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1〕64号)相关要求,拟实施2025年“送戏下乡”文化惠民工程。本项目采购只针对睦剧。
睦剧,又称淳安“三角戏”,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是在淳安这块文化沃土孕育发展起来的一支艺术山花,凝聚了淳安人民百年来的生活智慧和审美情趣,唱跳间满是淳安特色风土人情,是淳安特有的地方戏曲剧种,具有极高的保护和传承价值。
淳安县睦剧团历史久、底蕴厚。1952年,淳安县正式成立睦剧实验剧团。1989年淳安睦剧团撤销后,有60多位睦剧艺人自发组织起睦剧艺社。2015年12月,在县委县政府、相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和帮助下,淳安县睦剧团正式挂牌成立,是目前县内仅有的拥有固定班底创作和演出的国有剧团。
一、采购内容
(一)服务时间:原则上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
(二)服务地点: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具体以最终需求为准。
(三)服务内容:供应商向全县基层单位送戏下乡(睦剧)110场,原则上2025年上半年55场、下半年55场。
二、具体要求
1.供应商不得在演出中插播广告,不得植入广告等内容。演出必须悬挂横幅2025年淳安县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或其他能反映该主题的舞台背景(具体内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2.供应商不得向送戏所在行政村收取任何费用,下基层演出时不得要求所在送戏行政村免费安排用餐、住宿等;
3.供应商应运用娴熟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根据采购方的预定目标完成相关任务。
4.供应商应当在完成演出任务后15天内向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递交填写完整的演出质量反馈表;每场演出当天,须提供现场演出照片(必须要用开通定位功能的智能手机拍摄,每场3张以上,每张照片大小1M以上,注明演出地点、时间等信息)、演出总结等资料;
5.承接演出任务后不可再行委托或分包,否则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利;
6.供应商要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7.供应商不得参与可能给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任何活动。
三、费用说明
本次送戏预算为:55万元,包含因招投标及对送戏下乡进行人员安排、场地布置、物料准备、组织实施、交通食宿食宿所有费用、水费等所有费用。
四、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5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