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采购2023年环评及涉水事项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编制单位: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编制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版 次 :第1次
编 制 说 明
一、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和确定的书面记录可参考本模板编制。
二、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关系,采购单位需履行对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并对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
三、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四、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
五、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
一、需求清单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两家单位进行环评及涉水事项技术评估服务,预计采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数量60个,其中报告书数量5个,报告表数量55个;采购涉水事项数量55个,其中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0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个、报告表15个。预算190.57万元,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52.5万元,涉水事项38.07万元。本次采购分为两包,第一包为环评技术评估服务,预算为152.5万元,其中报告书15万元(单价上限3万元/个)、报告表137.5万元(单价上限2.5万元/个);第二包为涉水事项技术评估服务,预算38.0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9.26万元(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单价上限7664元/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单价上限6967元/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8.81万元(单价上限5875元/个)。本次采购招标范围面向中小企业。
(一)项目概况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为高质量完成高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水资源论证审批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环评及涉水评价文件的编制质量,进一步深化“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部门决策的科学性,从专业技术角度判断建设项目可行性,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建设项目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影响、节约水资源。依据《“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整合工作的通知》《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拟采购2023年环评及涉水事项技术评估服务。计划分为两包进行采购,第一包为环评技术评审服务,预算为152.5万元,其中报告书15万元、报告表137.5万元;第二包为涉水事项技术评审服务,预算为38.07万元,其中报告书29.26万元、报告表8.81万元;上述两包技术评估费用共计190.57万元。
是
总预(概)算:190.57万元
包1预(概)算:152.5万元
包2预(概)算:38.07万元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 分类编码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概)算 |
1 |
1 |
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项 |
1 |
152.5万元 |
2 |
2 |
涉水事项技术评审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项 |
1 |
38.07万元 |
(四)技术商务要求
1.包1
2023年环评及涉水事项技术评估服务第一包:环评技术评审服务
(1)技术要求
①对委托报告进行初审,满足要求的报告组织召开技术评估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②依据会议纪要提出的修改要求,对环评单位提供的修改报告进行审查,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出具书面的技术评估报告(红头文件,盖章);
③对于报告在会后进行二次修改仍然达不到要求或召开二次评估会仍未通过评估的项目,不再进行评估;
(2)商务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⑥服务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⑦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每次付款时间前,按结算周期内实际完成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项目数量乘以对应评估单价所得乘积的合计金额进行结算(注:甲方实际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数量以甲方出具的委托函为准)。
2.包2
2023年环评及涉水事项技术评估服务第二包:涉水事项技术评审服务
(1)技术要求
①对委托报告进行初审,满足要求的报告组织召开技术评估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②依据会议纪要提出的修改要求,对报告编制单位提供的修改报告进行审查,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出具书面的技术评审报告(红头文件,盖章);
③对于报告在会后进行二次修改仍然达不到要求或召开二次评审会仍未通过评审的项目,不再进行评审;
(2)商务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⑥服务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⑦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每次付款时间前,按结算周期内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技术评估项目数量乘以对应评估单价所得乘积的合计金额进行结算(注:甲方实际委托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文件数量以甲方出具的委托函为准)。