中标供应商需按核定作业方式、作业人数配备作业人员,不得以兼职、代班形式,故意减少作业人数,保证作业、管理队伍的稳定,确保作业质量。

(四)每日要求作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对突发事件,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应急作业,如不服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五)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及时更换不适合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六)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供应商及所聘人员不得私自收费或为单位和个人代、转运垃圾。

(七)中标供应商要加强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标供应商及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1+1+1年),满1年根据工作业绩、评议等综合考评,决定是否续签。如年度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六、考核与奖惩

G205南陵县许镇镇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管理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南陵县205国道许镇镇段道路清扫保洁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国道沿线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主体和对象

(一)考核主体

许镇镇镇政府和12个村委会(马仁村、仙坊村、长青村、许镇村、农民城、龙潭村、池湖村、黄塘村、高桥村、奎湖村、奎湖街道和文阁村)负责督查及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G205南陵县许镇镇段道路清扫保洁项目项目的中标单位(乙方)。

二、考核方式及权数

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暗访、上级督办、媒体曝光、社会监督、市、县清洁城乡美化家园专项考核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扣分。

(一) 镇政府督查考核占50%权数

(二)镇12个村委会督查考核占50%权数。

(三)考核总分为100分。

镇政府适时对考核方式及权数进行必要的修改,中标单位(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三、道路质量要求

按照“七净七无”的标准(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净、墙(杆柱、箱体)根净、隔离带净;无漏扫、无漏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乱倒、无焚烧),实现“以克论净”的目标,示范路、一二级道路具体标准按照芜湖市道路保洁精细化作业规程要求执行。

四、考核内容

(一)清扫保洁作业考核要求

(1)国道清扫保洁区域应按规定时间机械连续保洁,人工普扫及巡查,机械清扫未达要求,一次扣1分,人工普扫不彻底、漏扫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

业的,一处扣1分;作业车无明显标志(桔黄色)扣5分,车上无道路养护作业

字样扣2分;

(2)国道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发现散落垃圾每处扣0.2分、成片垃圾每

处扣0.5分、成堆垃圾每处扣1分、建筑垃圾每处扣1分、零星渣土或石子每处

扣0.2分;主辅道有散落石子,如清扫不及时,每发现一处一次扣0.2分,如散落路段长达1KM以上扣5分。

(3)国道沿线绿化带及路面内发现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0.2分、成片

垃圾每处扣0.5分、成堆垃圾每处扣1分、建筑垃圾每处扣1分;

(4)国道沿线护栏发现卫生不整洁,每处扣0.2分。

(5)清扫人员把垃圾扫入路肩、边坡、下水道或绿化带等处的,每次扣除

1分;

(6)对乱倒、偷倒的渣土、建筑、装修等垃圾应及时清理,否则被督查人员发现后,一次扣2分;

(7)带泥行驶以及农村收割机行驶过程中地面产生泥土或产生污染未及时清除的,一处扣2分;

(8)按规定数配备垃圾桶,并摆放在指定位置,配备数量每少一只扣2分

及扣除260元;未按指定位置摆放每处扣0.5分;丢失、损坏每处扣0.5分;未

完善标识每处扣0.5分;垃圾桶满溢,周边散落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保持干

净卫生整洁、无外溢,发现一处扣0.5分。

(9)作业人员随意乱倒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10分,每处扣除10000元,同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加倍扣分及扣款;

(10)在作业区内焚烧垃圾的,一次扣10分及扣除5000元;

(11)月度文明创建迎检或临时性保障任务时,未成立临时迎检或保障任务的队伍,扣5分及扣除3000元;成立队伍少1人,扣1分及扣除200元。未及时按要求作业或不服从镇政府、村委会统一调配导致作业质量出现问题影响全镇考核的,扣15分及扣除20000元;

(12)作业时间内出现空挡的,且项目管理员未跟班管理的,发现一次扣1

分;保洁人员不在路面上作业,出现脱岗每人每次1分。雨天未上路排水每次扣

1分。

(13)对镇政府发现的问题当日下达期限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整改的,每次扣3分及扣除300元;对村委会发现的问题当日下达期限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整

改的,每次扣1.5分及扣除150元;

(14)应及时向镇政府、村委会报备区域内人员情况,作业人员不得少于规定人数,擅自变动扣5分及相应作业人员经费;

(15)严禁一人双岗,夫妻承担同一保洁区域环卫工作的,查证属实的扣4分及相应作业人员经费。

(16)对各级检查、督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列入考核办法执行。

(17)本项目所有车辆在维修及保养时,中标企业应及时上报应急预案,自行安排应急车辆解决空档现象,未上报的一次扣除500元,未安排应急车辆造成车辆脱岗的每发现一处一次扣除3000元,依此类推;

(18)车辆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与驾驶车辆不相符或酒后驾驶作业,一经发现应立即予以辞退,扣除10分及当月工资;

(19)车辆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应于驾驶车辆相符,定期召开安全培训会,并做好备案,督查人员随机进行抽查,每月低于两次安全会议的扣除4分。车辆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由中标企业承担一切责任同时一次性扣除5000元。

(20)遇到突发性气候或节假日期间等原因导致垃圾清运难度加大时,中标企业应做好环卫应急作业预案,并组织人员、车辆加班,保证垃圾日产日清,未按照规定执行的一次性扣除1000元;

(21)作业过程中应清扫车存储箱保持密闭,无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发现一处扣除1分;

(22)遇到渣土等污染路面,及时发现并上报;经镇政府通知后,对路面做到及时冲洗,恢复路面本色;三十分钟内未到达作业的扣除2分;

(23)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避让车辆及行人。因车辆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镇政府有权要求中标单位(乙方)辞退该驾驶员。若不执行,扣除5分及该人员当月工资。

(24)电动三轮保洁车行驶中超载、带人、打电话、嬉戏追逐,发现一次扣

2分;车辆不整洁、标志不清晰,未按镇政府规定,私自进行其他用途的,扣6分及环卫作业人员当月工资;车辆满溢,沿途飘、撒的,未覆盖及覆盖不达标,一次扣2分;将垃圾扫、倒入下水道或绿化带及沟、河内,每发现一处一次扣

10分,以次类推;

(25)所有环卫车辆配备定位设备,实现对环卫设备和作业质量等情况全程动态监控,确保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保质保量完成,每发现一辆车未安排扣5分。

(二)道路日常管理考核

(1)作业区域内的墙壁上、电线杆、灯箱广告、公交站台等处有乱张贴、乱涂画,未及时清除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2)对待特殊性大面积新出现

的户外小广告在24小时内未清除的,每条(张)扣除1分,并责令限期改正;

(3)对张贴式的户外小广告清理后遗留明显痕迹的每处扣0.2分;

(4)在清理户外小广告作业时造成路面污染未及时清扫的每处扣0.5分;

(5)采用涂料进行粉刷覆盖的户外小广告,未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

干净整洁、协调美观”的要求,使用相近颜色进行复原或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涂料结块开裂等原因影响美观的,发现一处扣除0.5分;

(6)道路沿线发现乱搭乱建未及时报告的,每起扣2分,

(7)以上扣分,同一问题,扣分可叠加。

五、管理考核

(一)安全生产

1.作业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着装整齐雾天禁止上路作业。

2.中标单位(乙方)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确保保洁员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新职工上岗前,要进行岗前培训,并将图片等资料进行存档。

3.作业人员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方向清扫,并做好防护措施;严禁保洁员工作时翻越道路隔离栏及乱闯红绿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4、所有车辆、人员在作业时,发生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作业人员劳动保障

1.中标单位(乙方)必须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中标单位(乙方)必须按规定标准为每位作业人员购买社保。

3.中标单位(乙方)必须按规定标准为每位作业人员配置劳动工具及劳保用品。

(三)作业管理

1.作业人员不服从镇政府人员管理的,一次扣8分及扣除1000元;不服从

村委会人员管理的,一次扣4分及扣除500元;

2.中标单位(乙方)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与奖惩措施的扣2分,雾天出

现保洁人员上路每人扣5分;

3.中标单位(乙方)每月组织不少于二次环卫作业人员技能培训等,培训建立拍照存档制度,镇政府在抽查中如发现月培训不达标,扣除5分;

4.中标单位(乙方)负责人无故不参加镇政府召开的会议一次扣5分;

5.中标单位(乙方)及所聘人员私自为单位、个人代清扫收费的一次扣5分

及扣除5000元;

6.中标单位(乙方)对督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按2倍标准再次扣分;

7.中标单位(乙方)未按镇政府的要求,及时提供等各项考核所需的各种资料,缺一份扣1分;

8.中标单位(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更换管理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提前半个月上报镇政府备案,未经镇政府同意私自更换管理人员,一次扣除

10000元;镇政府根据乙方工作开展情况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9.中标单位(乙方)未及时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缺一人扣2分;

10.未及时为符合条件所聘人员申报购买规定社保的,缺一人扣5分;

11.所聘人员工作中引发纠纷未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

12.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及时整改的,一次扣2分;未及时整改的,一次

扣4分;

13.内部管理不善造成越级上访的一次扣10分;

14.作业人员上岗不着标志服或着装不符合规定的每人每次扣1分;作业人

员上、下班迟到、早退、闲聊、做私活的,每人每次扣1分;离岗30分钟的,

每人每次扣1分;

15.为满足创建要求,确保劳保用品及小型劳动工具统一、中标单位(乙方)配备或购买时必须得到招标人认可。环卫工具发放明显不足的,扣除5分,经通知仍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由招标单位代为购置,费用从承包经费中扣除,并扣除8分。

(四)车辆管理

乙方在进场前,将本项目所需车辆全部放到甲方指定位置,如乙方未按规定配备车辆,甲方有权终止项目,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六、奖罚措施

1、考核以日常督查考核扣分为依据,在次月核发承包费时兑现。扣分在10

分(含10分)内只扣分值分。小于90分的,按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0.4%,

以此类推。小于70分的,按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2%,以此类推

2、连续三个月扣分在30分以上(30分)的,招标单位有权按违约终止承包合同,中标单位(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处理。

3、月度文明创建专项考核

县文明指数测评、“农村清洁工程”考核结果。根据镇在县文明指数测评、“农村清洁工程”考核排名结果,涉及205国道清扫保洁问题的,第六名扣除3000元,第七名扣4000元,第八名扣5000元,并且按照县对我镇的处罚总金额除以问题总数,再乘以涉及到205国道的总问题(处罚总金额/总问题³涉及205国道的总问题)扣除相应费用;如考核扣分不涉及到205国道保洁范围,不适用此款。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所属行业

(按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

 

标的性质(货物

/服务)

 

备注

1

▢G205 南陵县许镇

镇段道路清扫保洁

详见采购

需求说明

1

 

 

其他未列

明行业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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