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近年来,淳安县聚焦打造优质全域旅游,积极接轨高铁时代,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朝着打造“世界山水公园,东方休闲名湖”的目标逐步发展,恰逢千岛湖旅游四十周年之际,回首辉煌经历基础上,从千岛湖的文化理念、现有品牌影响度、未来发展定位等多角度进行梳理,重新提炼Slogan从而起到进一步优化千岛湖品牌,深度推广千岛湖旅游的目的。因此,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开展千岛湖旅游品牌策划服务项目,现就本服务项目的执行要求方案拟定如下:
一、招标内容
针对千岛湖旅游品牌架构、丰富品牌文化立意出发提供千岛湖旅游品牌重塑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千岛湖品牌梳理,融合千岛湖本地文化及特色精辟、准确的提炼千岛湖品牌Slogan,千岛湖系列活动创意策划,千岛湖品牌推广策略规划等内容。
二、招标要求
1.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创意、策划、设计、执行的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方须保证中标后有专人提供服务和事项对接,确保项目顺利执行。
2.具有国际化视野、成熟的操作经验,并了解千岛湖旅游资源及特色。以往承接过品牌策划、推广的合作案例不少于3个,且有完整的品牌梳理、Slogan提炼、活动策划执行的案例不得少于1个。
三、费用及时间说明
1.项目预算: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万元)。
以上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品牌梳理、创意提炼、活动策划、税费等所有因本项目执行所产生的费用。
2.执行时间: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启动资金;
(二)中标方提供完整的项目方案及策划创意初稿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三)中标方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并提交项目绩效总结报告并通过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方提供的有效发票后,支付项目尾款,即合同总金额的20%;
(四)中标方应提供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
五、权利归属
本项目品牌策划服务及设计创意所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归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