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供应商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C1类评标办法)
5.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开发软件的源代码。(仅适用于C1类评标办法)
6.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7.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服务)标注“▲”。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采购需求说明
一、承包内容
(一)作业范围:
许镇28个行政村和黄墓街道区域内(集镇区、奎湖街道和G205外)所有自然村、组、县乡村道路,沟渠、塘坝、林区等范围。
(二)作业内容:
1.农村垃圾治理。作业区域内日常清扫保洁,以及区域内产生的无主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一切废弃物的清理,并完成迎检、任务保障时环境净化、美化。
2.农村公路保洁与管护。作业区域内所有县(乡)级农村公路保洁和路肩杂草清理,并完成迎检、任务保障时管理。
3. 小广告清理。及时清理一切构筑物上的乱涂乱画、乱张贴、商业广告等“牛皮癣”。
二、作业标准
(一)时间要求:
1.作业区域内日常清扫保洁:夏季5:30—18:30(冬季7:00—16:30)。
2.农村村村通公路:夏季5:00—19:00(冬季6:30—17:00)。
3.公厕(不包含村部厕所):夏季5:00—18:00(冬季6:30—18:00)。
各责任区除就餐时间外,保洁员应在工作时间内在岗在位,履行保洁职责。
(二)清扫保洁标准:
采取清扫、清捞、清洗、转运的方式。
1.作业区域内居民点、自然村庄、道路、农田、沟渠、塘坝无零星、暴露垃圾;
2.作业区域内沟渠、塘坝无漂浮物等现象;
3.作业区域内各级公路、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等现象;
4.垃圾箱中垃圾及时转运、日产日清、达到垃圾桶无漫溢、地面无积存、居民倾倒有空桶;
5.垃圾容器摆放规范,不移位,无积存和积垢,每周定期清洗、消毒1-2次;
6.三轮保洁车及垃圾压缩收运车转运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不允许三轮保洁车清运、不送到指定垃圾中转站中倾倒,不得随意乱倒垃圾;
7.垃圾桶、垃圾转运站标识标牌齐全,符合南陵县农村清洁工程标识要求;
8.保洁人员不得随意倾倒或露天焚烧垃圾;
9.保洁时,环卫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安全标志服,巡回走动,做到勤走、勤看、勤扫,发现暴露垃圾及时清理;
10.各级考核、验收、临时保障任务时,应常效成立不少于10人的突击环卫队伍,做好应急性服务保障工作。
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含迎检的突击任务),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三)农村公路保洁和管护标准:
1.公路保洁:参照作业标准第(二)条关于清扫保洁标准管理。
2.公路管护:
(1)清理县乡村公路边坡杂树杂草,保证县乡公路路肩1.5米以内清除干净,每年至少4次,保持杂树杂草高度低于15公分,保证村道畅通;
(2)对行道树刷白,刷白从平路肩起1.2米高,每年1次;
(3)保证标志牌、构造物、设施等完好清晰,功能正常;
(4)清保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处理影响道路畅通的水毁、坍塌路面及堆积物,及时向村委会报告。
(四)小广告清理标准:
1. 作业区域内村庄、街道、道路构筑物无乱涂乱画、乱张贴、商业广告等“牛皮癣”;
2.小广告清理干净彻底,不留明显痕迹。
三、车辆设施设备管理:
(一)三轮保洁车。中标供应商使用三轮保洁车参考品牌、新旧不限,必须使用功能正常,数量为195辆;整体外形符合农村垃圾治理实际需求,操作人员需经技能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车辆使用的各种规章、制度、职责须在管理场所上墙,设施、设备要做到整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洗消毒、摆放整齐。
(二)小型皮卡巡查车。中标供应商购置皮卡巡检车 1 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皮卡巡检车上牌、 购置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车辆及相配套机械设施、设备机型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改用报废车辆和设备作业。
(三)垃圾桶:本项目每年要求中标供应商保证1500只全新的240升垃圾桶,240升垃圾桶具体参数为:
1.规格尺寸:长755mm×宽585mm×高1050mm,误差范围:±10mm。型号:容积240升。
2.产品整体重量≥17.5KG,单桶身≥10.2KG,桶盖≥1.5KG。
3.外观质量:外表光滑,便于清洗。
4.垃圾桶标识标牌符合安徽省农村清洁工程标识要求,具体参照《南陵县农村清洁工程环卫设施管理制定》等规定。
5.承包期内垃圾桶发生丢失、损毁、破损等情况,由中标单位负责补充至规定数量,确保完好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6.本项目垃圾桶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不得回收。
(四)劳保用品:包含清洁工具及劳保用品配置按要求进行配置。详细见附表。
注:为满足工作要求,确保劳保用品及小型劳动工具统一,中标供应商配备或购买时必须得到采购人认可。
四、用工管理
(一)中标供应商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法律规定的用工保险,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制订管理措施。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采购人备案。
(二)作业区域保洁环卫作业,中标供应商所聘环卫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00人,其中清洁作业人员195人,项目负责人1人,管理人员4人。聘用人员须符合法定用工年龄,符合用工条件,身体健康,热爱清洁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工酬必须打卡发放,其中项目负责人工资不得低于4500元/月/人,管理人员不得低于3500元/月/人,保洁不得低于1500元/月/人。
社保费用/保险费用(该费用不计入本次报价)采取实报实销原则,由中标供应商先行购买,每年12月份经审核后凭保险单据由采购人据实统一拨付(保险费用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因购买社会保险需要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自行承担;未申报或过期申报缴纳社会保险的,由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此项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意外伤害保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人员人数、工资、福利不得低于上述标准。否则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中标单位进场后需向采购人提交经县级及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所聘人员全部合同,用于采购人留存(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所有用工人员风险,伤残及一切意外和安全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与采购方无关(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中标供应商须按核定作业方式、作业人数配备作业人员,不得以兼职、代班形式,故意减少作业人数,保证作业、管理队伍的稳定,确保作业质量。
(四)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及时更换不适合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五)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供应商及所聘人员不得私自收费或为单位和个人代、转运垃圾。
五、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1+1+1年),满1年根据工作业绩、评议等综合考评,决定是否续签。如年度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六、考核与奖惩
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及《许镇镇农村垃圾治理管理考核办法》对中标供应商作业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奖惩,中标供应商负责按招标要求对所聘人员考核奖惩。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1 |
▲南陵县许镇镇农村垃圾治理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1 |
年 |
|
|
物业管理 |
服务 |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名称 |
1 |
▲南陵县许镇镇农村垃圾治理项目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